关于“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15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公示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公开本次项目的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进行公众参与公告。
(一)项目概况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15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位于右玉县东南元堡子镇红寺洼村南,行政区划隶属元堡子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2°35′35″~112°38′13″;北纬39°43′43″~39°45′00″。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15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形成,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同时于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政府网站及报纸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日期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以信函、电话、微信或者其他方式和途径,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以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缑鹏
通讯地址:右玉县元堡子乡红寺洼村
联系方式:13546098298
评价单位:山西润华绿源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红沟路2号西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联系方式:13935132830
(三)征求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以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具体形式为填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也可以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表电子版,也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或当面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表纸质版。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3月21日—2023年4月3日。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15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 号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15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西润华绿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O二三年三月
1 概述
1.1建设项目背景及特点
1.1.1项目背景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右玉县东南元堡子镇红寺洼村南,行政区划隶属元堡子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2°35′35″~112°38′13″;北纬39°43′43″~39°45′00″。
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晋煤重组办发[2009]18号文“关于朔州市右玉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由山西右玉玉岭山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右玉喜鹊沟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而成,整合后矿井生产能力为0.9Mt/a。在现有两矿井田面积的基础之上,新增原喜鹊沟煤业有限公司南、西、北部1.0347km
2空白资源,兼并重组整合后的井田面积为6.5514km
2,批准开采9、11号煤层,矿井产能为0.9Mt/a。
2010年12月,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0.9 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11月,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0】1295号“关于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1.2 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
2013年8月,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0.9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2013年11月,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3】1484号“关于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0.9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
2018年9月27日,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委托编制了《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0.9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对神头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018年9月27日,山西省水利厅以“晋水资源函[2018]856号”出具了对报告的批复。
2021年9月,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委托太原华煤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报告(90万吨/年-150万吨/年)》。2021年10月21日,山西省能源局以“晋能源煤技发[2021]480号”文《关于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同意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由90万吨/年核定为150万吨/年。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隶属于于山西教场坪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12年11月30日颁发的证号为C1400002009111220042839的采矿许可证,批准井田面积6.56km2,批准开采5-11号煤层,生产规模为90万t/a,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有效期限2012年11月6日至2032年11月6日。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2020年04月20日为其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晋)MK安许证字[2020]X124Y2B4,批准开采9号煤层,有效期自2019年11月05日~2022年11月04日,设计生产能力0.9Mt/a。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09月16日为该矿井换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054181601T,营业期限自2012年08月02日至2032年11月06日。
2019年12月11日,山西省能源局公告[2019]第341号: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0.9Mt/a。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井筒数量4个,开采水平+1330m,现采煤层9号,采煤工艺为综采放顶煤,低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中等;自燃倾向性为自燃。
根据矿方提供资料,从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动用储量为68.3万t,经计算,截止2021年7月底,本井田范围内剩余设计开采的9、11号煤层设计可采储量合计为24.659Mt,生产能力核定为1.5Mt/a后,矿井剩余服务年限为21.1a。
1.1.2项目特点
本次生产能力核定项目主要的井下开采基本不发生变化,主要工程是地面相关设施的改造,如筛分车间除尘设施改造、燃煤锅炉的拆除,空气能热源泵采暖设施改造等。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名称为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批准生产规模90万t/a,批准开采5~11号煤层,有效期限至2032年11月6日;井田面积6.56km2,批准开采深度为:由+1450m至+1310m标高;井田范围由12个拐点连线圈定。
表1.1-1 井田范围坐标点
点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1980西安坐标系 |
3°高斯投影 |
3°高斯投影 |
X |
Y |
X |
Y |
1 |
4402189.76 |
38379487.86 |
4402187.37 |
38379371.86 |
2 |
4402099.43 |
38382186.20 |
4402097.04 |
38382070.19 |
3 |
4402656.55 |
38382190.85 |
4402654.16 |
38382074.84 |
4 |
4402658.76 |
38382124.89 |
4402656.37 |
38382008.88 |
5 |
4402721.66 |
38382127.17 |
4402719.27 |
38382011.16 |
6 |
4402698.28 |
38382826.57 |
4402695.89 |
38382710.56 |
7 |
4402295.14 |
38383213.26 |
4402292.75 |
38383097.25 |
8 |
4401840.42 |
38383198.03 |
4401838.03 |
38383082.02 |
9 |
4401236.25 |
38382865.64 |
4401233.86 |
38382749.63 |
10 |
4400567.42 |
38382192.92 |
4400565.04 |
38382076.91 |
11 |
4400253.65 |
38382181.41 |
4400251.27 |
38382065.40 |
12 |
4400365.89 |
38379426.76 |
4400363.51 |
38379310.76 |
开采煤层:9#、11#。
采煤方法:采煤方法为走向(倾斜)长壁综合机械化放顶煤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回采工艺为采区前进工作面后退,采用一进一回两条巷道的布置方式。
开拓方案: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共布置4个井筒,即主斜井,副斜井,管道斜井,回风立井。
煤炭洗选设施配套情况:矿井原煤经简易筛分后全部直接销售至山西永昌环宇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永昌煤炭物流园选煤厂,该选煤厂隶属于山西教场坪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选煤厂位于本矿西北约10km的山西省右玉县元堡子镇董半川村,洗选规模为1000万t/a。
矸石综合利用途径:开采的原煤含矸量较少,矸石产生量约49500t/a,所产生的矸石由集团公司统一回收运往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后附矸石供销协议书与教场坪集团合建矸石场统一处理文件。该电厂一期2300MW煤矸石循环流化床空冷机组工程于2009年5月22日获国家发改委核准,工程于2010年4月正式施工,2012年投产,二期拟建设2600MW国产超临界燃煤空冷发电机组,2017年,该电厂装机总量为66万KW。
矸石周转场设置情况:本项目不设置矸石周转场。
瓦斯抽采工程:根据山西教场坪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文件教集通字〔2021〕7号《关于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等三座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批复》,玉岭煤业2021年度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1.2m
3/min,相对涌出量0.58m
3/t,回采最大绝对涌出量0.86m
3/min,掘进最大绝对涌出量0.25m
3/min,矿井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2.75m
3/min,相对涌出量1.34m
3/t。鉴定结果批复为低瓦斯矿井,不涉及瓦斯抽采工程。
2、环境特点
(1)环境现状
①环境空气: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引用2021年右玉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统计:SO
2、NO
2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及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CO(24小时平均第95 百分位数质量浓度)、PM
2.5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及O
3(8小时最大平均第90百分位数)平均质量浓度、PM
10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及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相关限值要求,因此,右玉县为达标区。
为进一步了解项目厂区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次评价于2022年11月委托山西晋环天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周边环境空气进行了补充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TSP日平均浓度均能够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②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周边地表水满足(GB/T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③声环境:项目工业场地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④土壤环境:本次评价委托山西晋环天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对项目厂区内外进行了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本项目占地范围内各项土壤指标均可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中的风险筛选值标准;占地范围外各项土壤指标均可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18-2018)中表1标准限值。
(2)保护目标
本项目井田范围及工业场地周边主要环境保护对象是厂址附近居民区,保护目标包括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近距离村庄声环境、周边村庄水井及厂址周围生态环境。
(3)项目选址的制约因素。
本项目井田范围及工业场地周边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除以上部分外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永久基本农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村庄,文物保护单位;高速公路、一级公路、220kV及以上高压线塔、铁路等敏感区。
1.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15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属于“四、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煤炭开采”,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2-1。
图1.2-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示意图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2022年10月委托山西润华绿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见附件1)。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环评人员赴现场,对该公司现有煤矿的工程概况、污染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等进行了实地调查;对工程所在区域的自然物理(质)环境、自然生物(态)环境、社会经济环境、生活质量、周围污染源、存在的敏感因素以及拟建项目的工程内容、场地、废水排放走向等进行了全面调查,收集了有关的环境资料。
评价工作严格按照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环评技术规范及环保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在此基础上,我公司编制完成了《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15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本),报请管理部门组织审查。
1.3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1.3.1主要环境问题
1、煤炭开采沉陷对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和地面构建筑物的破坏;
2、煤炭开采过程中形成的导水裂隙对煤系及上覆含水层的破坏,对地下水资源影响,地面污染源可能污染地下水资源;
3、矿井水、矸石综合利用的可靠性分析;
4、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可靠性分析。
1.3.2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严格落实生态修复和监控措施,做好公益林保护、修复、补偿以及跟踪监测,确保其生态功能不降低。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和生态影响长期跟踪监测,采取必要优化措施,减缓不利生态影响。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使用原生表土及乡土物种,重建与当地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恢复和保护生物多样性,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
2、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建立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对井田内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留设足够的防(隔)水煤(岩)柱,切实保护奥灰水资源,确保不对神头泉域造成不利影响。对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水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开展主要污染源下游地下水水质、水位跟踪监测计划。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利用现有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加强相关设施运行维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非正常工况、事故状态下,各类污(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置。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原煤采用全封闭储煤场贮存,输煤采用全封闭措施,筛分楼全封闭,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采暖供热采用集中供热热源。
5、其他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达标。污水处理站污泥掺入原煤进行洗选,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环境影响可接受。
1.4政策及规划情况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15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中限制、淘汰类;矿区周边无生态红线区域分布,不在国家、山西省划定的禁止、限制建设项目名录内,符合相应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矿井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黄泥灌浆及煤层用水,不外排,不产生对周边环境具有较大影响的有毒、有害污染物。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山西省产业政策要求,不违背右玉县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厂址选择可行;落实相应防治措施前提下各环境要素污染源可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不会恶化当地环境空气、地下水、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
综上,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在拟定工艺、产品、规模和所选厂址的建设条件下具有环境可行性。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2、总则
2.1编制依据
2.1.1任务依据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15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委托书,2022.10.7;
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晋能源煤技发[2021]480号),2021.10.21。
2.1.2法律、法规
1、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6月27日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修正);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年修订)》(2016年11月7日);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
2、行政法规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国发[1998]257号,2011年1月8日修订);
(3)《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2011年11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2017年10月7日修订);
(5)《地下水管理条例》(国令第748号,2021年12月1日实施)。
3、地方性法规
(1)《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3月1日实施;
(2)《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2019年1月1日实施;
(3)《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8月1日实施;
(4)《山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1年5月1日施行);
(5)《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1月1日施行);
(6)《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4、国家部门规章
(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134号);
(2)《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
(3)《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
(4)《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通知》,(环环评[2020]63号),2020年10月30日;
(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
(6)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2020]3号《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4月1日);
(7)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10个部门2014年第18号令《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
(8)《煤炭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中煤协会政研( 2021 )19号,2021年5月29日发布);
(9)《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 部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第23号令,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10)《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委[2020]3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4月1日);
(11)《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原则(试行)》(环办环评[2016]114号);
(12)《关于发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名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0年 第54号);
(13)《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
(14)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发改能源[2022]210号)。
5、地方政府规章
(1)《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1〕16号,2021年5月13日;
(2)《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64号,2021年7月19日;
(3)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的通告,2019年8月21日;
(4)《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晋环发[2015]25号;
(5)《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环评管理促进煤炭供给侧改革的实施方案》(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晋环环评函[2016]77号);
(6)《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45号);
(7)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环土函[2021]24号),2021年6月22日;
(8)“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晋政发 [2020]26号);
(9)《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晋环发[2020]2号,2020年1月8日发布);
(10)《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45号);
(11)《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22号);
(12)《煤炭工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5-2018);
(13)《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2016年12月24日;
(14)《关于解决煤矿生产能力变化与环保管理要求不一致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1]722号),2021年9月15日;
(15)《山西省林业和草业局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落实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通知》(晋林造发[2020]30号,2020年7月10日;
(16)《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山西省人大常务委员会,2017年3月11日);
(17)《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的通知》(朔政办发[2020]9号),2020年3月20日。
(18)《右玉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右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2日。
6、环境保护及相关规划
(1)《山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2年3月8日实施;
(2)《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4年3月17日;
(3)《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9);
(4)《右玉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
(5)《右玉县生态功能区划》;
(6)《右玉县生态经济区划》。
7、技术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煤炭采选工程》(HJ619-2011);
(10)《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15);
(11)《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安监总煤装[2017]6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2017年5月;
(1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1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14)《煤矿防治水细则》,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调查[2018]14号;
(15)《煤炭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
(16)《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
(17)《煤炭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821-2012);
(18)《煤炭采选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2019年第8号);
(19)《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2017.10.1);
(20)《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
(21)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10个部门2014年第18号令《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
(22)《煤炭采选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2019年第8号);
(2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
(2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
(25)《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通用工序》(HJ120-2020)。
8、参考资料
(1)《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生产地质报告》及批复,2019.6.15;
(2)《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报告》及批复,2021.3.30;
(3)《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9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
(4)《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0.9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5)《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90万t/a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2018年9月;
(6)《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个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2011年8月;
(7)《山西省右玉县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1年6月;
(8)《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监理总结及设施验收报告》,2021年4月。
2.2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确定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表见表2.2-1。
表2.2-1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表
项目 |
评价因子 |
大气环境 |
达标判定因子 |
SO2、NO2、PM10、PM2.5、CO、O3 |
现状评价因子 |
SO2、NO2、PM10、PM2.5、CO、TSP |
影响预测因子 |
PM10、TSP |
地表水
环境 |
现状评价因子 |
pH值、氨氮、COD、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BOD5、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 |
影响预测因子 |
/ |
地下水
环境 |
现状评价因子 |
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总硬度、铅、氟化物、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21项目;以及K+、Na+、Ca2+、Mg2+、Cl-、SO42-、HCO3-、CO32- 8项 |
影响预测因子 |
/ |
声环境 |
现状评价量 |
Leq |
影响预测评价量 |
Leq |
固体废物 |
影响分析因子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矸石、矿井水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除尘灰等
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油桶等
生活垃圾 |
生态环境 |
现状评价因子 |
土地利用现状、生物群落、动植物区系、生物多样性、生态敏感区、生态系统类型、景观格局、其他生态环境现状 |
影响预测因子 |
物种分布、种群结构和数量、动物物种行为、生境面积与连通性、群落类型及其结构和物种组成、植被覆盖度、生物量、物种生物多样性、生态敏感区、主要保护对象、生态系统类型及功能、景观多样性、自然遗迹完整性等 |
土壤环境 |
现状评价因子 |
基本因子:《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表1的基本项目;《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表1的基本项目及pH
特征因子:工业场地:石油烃(C1-C40) |
影响预测因子 |
工业场地:石油烃(C1-C40) |
环境风险 |
风险识别 |
工业场地:柴油等危险物质泄漏,以及火灾、爆炸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 |
2.3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2.3.1大气环境
1、等级划分判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原则的规定,计算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
10%,其中P
i定义为:
P
i=C
i/C
oi×100%
式中: P
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
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
3;
Co
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
3;
评价工作等级按表2.3-1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
表2.3-1 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评价工作等级 |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
一级 |
Pmax≥10% |
二级 |
1%≤Pmax<10% |
三级 |
Pmax<1% |
2、评价等级确定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燃气、燃煤锅炉,对现有筛分楼除尘设施进行改造。经估算模式计算,评价列出了具体的计算结果,见表2.3-2。
表2.3-2 本项目采用估算模式计算的评价等级表
序号 |
污染源 |
污染物 |
最大落地浓度
(μg /m3) |
最大浓度落
地点 (m) |
最大浓度占标率
Pmax(%) |
D10%
(m) |
评价等级 |
1 |
筛分车间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PM10 |
8.10E-02 |
22 |
8.24 |
0 |
二 |
2 |
全封闭储煤库无组织排放 |
TSP |
1.37E-02 |
234 |
3.05 |
0 |
二 |
由以上ARESCREEN估算模型对各污染源污染物的计算可知,最大占标率因子为全封闭储煤库的无组织粉尘TSP,Pmax为8.24%,属于1%≤Pmax<10%之间,因此,本项目评价等级为二级。
3、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18)要求,结合本次工程大气污染排放特征、该地区主导风向、场址周围关心点分布、本次评价范围以及该地区地形地貌,初步确定本次评价空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工业场地储煤库为中心,南北5.0km,东西5.0km,共约25km
2的范围内进行。
2.3.2地表水环境
1、评价等级
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地表水为大沙沟河,位于项目北侧0.42km。本项目矿井涌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于井下,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将全部回用,不外排,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对地表水评价等级的划分,本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均不外排,确定本次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B。
2、评价范围
根据实际情况,仅对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可行性进行分析。
2.3.3地下水环境
1、等级划分依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评价等级判定依据如下:
(1)建设项目分类
本项目属于煤炭开采项目,本项目不设置煤矸石转运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项目矿井工业场地属于Ⅲ类项目。
(2)工作等级划分
根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原则和现场调查,以及本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单元,项目场地附近有分散式居民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环境属于较敏感。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见表2.3-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2.3-4。
表2.3-3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分级 |
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
敏感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
较敏感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布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 |
不敏感 |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
注:a “环境敏感区”系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
表2.3-4 评价工作等级分级依据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
Ⅰ类项目 |
Ⅱ类项目 |
Ⅲ类项目 |
敏感 |
一 |
一 |
二 |
较敏感 |
一 |
二 |
三 |
不敏感 |
二 |
三 |
三 |
根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本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本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见表2.3-5。
表2.3-5 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确定表
名称 |
地下水项目分类 |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
判定结果 |
项目区 |
Ⅲ类 |
建设项目下游无集中式供水水源,周边村庄均由自备水水源供水,为分散式居民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环境属于较敏感 |
三级 |
2、评价范围
地下水评价范围为以主工业场地为核心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评价区范围可采用公式计算法确定:
L=a×K×T/ne
式中:L----下游迁移距离,m;
a-----变化系数,a≥1,一般取2;本次取建议值2;
K----渗透系数,m/d,见附录B表B.1;取基岩风化裂隙水含水层最大渗透系数0.5m/d;
I----水力坡度,水力坡度取0.02;
T----质点迁移天数,取值5000d;
ne----有效孔隙度,本次取值0.2;
采用公示计算法推算评价范围,根据导则中L=a×K×T/ne=2×0.5×0.02×5000/0.2=500m。
2.3.4声环境
1、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中有关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原则与判据,确定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详见表2.3-6。
表2.3-6 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分级依据
划分依据 |
项目情况 |
分级判定结果 |
所在区域声环境
功能区类别 |
项目位于右玉县东南元堡子镇,根据当地声环境功能区划,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 |
2类区 |
建设前后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变化程度 |
建设前后声环境质量变化不大 |
噪声级增高量<3dB(A) |
受建设项目影响人口数量 |
受工业场地噪声影响人口未变 |
变化不大 |
评价等级判定结论 |
二级评价 |
2、评价范围
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工业场地厂界向外200m处。
2.3.5土壤环境
1、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煤矿采选为Ⅱ类项目,煤矿开采不会形成积水区,不会造成土壤环境的盐化、酸化、碱化。
工业场地占地面积为9.06hm
2,占地规模为中型,建设项目周边分布有居民区、环境敏感程度为敏感,评价等级为二级。
2、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场地全部占地范围及占地范围外200m。
2.3.6生态环境
1、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中关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规定综合判定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中关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规定详见表2.3-7。
表2.3-7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序号 |
评价等级判定依据 |
本项目情况 |
最终判定结果 |
a) |
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时,评价等级为一级 |
不涉及 |
/ |
b) |
涉及自然公园时,评价等级为二级 |
不涉及 |
/ |
c) |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时,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 |
不涉及 |
/ |
d) |
根据HJ2.3判断属于水文要素影响型且地表水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设项目,评价等级为二级 |
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级别为三级B。 |
/ |
e) |
根据HJ610、HJ964判断地下水水位或土壤范围内分布有天然林、公益林、湿地等生态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 |
不涉及 |
/ |
f) |
当工程占地规模大于20km2时(包括永久和临时占用陆域和水域),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改扩建项目的占地范围以新增占地(包括陆域和水域)确定 |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 |
/ |
g) |
除本条a)、b)、c)、d)、e)、f)以外的情况,评价等级为三级 |
符合 |
三级 |
h) |
当评价等级判定同时符合上述多种情况时,应采用其中最高的评价等级 |
最高三级 |
三级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划分等级的规定,确定本次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
2、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生态评价范围应能够充分体现生态完整性,涵盖评价项目全部活动的直接影响区域和间接影响区域。
本项目井工开采埋深≤500m,则,本项目生态影响评价范围为厂区外扩50m范围。
2.3.7环境风险
1、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涉及的突发环境风险物质有油类物质(润滑油、机油、液压油),依据附录C公示C.1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0.0004,Q<1,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建设项目Q值确定见表2.3-8,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一览表见表2.3-9。
表2.3-8 建设项目Q值确定表
序号 |
风险源 |
危险物质名称 |
CAS号 |
最大存在总量qn/t |
临界量Qn/t |
该种危险物质Q值 |
1 |
危废暂存间 |
油类物质(废矿物油、润滑油、液压油) |
/ |
1.0 |
2500 |
0.0004 |
表2.3-9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一览表
环境风险潜势 |
Ⅳ、Ⅳ+ |
Ⅲ |
Ⅱ |
I |
评价工作等级 |
一 |
二 |
三 |
简单分析 |
2、评价范围
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不设评价范围。
2.4评价标准
2.4.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和农村地区,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
表2.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μg/m
3(CO除外)
序号 |
污染物项目 |
平均时间 |
一级标准 |
二级标准 |
备注 |
1 |
TSP |
年平均 |
80 |
200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 |
24小时平均 |
120 |
300 |
2 |
PM10 |
年平均 |
40 |
70 |
24小时平均 |
50 |
150 |
3 |
PM2.5 |
年平均 |
15 |
35 |
24小时平均 |
35 |
75 |
4 |
SO2 |
年平均 |
20 |
60 |
24小时平均 |
50 |
150 |
1小时平均 |
150 |
500 |
5 |
NO2 |
年平均 |
40 |
40 |
24小时平均 |
80 |
80 |
1小时平均 |
200 |
200 |
6 |
O3 |
日最大8小时平均 |
100 |
160 |
1小时平均 |
160 |
200 |
7 |
CO(mg/m3) |
24小时平均 |
4 |
4 |
1小时平均 |
10 |
10 |
2、地表水环境
根据《山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9),评价区地表水属于“永定河水系桑干河支流源子河的源头——北汉井”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标准值见下表2.4-2。
表2.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序号 |
污染物 |
标准值 |
序号 |
污染物 |
标准值 |
1 |
pH |
6~9 |
13 |
汞 |
≤0.0001 |
2 |
COD |
≤20 |
14 |
砷 |
≤0.05 |
3 |
BOD5 |
≤4 |
15 |
六价铬 |
≤0.05 |
4 |
氨氮 |
≤1.0 |
16 |
铅 |
≤0.05 |
5 |
溶解氧 |
≥5 |
17 |
铜 |
≤1.0 |
6 |
氟化物 |
≤1.0 |
18 |
锌 |
≤1.0 |
7 |
总磷 |
≤0.2 |
19 |
铬(六价) |
≤0.05 |
8 |
总氮 |
≤1.0 |
20 |
镉 |
≤0.005 |
9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2 |
21 |
高锰酸盐指数 |
≤6.0 |
10 |
石油类 |
≤0.05 |
22 |
氟化物(以F-计) |
≤1.0 |
11 |
挥发酚 |
≤0.005 |
23 |
粪大肠菌群(个/l) |
≤10000 |
12 |
氰化物 |
≤0.2 |
24 |
硫化物 |
≤0.2 |
3、地下水环境
石油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其余因子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表2.4-3 地下水执行标准 单位:mg/L
污染物 |
PH |
总硬度 |
氨氮 |
氟化物 |
硫酸盐 |
氯化物 |
标准值 |
6.5-8.5 |
≤450 |
≤0.5 |
≤1.0 |
≤250 |
≤250 |
污染物 |
硝酸盐 |
亚硝酸盐 |
挥发酚 |
氰化物 |
铁 |
锰 |
标准值 |
≤20 |
≤1 |
≤0.002 |
≤0.05 |
≤0.3 |
≤0.1 |
污染物 |
铅 |
汞 |
砷 |
镉 |
六价铬 |
菌落总数CFU/mL |
标准值 |
≤0.01 |
≤0.001 |
≤0.01 |
≤0.005 |
≤0.05 |
≤100 |
污染物 |
溶解性总固体 |
耗氧量 |
石油类 |
总大肠菌群(CFU/100mL) |
标准值 |
≤1000 |
≤3 |
≤0.05 |
≤3 |
4、声环境
工业场地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村庄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具体标准见表2.4-4。
表2.4-4 声环境质量标准
类别 |
昼间dB(A) |
夜间dB(A) |
备注 |
2类 |
60 |
50 |
/ |
1类 |
55 |
45 |
/ |
5、土壤环境
本项目占地范围内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及表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及其他项目)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见表2.4-5;占地范围外农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其他用地筛选值,具体风险筛选值详见表2.4-6。
表2.4-5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单位:mg/kg
序号 |
污染物项目 |
CAS编号 |
筛选值 |
管制值 |
第一类用地 |
第二类用地 |
第一类用地 |
第二类用地 |
重金属和无机物 |
1 |
砷 |
7440-38-2 |
20 |
60 |
120 |
140 |
2 |
镉 |
7440-43-9 |
20 |
65 |
47 |
172 |
3 |
铜 |
7440-50-8 |
2000 |
18000 |
8000 |
36000 |
4 |
铅 |
7439-92-1 |
400 |
800 |
800 |
2500 |
5 |
汞 |
7439-97-6 |
8 |
38 |
33 |
82 |
6 |
镍 |
7440-02-0 |
150 |
900 |
600 |
2000 |
7 |
铬(六价) |
18540-29-9 |
3.0 |
5.7 |
30 |
78 |
挥发性有机物 |
8 |
氯甲烷 |
74-87-3 |
12 |
37 |
21 |
120 |
9 |
氯乙烯 |
75-01-4 |
0.12 |
0.43 |
1.2 |
4.3 |
10 |
1,1-二氯乙烯 |
75-35-4 |
12 |
66 |
40 |
200 |
11 |
二氯甲烷 |
75-09-2 |
94 |
616 |
300 |
2000 |
12 |
反-1,2-二氯乙烯 |
156-60-5 |
10 |
54 |
31 |
163 |
13 |
1,1-二氯乙烷 |
75-34-3 |
3 |
9 |
20 |
100 |
14 |
顺-1,2-二氯乙烯 |
156-59-2 |
66 |
596 |
200 |
2000 |
15 |
氯仿 |
67-66-3 |
0.3 |
0.9 |
5 |
10 |
16 |
1,1,1-三氯乙烷 |
71-55-6 |
701 |
840 |
840 |
840 |
17 |
四氯化碳 |
56-23-5 |
0.9 |
2.8 |
9 |
36 |
18 |
苯 |
71-43-2 |
1 |
4 |
10 |
40 |
19 |
1,2-二氯乙烷 |
107-06-2 |
0.52 |
5 |
6 |
21 |
20 |
三氯乙烯 |
79-01-06 |
0.7 |
2.8 |
7 |
20 |
21 |
1,2-二氯丙烷 |
78-87-5 |
1 |
5 |
5 |
47 |
22 |
甲苯 |
108-88-3 |
1200 |
1200 |
1200 |
1200 |
23 |
1,1,2-三氯乙烷 |
79-00-5 |
0.6 |
2.8 |
5 |
15 |
24 |
四氯乙烯 |
127-18-4 |
11 |
53 |
34 |
183 |
25 |
氯苯 |
108-90-7 |
68 |
270 |
200 |
1000 |
26 |
1,1,1,2-四氯乙烷 |
930-20-6 |
2.6 |
10 |
26 |
100 |
27 |
乙苯 |
100-41-4 |
7.2 |
28 |
72 |
280 |
28 |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
108-38-3
106-42-3 |
463 |
570 |
500 |
570 |
29 |
邻二甲苯 |
95-47-6 |
222 |
640 |
640 |
640 |
30 |
苯乙烯 |
100-42-5 |
1290 |
1290 |
1290 |
1290 |
31 |
1,1,2,2-四氯乙烷 |
79-34-5 |
1.6 |
6.8 |
14 |
50 |
32 |
1,2,3-三氯丙烷 |
96-18-4 |
0.05 |
0.5 |
0.5 |
5 |
33 |
1,4-二氯苯 |
106-46-7 |
5.6 |
20 |
56 |
200 |
34 |
1,2-二氯苯 |
95-50-1 |
560 |
560 |
560 |
560 |
半挥发性有机物 |
35 |
苯胺 |
62-53-3 |
92 |
260 |
211 |
663 |
36 |
2-氯酚 |
95-57-8 |
250 |
2256 |
500 |
4500 |
37 |
硝基苯 |
98-95-3 |
34 |
76 |
190 |
760 |
38 |
萘 |
91-20-3 |
25 |
70 |
255 |
700 |
39 |
苯并[a]蒽 |
56-55-3 |
5.5 |
15 |
55 |
151 |
40 |
䓛 |
218-01-9 |
490 |
1293 |
4900 |
12900 |
41 |
苯并[b]荧蒽 |
205-99-2 |
5.5 |
15 |
55 |
151 |
42 |
苯并[k]荧蒽 |
207-08-9 |
55 |
151 |
550 |
1500 |
43 |
苯并[a]芘 |
50-32-8 |
0.55 |
1.5 |
5.5 |
15 |
44 |
茚并[1,2,3-cd]芘 |
193-39-5 |
5.5 |
15 |
55 |
151 |
45 |
二苯并[a,h]蒽 |
53-70-3 |
0.55 |
1.5 |
5.5 |
15 |
表2.4-6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单位:mg/kg
污染物 |
Cd |
Hg |
As |
Pb |
Cr |
Cu |
Ni |
Zn |
pH<5.5 |
0.3 |
1.3 |
40 |
70 |
150 |
50 |
60 |
200 |
5.5<pH≤6.5 |
0.3 |
1.8 |
40 |
90 |
150 |
50 |
70 |
200 |
6.5<pH≤7.5 |
0.3 |
2.4 |
30 |
120 |
200 |
100 |
100 |
250 |
pH>7.5 |
0.6 |
3.4 |
25 |
170 |
250 |
100 |
190 |
300 |
2.4.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本项目不涉及燃气、燃煤锅炉、破碎工序及瓦斯排放工序,涉及筛分工序;本项目筛分工序产生颗粒物有组织废气执行《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中的排放标准,工业场地无组织废气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表2.4-7 大气污染物排放一览表
污染物 |
监控点 |
作业场所 |
备注 |
筛分、破碎、转载、卸料点等除尘设备 |
煤炭工业所属装卸场所 |
《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 |
有组织排放限值(mg/Nm3) |
无组织排放限值(mg/m3)
(监控点与参考点浓度差值) |
颗粒物 |
排气筒 |
20 |
/ |
颗粒物 |
周界外质量浓度最高点 |
/ |
1.0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
2、废水
(1)矿井水:本项目矿井水处理后用于井下黄泥灌浆用水和煤层注水,本项目处理后矿井水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8-2016)中附录B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要求。
(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黄泥灌浆用水、绿化用水及道路洒水用水,水质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8-2016)中附录B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要求;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具体数值见下表。
表2.4-8 回用水水质指标
项目 |
污染物 |
标准值 |
单位 |
标准来源 |
井下消防、洒水水质 |
浊度 |
≤5 |
NTU |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附录B |
悬浮物粒度 |
<0.3 |
mm |
pH值 |
6~9 |
无量纲 |
大肠菌群 |
<3 |
个/L |
BOD5 |
<10 |
mg/L |
绿化、道路清扫 |
pH |
6.0~9.0 |
无量纲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 |
色度 |
30 |
度 |
嗅 |
无不快感 |
无量纲 |
总氯 |
0.2(管网末端),用于绿化时不应超过2.5mg/L |
mg/L |
溶解性总固体 |
1000 |
BOD5 |
10.0 |
氨氮 |
8.0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5 |
大肠埃希式菌 |
无 |
|
3、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见下表2.4-9;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要求,见表2.4-10。
表2.4-9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类别 |
昼间 |
夜间 |
2类 |
60dB(A) |
50dB(A) |
表2.4-10 《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标准
时段 |
标准 |
单位 |
适用区域 |
昼间 |
70 |
dB(A) |
建筑施工厂界 |
夜间 |
55 |
dB(A) |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要求及修改单要求。
2.4.3其他要求
地表沉陷:执行《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安监总煤装[2017]66号)中相关要求。
2.5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2.5.1环境质量标准
2.5.1与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见表2.5-1。
表2.5-1 本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序号 |
政策名称 |
政策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符合性 |
1 |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007年第 80号”公告《煤炭产业政策》 |
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省(区)新建、矿井规模不低于150万吨年......;鼓励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建设高产高效矿井;鼓励发展综合机械化采煤技术,推行壁式采煤;综合开发利用与煤共伴生资源和煤矿废弃物;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损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推进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形成与生产同步的水土保持、矿山土地复垦和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 |
本项目核定产能150万t/年,采用倾斜长壁放顶煤综采一次采全高的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矸石、废水资源化利用,同时实施环境综合治理、沉陷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并形成与生产同步的水土保持、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 |
符合 |
2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限制类:1.山西低于150万吨/年的煤矿,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2.采用非机械化开采工艺的煤矿项目;
3.煤炭资源回收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煤矿项目;
4.未按国家规定程序报批矿区总体规划的煤矿项目;
5.井下回采工作面超过2个的煤矿项目;
6.开采深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煤矿、产品质量达不到《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煤矿、开采技术和装备列入《煤炭市场技术与装备政策导向(2014年版)》限制目录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
淘汰类:2、山西、内蒙古、陕西、宁夏30万吨/年以下(不含30万吨/年) |
1.本项目为150万吨/年;2. 采用倾斜长壁放顶煤综采一次采全高的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3.本矿井煤炭资源回收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煤矿项目;
4、项目所在的大同矿区已经批复;
5、设计布置两个综采工作面进行配采
6、不属于开采深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煤矿、产品质量达不到《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煤矿、开采技术和装备列入《煤炭市场技术与装备政策导向(2014年版)》限制目录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 |
不属于限制、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 |
3 |
《矿山生产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
大中型煤矿矿井水重复利用率力求达到70%以上,煤矸石的利用率达到60%以上”;破坏土地复垦率85%以上;禁止新建煤层含硫量大于3%的煤矿” |
矿井水综合利用率为95%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为100%;本矿9号、11号煤层平均全硫含量为1.28%、1.3%。 |
符合 |
4 |
《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意见》 |
要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优先采用资源回收率高、污染物排放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要对固、液、气体废弃物、共伴生资源和余热等进行综合利用的措施,要有污染治理措施,并做到达标排放 |
项目采用先进的综合机械化开采工艺,对矸石、矿井水进行综合利用,对产污环节均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
符合 |
5 |
煤层气(煤层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 |
2020年,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240亿立方米,其中地面煤层气产量100亿立方米,利用率90%以上;煤矿瓦斯抽采140亿立方米,利用率50%以上 |
本项目为低瓦斯矿井,不设瓦斯抽采。 |
符合 |
6 |
国发[2016]7号《国务院》 |
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
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晋能源煤技发[2021]480号)核定项目产能为150万t |
符合 |
2.5.2与《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
《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在煤炭清洁生产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方向提出了相关要求,本工程与该规划的相符性分析见表2.5-2,由表2.5-2可知本项目与《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具有相符性。
表2.5-2 本项目与《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相符性分析表
序号 |
《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本项目具体情况 |
相符性 |
1 |
煤矿设计要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优先采用资源回收率高、污染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在低碳清洁方面,确保到2025年,原煤入洗率达到90%,洗煤废水闭路循环率100%,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保证达到133 亿立方米和利用量85亿立方米,煤层气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在生态环保方面,确保到2025年,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置率达到100%,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95%,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破坏土地复垦率为100%,力争实现30%的绿色矿山建设目标,煤炭绿色开发利用基地建设初具规模。 |
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在煤矿的生产等环节采用了先进的环保理念和技术设备以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煤矿产能核定为150万t/a,
保证原煤依托山西永昌环宇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永昌煤炭物流园洗煤厂全部入洗,入洗率为100%。
本项目矿井水利用率95%,生活污水利用率100%。土地复垦率为100% |
符合 |
2 |
全省煤炭行业积极响应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要求,对煤炭开采、洗选、贮存、运输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环保管理,并建设全封闭式储煤场、燃煤锅炉污染防治措施提标改造工程、“煤改气”、“煤改电”等燃煤锅炉替代工程以及太阳能、空气能、热泵技术等新兴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控制煤矸石、煤泥的产生量,矿井、洗(选)煤厂不得新建35吨及以下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在用燃煤锅炉按时限要求进行改造。对原煤储存、转载、筛分及运输过程采取严格抑尘除尘措施。鼓励热电联供和清洁能源供热,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 |
项目采暖采用空气能热泵。本项目输煤采用封闭式栈桥、产品煤采用全封闭储煤场,筛分工序布置在筛分车间内,设置集气罩+覆膜布袋除尘器,以上措施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
符合 |
3 |
在煤矿采煤过程中,鼓励保水采煤、充填开采、绿色开采。开展井下矸石智能分选试点示范工程,到2025 年新建煤矿全部建成井下矸石智能分选系统,2022 年新建矿井不可利用矸石全部返井。煤矸石应综合利用,可用于发电、制建材等项目,还可用于填沟造地、填堵地表裂缝和修筑路基等,无法综合利用的矸石可回填井下。 |
本矿井与山西京玉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矸石综合利用协议,统一送往送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100%。 |
符合 |
4 |
多途径利用煤矸石,以提高煤矸石综合利用率,避免煤矸石在地面永久堆存。现有煤矿对封场后的矸石山、废弃的工业场地以及搬迁村庄迹地进行生态恢复治理,治理后的土地用于置换土地指标。对生活垃圾的收集、装运应采取密闭式处置,消除垃圾在收集、装卸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
本矿井与山西京玉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矸石综合利用协议,统一送往送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100%。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垃圾车统一清运处置 |
符合 |
2.5.3与相关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
与相关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见表2.5-3。
表2.5-3 本项目与相关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
相关规划 |
相关环境保护规划要求 |
本项目具体情况 |
符合性 |
《山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加快煤炭、电力、钢铁、有色、焦化、化工、建材、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提升改造,力争达到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坚持“上大压小、产能置换、淘汰落后、先立后破”,加快推进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合理控制煤炭开发规模,大力推动智能绿色安全开采和清洁高效深度利用。电力产业开展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节能改造和供热改造,发展大容量高参数先进煤电机组。 |
本项目为150万t/a产能核定项目,采用倾斜长壁放顶煤综采一次采全高的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
符合 |
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开展煤炭开采终甲烷排放控制,禁止煤矿直接排放高浓度瓦斯(甲烷含量大于30%)和满足利用条件的低浓度瓦斯(含风排瓦斯),完善煤炭开采瓦斯排放标准,推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 |
本项目属于低瓦斯矿井,无法综合利用。 |
符合 |
积极拓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途径。加快长治、晋城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大同、临汾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鼓励相关项目向基地、园区聚集,发挥大型企业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领域的主力作用和标杆作用。推进煤矸石、粉煤灰、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用于回填造地及采空区和塌陷区的生态修复治理等综合利用。鼓励利用水泥、建材和冶炼等行业消纳粉煤灰、炉渣、冶炼渣、脱硫石膏等一般工业废物。 |
本矿井与山西京玉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矸石综合利用协议,统一送往送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100% |
符合 |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
不得受理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20蒸吨以下及其它地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项目;实行煤炭总量控制地区的燃煤项目,必须有明确的煤炭减量替代方案。新煤矿项目,必须配套煤炭洗选设施” |
本次核定产能工程不涉及新建锅炉,玉岭煤矿采暖为空气能热泵 |
符合 |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开采。新建煤矿应当同步配套建设煤炭洗选设施,使煤炭的硫分、灰分含量达到规定标准。已建成的煤矿除所采煤炭属于低硫分、低灰分或者根据已达标排放的燃煤电厂要求不需要洗选的以外,应当限期建成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应当采取防燃、防尘措施,防止大气污染。 |
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原煤全硫含量约为1.38%,送往山西永昌环宇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永昌煤炭物流园洗煤厂进行洗选。本项目在场内运输中通过全封闭的输煤栈桥,原煤储存采用全封闭储煤场 |
符合 |
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泄漏物料 |
场内运输中通过全封闭的输煤栈桥;场外运输,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厢车,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标准的机动车。 |
符合 |
《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
勘探、采矿、开采地下水、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以及建设地下工程和污水输送管道,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不得污染地下水。 |
开采过程中严格遵循“先探后采、保水开采”原则,设置保护煤柱,防止污染地下水。 |
符合 |
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和老窑水治理。 |
矿井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
符合 |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1)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2)设置排污口;(3)放养畜禽、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4)新增农业种植和经济林。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1)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2)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3)建设易溶性、有毒有害废弃物暂存和转运站;(4)从事采砂、毁林开荒等活动。 |
井田内没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符合 |
《山西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 |
矿山、电力、冶金行业等企业应当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尾矿、煤矸石、废石、粉煤灰渣、赤泥、镁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贮存量。 |
本工程采用先进的采矿工艺和设备,本矿井与山西京玉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矸石综合利用协议,统一送往送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100% |
符合 |
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等规定进行封场,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
本项目未设置矸石场 |
符合 |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项目设计要求,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
本工程采用先进的采矿工艺和设备,本矿井与山西京玉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矸石综合利用协议,统一送往送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100% |
符合 |
《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
矿山企业在开采、选矿、运输、仓储等活动中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土壤环境。 |
本工程已采取废气、废水、废渣的防治措施,并建设治理设施,保证废水、废气、废渣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
|
煤矸石、粉煤灰、赤泥、冶炼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利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建设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等设施,并进行定期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
本工程采用先进的采矿工艺和设备,本矿井与山西京玉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矸石综合利用协议,统一送往送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100%。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等设施,并进行定期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
符合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7号) |
2020年10月1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市、汾渭平原4市行政区域内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保留锅炉实施高效节能环保低碳燃烧技术改造,全面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
本工程运营期采暖供热采用空气能热泵机组供暖,拆除原有燃煤锅炉。 |
符合 |
《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晋人大[2022]4号) |
建设项目、农用地等占用河(湖)管理范围内的河道、滩涂的,应当限期退出 |
本项目不新增占地,现有占地不在汾河干流及其支流河道管理范围内 |
符合 |
工业生产用水、河道生态用水、景观用水、城市杂用水、建筑施工用水等,应当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源。鼓励将符合标准要求的矿井水、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用于河(湖)生态补水 |
本项目生产用水采用处理达标的矿井水,矿井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
符合 |
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并安装标志牌;在河流、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排污口设置后,未经批准不得变动 |
本项目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不需要设置排污口 |
符合 |
鼓励煤炭采选企业将矿井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工业、农业和生态环境用水 |
本项目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
符合 |
在重点保护区(汾河源头宁武雷鸣寺至娄烦汾河水库)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设置排污口;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和各种工业废弃物;网箱投饵养鱼;从事游艇旅游、游泳、垂钓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采石、取土等活动;装载有毒化学品、工业废弃物的车辆穿越河床;新建煤炭、洗煤、焦炭、化工、造纸、制革、冶炼、水泥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本项目位于汾河上游,不在重点保护区范围内。 |
符合 |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保护的要求,在汾河源头宁武雷鸣寺至太原市尖草坪区三给村干流河岸两侧各三公里范围、三给村以下干流河岸两侧各二公里范围内划定重点排污控制区;在重点排污控制区内应当规定限制和禁止建设的产业清单、禁止排放水污染物和执行更严格污染物排放要求的行业清单。 |
本项目不在汾河干流二公里范围内,不属于重点排污控制区。 |
符合 |
汾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汾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以外不小于一百米,支流不小于五十米划定生态功能保护线,建设缓冲隔离防护林带和水源涵养林带,提高汾河流域河流自净能力。 |
玉岭煤矿为合法生产矿井,本次工程全部利用原有场地,不新增占地,并且在工业场地内无新增建构筑物。 |
符合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治理攻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62号) |
加强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监管。工业废水排放口、清净水排口直接排放的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达地表水V类标准,其他指标达行业特别排放限值。落实水环境应急监测措施,配套建设排水口生态鱼监测池。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储蓄水池,加强处理回用,工业雨水排口非汛期严格封堵。 |
本项目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环评要求企业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环境应急预案,落实水环境应急监测措施,并开展相关培训和应急演练;项目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能够满足对初期雨水的全部收集,雨水排口非汛期严格封 |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黄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9号) |
3.加强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监管。工业废水排放口、清净水排 口直接排放的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达 地表水V类标准,其他指标达行业特别排放限值。
21.依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协作配合,严格落实谁污染违法犯罪案 件线索核查、案件侦破、联合执法、联合督办等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向河道偷拍偷倒工业废液废渣、畜禽分无、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本矿井与山西京玉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矸石综合利用协议,统一送往送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100%。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等设施,并进行定期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
|
2.5.4与《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原则(试行)》(环办环评[2016]114号)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原则(试行)》的符合性分析见表2.5-4。
表2.5-4 本项目与《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原则(试行)》符合性分析
序号 |
审批原则要求 |
本项目具体情况 |
符合性 |
1 |
本原则适用于煤炭采选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
本项目为煤炭开采工程建设项目 |
符合 |
2 |
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相关要求,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特殊和稀缺煤开发利用应符合《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要求。 |
本矿原煤出井后全部进山西永昌环宇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永昌煤炭物流园选煤厂进行洗选 |
符合 |
3 |
项目符合所在煤炭矿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符合项目所在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要求。井(矿)田开采范围、各类占地范围不得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采矿和占用的区域。 |
项目符合所在煤炭矿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符合项目所在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要求。井田开采范围、各类占地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采矿和占用的区域 |
符合 |
4 |
新建,改扩建项目应满足《清洁生产标准 煤炭采选业》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 |
本项目满足《清洁生产标准 煤炭采选业》要求;本项目需申请总量颗粒物。 |
符合 |
5 |
对井工开采项目的沉陷区及临时排矸场、露天开采项目的采掘场及排土场,应明确生态恢复目标,提出施工期、运行期、闭矿期合理可行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对受煤炭开采影响的居民住宅、地面重要基础设施等环境保护目标,应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 |
本项目提出生态恢复目标,对受煤炭开采影响的地面重要基础设施等环境保护目标,提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
符合 |
6 |
煤炭开采对具有供水意义的含水层、集中式与分散式供水水源的地下水资源可能造成影响的,应提出保水采煤等措施并制定长期供水替代方案;对地下水水质可能造成污染影响的应提出防渗等污染防治措施 |
本项目提出了保水采煤措施以及制定了供水预案;对地下水水质可能造成污染影响的提出防渗等污染防治措施 |
符合 |
7 |
项目应配套建设矿井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应立足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原则上不得外排。选煤厂煤泥水应实现闭路循环、工业场地初期雨水应收集处理。无法全部综合利用的废水,应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后排放 |
本项目配置有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和初期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和矿井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
符合 |
8 |
矸石等固体废物应优先综合利用,明确煤矸石综合利用途径和处置方式,满足《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暂不具备综合利用条件的,排至临时矸石堆放场储存,储存规模不超过3年储矸量,且必须有后续综合利用方案。临时矸石场选址、建设和运行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
本矿井与山西京玉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矸石综合利用协议,统一送往送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100%。 |
符合 |
9 |
煤矿地面储、装、运及生产系统各产尘环节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涉及环节敏感区或区域颗粒物超标地区的项目,应封闭储煤,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优先采用依托热源、水源热泵、气源热泵、清洁能源等供热形式 |
本项目采用全封闭储煤场储存末煤,中煤、块煤场采用挡风抑尘网,原煤输送走廊全封闭,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标准要求。热源采用空气能热泵。 |
符合 |
10 |
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场地布局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
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
符合 |
11 |
改、扩建项目应全面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以新带老”整改方案 |
本次评价针对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了一一对应的“以新带老”的整改方案 |
符合 |
2.5.5与《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号)的符合性分析
2020年11月4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号),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表2.5-5。
表2.5-5 与《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序号 |
环环评[2020]63号 |
本项目具体情况 |
符合性 |
一 |
规范规划环评管理 |
1 |
经批准的煤炭矿区总体规划,是煤矿项目核准、建设、生产的基本依据。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煤炭矿区总体规划时,应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同步组织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
本项目属于山西晋北煤炭基地大同矿区资源整合区。《山西晋北煤炭基地大同矿区总体规划》由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于2007年编制完成,国家发改委于2010年以发该能源[2010]664号文对该规划进行了批复。2008年7月由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完成了《山西省晋北煤炭基地大同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年12月,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08]567号文出具了《关于山西晋北煤炭基地大同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煤炭基地晋北煤炭基地规划区。根据总体规划的批复方案,矿区40个井田和6个煤矿重组整合区,生产建设规模14700万t/年。其中生产矿井21处、在建矿井1处、规划改扩建矿井7处、规划新建矿井11处和6个煤矿重组整合区。
本项目位于右玉煤矿重组整合区。 |
符合 |
二 |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项目环评管理 |
1 |
井工开采地表沉陷的生态环境影响预测,应充分考虑自然生态条件、沉陷影响形式和程度等制定生态重建与恢复方案,确保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 |
环评在考虑项目特点、周边生态环境现状以及沉陷影响程度基础上制定了生态恢复治理方案。 |
符合 |
2 |
井工开采不得破坏具有供水意义含水层结构、污染地下水水质,保护地下水的供水功能和生态功能,必要时应采取保护性开采技术或其他保护措施减缓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
本项目煤炭开采没有破坏具有广泛供水意义的奥灰水含水层结构,对水环境保护目标设置禁采和留设保护煤柱,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
符合 |
3 |
鼓励对煤矸石进行井下充填、发电、生产建筑材料、回收矿产品、制取化工产品、筑路、土地复垦等多途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综合利用方式,提高煤矸石合理利用率。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条件下优先采用井下充填技术处置煤矸石,有效控制地面沉陷、损毁耕地,减少煤矸石排放量。煤矸石等处置与综合利用应符合国家级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禁止建设永久性煤矸石堆放场(库),确需建设临时性堆放场(库)的,其占地规模不超过3年储矸量设计,且必须有后续综合利用方案。
提高煤矿瓦斯利用率,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配套建设瓦斯抽采与综合利用设施,甲烷体积浓度大于等于8%的抽采瓦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进行综合利用。鼓励对甲烷体积浓度在2%(含)至8%的抽采瓦斯以及乏风瓦斯,探索开展综合利用。确需排放的,应满足《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要求。 |
本矿井与山西京玉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矸石综合利用协议,统一送往送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100%。
本项目矿井为低瓦斯矿井,不进行综合利用。 |
符合 |
4 |
针对矿井水应当考虑主要污染因子及污染影响特点等,通过优化开采范围和开采方式、采取针对性处理措施等,从源头减少和有效防治高盐、酸性、高氟化物、放射性等矿井水。矿井水应优先用于项目建设及生产,并放励多途径利用多余矿井水。可以利用的矿井水未得到合理、充分利用的,不得开采及使用其他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作为生产水源,并不得擅自外排。矿井水在充分利用后仍有剩余且确需外排的,经处理后拟外排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外,其相关水质因子值还应满足或优于受纳水体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对应值,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 毫克/升,且不得影响上下游相关河段水功能需求。安装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相关环境数据向社会公开,与相关部门联网,接受监督。依法依规做好关闭矿井封井处置,防治老空水等污染。 |
本项目矿井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黄泥灌浆用水及煤层注水,不外排。 |
符合 |
5 |
煤炭、矸石的储存、装卸、输送以及破碎、筛选等产尘环节,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优先采取封闭措施,厂界无组织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涉及环境敏感区或区域颗粒物超标的,依法采取封闭措施。煤炭企业应针对煤炭运输的扬尘污染提出封闭运输、车辆清洗等防治要求,减少对道路沿线的影响;相关企业应规划建设铁路专用线、码头等,优先采用铁路、水路等方式运输煤炭。
新建、改扩建煤矿应配套煤炭洗选设施,有效提高煤炭产品质量,强化洗选过程污治理。煤炭开采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废气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鼓励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优先采用余热、依托热源、清洁能源等供热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确需建设燃煤锅炉的,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加强矸石山管理和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自燃等。 |
本项目采用全封闭储煤场储存末煤,中煤、块煤场采用挡风抑尘网,原煤输送走廊全封闭,厂界无组织排放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相关标准要求;煤炭运输车辆覆盖篷布,进出场设置车辆清洗装置。本项目矿井原煤运至山西永昌环宇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永昌煤炭物流园洗煤厂进行洗选,保证原煤全部入选。本矿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废气满足国三及以上标准。采暖供热采用空气能热泵。 |
符合 |
6 |
煤炭采选企业应当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也未进行排污登记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煤炭采选项目还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
玉岭煤矿已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140000054181601T。 |
符合 |
2.5.6与矿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
2.5.6.1与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
2017年5月,由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和山西省华瑞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8月1日通过了环境保护部的审查,以《关于<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17]121号文件给予批示。
规划环评在调查说明山西省环境整体状态的基础上,对重点矿区、规划开采区的生态环境现状进行了调查评价;通过叠图法分析了《规划》方案与主体功能区、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空间位置关系,并统计分析了部分重点矿区、重点勘查区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重叠情况;分析了《规划》实施对生态、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土壤、地质环境等造成的影响,以及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开展了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和公众参与等工作,针对性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以及避免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为后续规划及项目建设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与要求。
根据前文分析,本项目矿山为煤矿矿种,不在《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开采规划分区的限制开采区内,不涉及禁止开采区,在山西省二十九个国家规划矿区之一“山西晋北煤炭基地大同矿区”内,不违背《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要求。
本项目不在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同时项目性质为煤炭开采增层项目,不违背《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中矿产开发准入条件要求。
本项目生活污水、矿井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运营期无组织粉尘采取了合理的洒水抑尘措施,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矸石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污泥、废机油处置合理;针对性提出了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生态治理、恢复措施,均满足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
表2.5-6 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表
序号 |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
本项目协调性 |
符合性 |
1 |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规划理念。明确《规划》的环境目标,立足生态系统稳定和环境质量改善,明确规划期重点勘查、开发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底线,作为《规划》实施的硬约束,推动环境目标与资源开发目标同步实现,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废气经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污废水均能合理处置或处理后能综合利用,不外排;在采取了评价要求的各项地下水保护措施后,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在采取了评价要求的各项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等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对厂区及周围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因此,本项目建设后不会突破本区环境质量底线。 |
符合 |
2 |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引导优化《规划》空间布局。将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泉域重点保护区等重要环境敏感区作为保障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结合《报告书》分析结论,对与国家法定保护区域存在空间冲突的开采区、勘查区及其他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有关重叠区域应予以避让或不纳入《规划》;区域内已存在的矿产开发,应依法有序退出并及时开展生态修复 |
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泉域重点保护区等重要环境敏感区;本项目已编制《山西省右玉县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时开展生态修复。 |
符合 |
3 |
进一步优化《规划》开发任务,降低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结合铝土矿区域环境承载力,合理调控铝土矿新增开采量,严控特征污染物排放。将重点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和重要生境纳入矿产资源限制开采区,执行严格的管控要求。对临近重要生态敏感区、泉域重点保护区,以及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的矿产资源开发,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影响生态服务功能。 |
本项目制定了合理和针对性的环保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泉域重点保护区等重要环境敏感区。 |
符合 |
4 |
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准入条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准入条件,以及对煤炭、铁矿、铝土矿等矿种的行业准入要求。勘查开发总体布局的晋北、晋中、晋东煤炭基地,沁水、河东煤层气基地,晋西、晋中、晋南铝土矿基地,忻州一吕梁铁矿基地,侯马一垣曲铜矿基地等十个能源资源产业基地,应针对突出环境问题,提出降低污染排放强度、提高矿区歼石及尾矿综合利用率和防控环境风险等差别化对策措施,有效减缓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生态破坏。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
本项目为现有生产矿井,项目性质为煤炭开采生产能力核定项目,不属于新建矿山,不违背《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中矿产开发准入条件要求。 |
符合 |
5 |
加强矿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加快推进完成全省矿山生态环境详细调查,针对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突出环境问题,分区域、分矿种完善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的总体安排。对已造成水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问题的矿区,在《规划》优化方案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开发方式、推进结构调整、加大治理投入。 |
本项目在全面调查矿区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根据行业特征,针对性提出了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生态治理、恢复措施。 |
符合 |
2.5.6.2与矿区总体规划协调性分析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及审批情况
《山西晋北煤炭基地大同矿区总体规划》由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于2007年编制完成,国家发改委于2010年以发改能源[2010]664号文对该规划进行了批复。
大同矿区位于山西省北部大同市西南20km处,行政区划涉及大同市所辖矿区、新荣区、南郊区、左云县和朔州市所辖怀仁县、右玉县、山阴县。矿区资源范围涵盖整个大同煤田,属国家大型煤炭基地晋北煤炭基地规划区。2004年,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以第13号公告确定大同矿区为首批煤炭国家规划区。矿区走向长85km,倾向宽30km,面积2123km
2,资源储量300亿吨。
根据总体规划的批复方案,矿区40个井田和6个煤矿重组整合区,生产建设规模14700万吨/年。其中生产矿井21处、在建矿井1处、规划改扩建矿井7处、规划新建矿井11处和6个煤矿重组整合区。其中本项目位于右玉煤矿重组整合区内。
2、本项目与总体规划协调性分析
《山西省晋北煤炭基地大同矿区总体规划》于2005年开始编制,2008年编制完成,基准数据为2005年。本项目井田范围处于总体规划右玉煤炭重组整合区内。
本项目矿井水回用率100%,特别是按照规划要求,生活污水回用率100%,满足规划要求。
《规划》要求所有“新建、改扩建煤矿必须配套建设相应规模选煤厂”,该项目原煤出井后全部进山西永昌环宇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永昌煤炭物流园洗煤厂进行洗选,通过依托现有选煤厂,本项目完全满足规划要求。
2.5.6.3与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2008年7月由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完成了《山西省晋北煤炭基地大同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年12月,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08]567号文出具了《关于山西晋北煤炭基地大同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本项目与《山西省晋北煤炭基地大同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相符性分析,见表2.5-7,本项目与大同矿区规划环评批复对比分析一览表见表2.5-8。
由分析可知:本项目在保护地下水资源、重要环境敏感目标保护、循环经济、生态治理等方面与矿区规划环评要求相符。
表2.5-7 与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控制对象 |
规划环评结论 |
本项目的防治措施 |
相符性 |
大气环境 |
规划的大矿井锅炉烟气的脱硫效率要达到60~70%;大中型矿井生产的原煤由原煤筒仓储存,洗选后进入精煤仓,少量临时转载煤储煤场采用网架结构封闭或四周建设防风抑尘网;振动筛、破碎机设置扁布袋除尘机组,除尘效率99%;产品煤采用全封闭箱式汽车或集装箱运输 |
本次改扩建项目拆除现有燃煤锅炉,改造为由空气能热泵机组供热;本项目生产的原煤全部转运至山西永昌环宇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永昌煤炭物流园洗煤厂进行洗选,籽煤场、块煤场由封闭式挡风抑尘网围成,设置了混末煤全封闭储库;筛分车间设置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均大于99%;产品煤采用全封闭箱式汽车运输。 |
符合 |
地表水 |
矿井水经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处理后回用于井下消防洒水、地面生产用水等环节;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地面除尘用水、绿化用水;矿井综合利用废水送当地企业作为生产补充水,全矿废水不外排 |
矿井水通过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黄泥灌浆用水和煤层注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过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至道路洒水、绿化用水,黄泥灌浆用水等,不外排。 |
符合 |
地下水 |
在开采过程中,不断总结、反复实践,确定可能突水的具体地段,采取针对措施,避免突水和地下水污染的发生;应加强地表沉陷及地下水水位变化的日常观测工作,一旦发现采煤沉陷影响居民的饮用水源,矿区应立即采取敷设管道或打深井的措施向受影响居民供水 |
本项目留设了保护煤柱线,防范因断层导水对岩溶水造成水量与水质影响,并制订了岩溶水保护措施。对井田及周边村庄的生活水源设点进行长期跟踪观测和监测,并制定应急供水预案 |
符合 |
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
规划环评提出了煤矸石的利用途径为发电、制砖、填沟造地以及井下充填,煤矸石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率应达到100%;生活垃圾的收集、装运过程应是封闭式,消除垃圾在收集装卸过程中污染环境;配备专门的垃圾筒和垃圾车 |
本矿井与山西京玉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矸石综合利用协议,统一送往送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100%;
矿井水处理站污泥掺入原煤中外售,生活垃圾设置封闭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送右玉县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并配备专门的垃圾桶和垃圾车。 |
符合 |
工业场地噪声、运输噪声 |
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环境监理工作,根据项目建设情况采取临时设置隔声屏等措施,避免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屏,采取房间设置隔声门窗,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罩、吸声结构、阻尼等常规降噪措施,从噪声源头和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优化平面布局,闹静分开。 |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优化布局,闹静分开,高噪声设备房间设置隔声门窗,减振基础、消声、吸声结构、阻尼等降噪措施;风井通风机建设有风机房并建设有扩散塔。 |
符合 |
水源地
保护 |
水源的保护区和外扩影响区留设保安煤柱,设立禁采区 |
本项目井田范围内无水源保护区 |
符合 |
河流 |
对矿区内常年有水的河流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进行保护,防止对地表水造成影响 |
本项目井田范围内无常年有水的河流 |
符合 |
其他 |
对左云县城市规划区、国家级森林公园、文物古迹、铁路专用线线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进行保护 |
本井田范围内无无文物古迹保护对象,不占用城市规划区等 |
符合 |
生态环境 |
规划环评提出对沉陷区进行综合整治,充填堵塞裂缝、土地复垦,植树造林和植被绿化等,提出生态综合整治目标如下:沉陷土地的治理率达到100%,耕地复耕指标达到100% |
根据项目占地情况、地表塌陷预测结果,提出了耕地、林地整治及补偿措施以及土地复垦等生态综合整治措施,沉陷土地的治理率达到100%,沉陷灾害治理率达到100% |
符合 |
表2.5-8 本项目与大同矿区规划环评批复对比分析一览表
规划环评批复内容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 |
四、在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晋华宫、云冈、四台、姜家湾、青窑瓷等5座矿井与云岗国家森林公园重叠区域应设为禁采区,在禁采区外留设300米的保护煤柱,避免对其产生严重影响。矿区内的云冈石窟等11处文物保护单位、大同市等11个重要城镇规划区域以及2条铁路和公路等敏感目标应按保护要求留设足够的煤柱予以保护。 |
本井田范围内无文物等敏感目标,不涉及其它敏感目标,本项目不涉及铁路及公路等敏感目标。 |
符合 |
(二)在矿区内的断层构造带和带压煤层开采区应留设保护煤柱,避免对奥陶系含水层产生影响。矿区内的左云水源地应按二级保护区外扩500米留设保护煤柱,避免对水源地的供水量产生影响。建立全矿区地下水监测系统,长期动态监测地下水位的变化。 |
已在矿区内的断层构造带留设了足够的保护煤柱;本项目井田范围内距离左云县水源地较远,已建立全矿区地下水监测系统,长期动态监测地下水位的变化。 |
符合 |
(三)落实生态综合整治措施和目标。矿区内植被覆盖率、沉陷土地复垦率应达55%、85%以上,其中整治区林草覆盖率应达75%以上。建立地表移动变形监测站,长期观测地表移动变形规律。 |
矿区内植被覆盖率、沉陷土地复垦率应达55%、85%以上,其中整治区林草覆盖率应达75%以上。建立地表移动变形监测站,长期观测地表移动变形规律。 |
符合 |
(四)矿区规划各项目的生产用水应避免取用地下水,优先利用处理后的矿井水和生活污水。矿井水处理后应100%综合利用,生活污水处理后应尽量全部综合利用。 |
本项目矿井水通过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黄泥灌浆用水和煤层注水等,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至道路绿化洒水,黄泥灌浆用水,不外排。 |
符合 |
(五)制定固体废物和瓦斯的综合利用规划。煤矸石、灰渣的综合利用与安全处置率应达100%。 |
本矿井与山西京玉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矸石综合利用协议,统一送往送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100%。 |
符合 |
(六)按照山西省有关规定,按计划关停或整合矿区内的地方小煤矿。规划的煤化工和火电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的要求,并根据区域的可供水资源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来合理确定建设规模。 |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50万t/a,与本区的可供水资源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相匹配。 |
符合 |
(七)结合当地的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做好受采煤影响居民的搬迁安置计划。 |
本矿对井田范围内无需搬迁的村庄,不会对村庄产生影响。 |
符合 |
(八)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应纳入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
本项目总量已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已有原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的总量批复文件 |
符合 |
2.5.7与主体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生态经济区划符合性分析
2.5.7.1与山西省主体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晋政发[2014]9号)本项目位于限制开发区域(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中的“京津风沙源治理生态功能区”。
功能定位:山西沙漠化严重区域,京津风沙源治理的主要区域之一。该区域沙漠化脆弱程度高,降水稀少,风沙危害重,土壤贫瘠,生态环境基础脆弱。。
发展方向::营造防风固沙林、生态公益林、水土保持林,大幅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加速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在耕地条件好的地区,发展节水灌溉农业,扶持以小杂粮为特色的耐寒旱作物生产。
本项目属于井工开采项目,开采过程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和开采过程中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环评要求在建设过程中规范施工,合理采取生态预防和治理措施,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运营期实施完备的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规划,实行严格的采空区生态恢复和治理措施、水土保持措施,将项目对评价区的生态影响可以降低到最低程度。
因此,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期带来的影响是区域自然体系可以承受的,不违背《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限制开发区域(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中的“京津风沙源治理生态功能区”规划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不违背《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本项目与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对位置关系见图2.5-1,本项目与京津风沙源治理生态功能区位置关系见图2.5-2。
2.5.7.2与右玉县生态功能区划、生态经济区划符合性分析
1、右玉县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右玉县生态功能区划》,玉岭煤业井田范围属于I
A-1-2-7元堡子地区沙漠化敏感性生态功能小区。
该生态功能小区位于右玉县南部,主要包括白里头里乡中部及南部地区、高家堡乡中部及懂不地区和元堡子镇,总面积为:411.14km2。该小区气候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均气温9.3℃ ,年均降水量420mm。土壤主要是草甸淡栗钙土。地形较平缓、相对高差较小、森林植被少,风蚀、水蚀引起的土地沙化现象和水土流失严重。矿业开采造成的生态破坏较严重。
该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区内低山丘陵地区,植被覆盖率低,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存在水土流失加剧的潜在危险,尤其在北部部分地区降水少、水资源频发、且区内土壤较为贫瘠,有机质含量不高,土地产量较低;同时作为右玉县煤炭储量丰富的地区,矿业开采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成为该区地表生态系统破坏的主要因素。生态系统的主要服务功能是:该小区西南部地区土壤保持中等重要;西北部部分地区营养物质保持中等重要;中部及南部部分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及重要,东部部分地区中等重要;西部部分地区为水源涵养极重要地区。
该生态功能小区主要措施为:1.营造水土保持林、经济林,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从根本上控制水土流失和土壤沙化;2.建设生态示范治理区,结合退耕还林恢复植被工程,以优种樟子松、沙棘育苗、点播柠条造林为主向四周辐射,解决当地环境问题;3.加强矿产资源的宏观管理,整顿矿业开采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等破坏资源的行为,改变乱采滥挖、采厚弃薄、采易弃难等浪费矿产资源的生产方式,进一步加快矿山生态恢复;4.整合煤炭资源,合理配置资源,建设规模矿井,实现规模化开采、集约化经营,提升煤炭开采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提升煤炭产业的竞争力;5.依托丰富的煤炭资源,大力发展煤炭洗选业、炼焦业、煤层气开发以及与之关联度紧密的煤电、煤化工项目,使之与煤炭生产能力相匹配、提高煤炭产业附加值,将煤焦产业作大作强;6.加大环保设施投入,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技术进步,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洗选厂废水应实现闭路循环使用,外排的废水必须经过净化处理,减少废水和污染排放量;7.区域生态建设以搞好现有林地保护,实现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以及首都水资源工程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搞好天然草地改良和人工草地建设,同时大力发展以圈养为主的畜牧业生产。
教场坪属于煤炭开采企业,开采过程中加强管理、应用先进的开采技术,积极进行生态恢复,位于此功能单元,符合右玉县生态功能区划要求。项目与右玉县生态功能区划位置关系见图2.5-4。
2、右玉县生态经济区划
根据《右玉县生态经济区划报告》,教场矿所在区域部分属于Ⅳ重点开发区,ⅣD威远镇、高家堡、元堡子生态农业与工业园区建设生态经济区。
根据《右玉县生态经济区划报告》,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Ⅳ威远镇、高家堡、元堡子生态农业与工艺园区建设生态经济区。
该生态经济区位于右玉县西部,包括威远镇西部、高家堡大部分地区和元堡子地区,总面积467.5km
2。土壤是栗钙性土和局部风砂土。
生态系统的主要服务功能是农业生产。该区的保护措施是:1.加大区内水土流失防治力度,大力植树造林,改善区内植被条件,优化生态环境,加强保水保土能力;对于区内的各类企业,要强制上马相关的环保设备,减少企业生产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与破坏;3.引进先进技术,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煤炭开采效率,拓展煤炭产业链条。
该区的发展方向是:
禁止:1.减少区内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与化肥及塑料薄膜的使用,严防农业面源污染;2.禁止使用高N、高P农药,尽可能少使用化学农药,减少农业发展带来的面源污染和土壤板结问题。
限制:1.限制高能耗、排量大、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工业,最大程度减轻对生态环境的污染;2.淘汰落后工艺,注重合理搭配、链系发展,实现资源、能源梯度利用;3.在环境承载力范围内,严格控制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前提下,适当发展轻工业,促进经济发展。
鼓励:1.大力推广配方施肥技术,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减少农业的白色污染;2.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周围企业入住园区,形成高标准、高服务的新型绿色工业园,带动地方经济发展;3.提升区内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产业,逐步调整产业结构。
本项目为煤炭开采项目,采用先进工艺,减少资源消耗,对于采矿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生态破坏,制定了相应的治理措施,本项目建设符合右玉县生态经济区划中东南部煤电产业升级和生态工业园建设生态经济区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项目与右玉县生态经济区划位置关系见图2.5-4。
2.5.7.3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晋政发[2020]26号)的符合性分析
山西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晋政发[2020]26号),提出了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具体如下:
1、划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
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以及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等。主要分布在太行山、吕梁山等生态屏障带,以及沿黄水土流失生态脆弱区域。
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城市建成区、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区和弱扩散区,以及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等。主要分布在“一主三副六市域中心”等城镇化以及工业化区域。
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2、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围绕全省“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格局,根据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特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建立全省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省级清单体现全省生态环境管控的基础性、底线性要求;设区市清单体现所在市生态环境管控的地域性、适用性要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清单体现差异性、落地性管控要求。
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加强太行山、吕梁山和沿黄水土流失生态脆弱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和重要生态空间的保护,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开发,严格矿山开采等产业准入,加强矿区的生态治理与修复,提高水源涵养能力,保护森林生态系统,有效减少泥沙入河。在汾河、桑干河、大清河、滹沱河、漳河、沁河和涑水河等河流谷地,晋阳湖、漳泽湖、云竹湖、盐湖、伍姓湖等“五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区域,“黄河、长城、太行”旅游产业布局区以及人居环境敏感区,严控重污染行业产能规模,推进产业布局与生态空间协调发展。
重点管控单元: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等国家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要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严禁新增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要加快实施城市规划区“两高”企业搬迁,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实施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强化联防联控,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治理,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太原及周边“1+30”汾河谷地区域在执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区域管控要求基础上,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约束,全面推进现有焦化、化工、钢铁、有色等重污染行业企业逐步退出城市规划区和县城建成区,推动焦化产能向资源禀赋好、环境承载力强、大气扩散条件优、铁路运输便利的区域转移。鼓励焦化、化工等传统产业实施“飞地经济”。汾河流域加强流域上下游左右岸污染统筹治理,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实施汾河入河排污总量控制,积极推行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网-河(湖)”一体化运营模式,大力推进工业废水近零排放和资源化利用,实施城镇生活再生水资源化分质利用。
本项目属于优先管控单元,本项目污染物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采煤沉陷实行土地复垦、植被恢复措施,满足优先管控区要求。
因此,本项目符合《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晋政发[2020]26 号)的要求。本项目与山西省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相对位置关系见图2.5-6。
2.5.7.4与《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朔政发[2021]23号)的符合性分析
2021年6月30日,朔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朔政发[2021]23号),根据通知本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具体位置见图2.5-5。
本项目与朔州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2.5-9。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朔州市 “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要求,项目建设可行。
表2.5-9 本项目与朔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管控类别 |
管控要求 |
本项目 |
符合性 |
空间布局约束 |
1.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2.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
3.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
4.新建煤矿必须同步建设配套洗选煤企业(厂)。原则上全市不再新建社会独立洗选煤企业(厂)。在保持煤炭洗选总能力不变的基础上,按照“减量置换”原则,鼓励社会独立洗选煤企业(厂)通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进行改扩建或技术改造,逐步淘汰落后洗选能力,提高煤炭洗选煤企业(厂)先进产能占比。
5.对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进行管理,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6.桑干河流域划定河源、泉域保护区,完成保护区的生态措施,完成流域生态修复的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 |
本项目为煤矿开采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本项目厂址不在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域等重要生态保护地范围内,项目配套有洗选能力为800万t/a的洗煤厂,可以完全接纳本项目产生的原煤。 |
符合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落实“十四五”相关目标指标。
2.煤矿矿井水和洗煤厂排放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到地表Ⅲ类水标准;其他区域外排废水达行业特别排放限值;工业园区集中处理设施排水按照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要求执行,该标准内未规定的指标执行一级A标准限值。
3.火电行业执行超低排放标准。
4.在陶瓷、建材、制药等行业,特别是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要逐步取消自备燃煤锅炉,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陶瓷企业要求使用园区统一提供的天然气。
5.水泥行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污染物排放执行超低排放标准。
6.加强建筑施工扬尘动态监管,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防治措施。
7.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8.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9.到2022年,朔城区、开发区、平朔生活区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其余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要达到80%。 |
1、本项目为生产能力核定项目,项目建成后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需申请总量颗粒物
2、本项目矿井水经矿井水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黄泥灌浆用水及煤层注水,不外排;
3、不涉及;
4、不涉及;
5、不涉及;
6、本项目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防治措施;
7、采用全封闭储煤场储存末煤,中煤、块煤场采用挡风抑尘网,原煤输送走廊全封闭;
8、煤炭运输车辆覆盖篷布,进出场设置车辆清洗装置;
9、生活垃圾设置封闭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送右玉县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
符合 |
环境风险 |
1.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市、区)环保部门报备。
2.所有危险废物一律规范收集、贮存、转运、利用、处置。 |
1、本项目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市、区)环保部门报备;
2、本项目已建设符合规定的危废暂存间。 |
符合 |
资源利用效率 |
一、水资源:1.水资源利用上线严格落实“十四五”相关目标指标。
2.加快推进神头泉泉源和重点保护区的保护和生态修复。
3.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鼓励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和再生水回用。
4.到2022 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6.79亿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18%和1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
5.到2022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非常规水利用占比提高2%。
二、能源利用:1.能源利用上线严格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要求以及“十四五”相关目标指标。
2.朔州市平鲁区、朔城区实现平原地区散煤清零。
三、土地资源:1.土地资源利用上线严格落实“十四五”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目标指标。
2.到2023年绿化面积达到150万亩,保护好环城生态休闲区内的自然山水地貌、景观特征和生物多样性,拓展城市绿色空间。
3.新建矿山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到2025年基本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恢复治理工作,实现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根本好转。 |
本项目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根据煤层开采区域逐步完成复垦和植被恢复目标 |
符合 |
2.5.8“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应在事关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以及其他重要的生态区域内,规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保护。生态红线规定依据只要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全国海洋功能区划》《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沁源县生态功能区划》等国家文件和地方相关空间规划。
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山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可能涉及的区域主要包括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防风固沙区、生物多样性维护区等等陆地重要生态功能区、水土流失敏感区、土地沙化敏感区、石漠化敏感区、高寒生态脆弱区、干旱、半干旱生态脆弱区等陆地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等禁止开发区。本项目工业
本项目工业场地及井田周边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明确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禁止开采区域及其他各类保护地。
2、环境质量底线
①环境空气: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引用2021年右玉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统计:SO
2、NO
2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及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CO(24小时平均第95 百分位数质量浓度)、PM
2.5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及O
3(8小时最大平均第90百分位数)平均质量浓度、PM
10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及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相关限值要求,因此,右玉县为达标区。
为进一步了解项目厂区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次评价于2022年11月委托山西晋环天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周边环境(西石人坡村、工业场地)空气进行了补充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TSP日平均浓度均能够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②地表水环境:根据《山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9),评价区地表水属于“永定河水系桑干河支流源子河的源头——北汉井”河段,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
③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④声环境:项目工业场地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⑤土壤环境:本次评价委托山西晋环天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对项目厂区内外进行了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本项目占地范围内各项土壤指标均可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中的风险筛选值标准;占地范围外各项土壤指标均可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18-2018)中表1标准限值。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为原煤开采项目,玉岭煤矿能够实现矿井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矸石和危险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目标,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工程建设内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允许类;矿区周边无生态红线区域分布,不在国家、山西省划定的禁止、限制建设项目名录内,符合相应的产业政策要求,矿井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不产生对周边环境具有较大影响的有毒、有害污染物。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
2.5.9与《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发改振兴[2021]1559号)的符合性分析
表2.5- 10 本项目与“发改振兴[2021]1559号”符合性分析
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 |
本项目落实情况 |
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
格落实资源开采相关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同步恢复治理资源开采引发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采空沉陷、土地盐碱化、水位沉降、重金属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防范闭坑矿山的潜在污染风险。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落实企业和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探索第三方治理模式,加快解决工矿废弃地、矸石山、尾矿库、特大露天矿坑等历史遗留问题。强化森林管理与保护,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与恢复,因地制宜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荒漠化治理等林草重点工程 |
右玉玉岭煤矿制定采煤塌陷区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方案,定时巡查井田,发现沉陷、滑坡、树木植被破坏等及时复垦恢复,防治水土流失。 |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 |
推动资源能源绿色开发,坚持科学勘查、有序开采、清洁生产、高效利用,加大对矿产资源储量、开发潜力和生态环境影响的综合评价,合理调控开采规模、时序和强度,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进接续产业绿色制造,推广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生产设备,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传统高消耗、高排放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鼓励废弃物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促进原材料、能源梯级利用和高效产出。严格执行重点行业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坚决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 |
右玉玉岭煤矿采用先进采煤方法有序开采,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本项目满足“三线一单”的要求。本矿井与山西京玉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矸石综合利用协议,统一送往送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100%;矿井水通过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黄泥灌浆用水和煤层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至道路洒水、绿化用水,黄泥灌浆用水等,不外排。节约循环利用水资源。 |
2.5.10与《山西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西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山西省水土保持三级区划分为太行山西北部山地丘陵防沙水源涵养区、太行山西南部山地丘陵保土水源涵养区、晋西北丘陵沟壑拦水沙保土区、晋陕甘高塬沟壑保土蓄水区、晋南丘陵阶地保土蓄水区和汾河中游丘陵沟壑保土蓄水区6个分区。
本项目位于右玉县,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永定河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治理区”,该区域主要治理措施:兴建防风固沙、农田保护、水源涵养林,适当发展仁用杏等经济林;正在耕种的缓坡地建设水平梯田;沟道建设淤地坝。具体见图2.5-5。
该区涉及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3市16个县(区)涉及的流域有桑干河、洋河等。按照水土保持三级区划,主要属于太行山西北部山地丘陵防沙水源涵养区。该区地形较平缓,土质疏松,气候干燥,植被稀少,风大沙多。土地总面积为21928.5km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水土流失面积14148.99km
2,目前还有6901km
2的水土流失面积未进行过治理。
主要治理措施:兴建防风固沙、农田防护、水源涵养林,适当发展仁用杏等经济林;正在耕种的缓坡地建设水平梯田;沟道建设淤地坝。
规划治理面积6694km
2,其中新增治理面积4831km
2,生态功能维护和提升面积1863km
2。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及时观测采空区形成的裂缝、沉陷,并进行治理。评价要求地表沉陷生态恢复治理结合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规划的要求,营造集中连片的防风固沙林、尽可能减少破坏原生植被、避免引起土壤沙化、填充裂缝后不进行大规模的整地,进行穴装整地,对受影响的林地进行补值和抚育管理。
采取林草结合的形式,草籽撒播的方式,播种前适当疏松土壤,风蚀严重的区域不整地,以减少对原生植物的破坏。
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优先选用乡土树种,特别是灌木树种。选用具有深根性、枝叶繁茂,抗逆性强的树种,结合防沙治沙经验,灌木选用沙棘、柠条,乔木选用樟子松、油松和杨树。形成由乔木、亚乔木和灌木构成的具有复层林冠的林带。
植被恢复后进行抚育管理,成活率未达到要求的林地应及时进行补植,确保林草覆盖率达到65%以上。
地表沉陷及生态恢复治理过程中尽量减少沙化土地的破坏,避免沙化土地进一步发生,实现项目开发与沙化土地保护和修复工作和谐发展。
在采取以上生态恢复治理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山西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永定河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要求。
2.5.11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1、各场地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在现有工业场地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工业场地均取得了土地证,工业场地占地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文物保护区、珍稀动物保护区等特殊环境敏感区,本项目均不在其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各场地不涉及其他环境敏感目标。
2、井田范围选址可行性
根据六部门核查文件可知,教场坪矿井田范围与山西省桑干河杨树丰产林地范围、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家一级公益林、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I级保护林地范围不重叠;与地质遗迹保护范围不重叠;不在杀虎口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内;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不重叠;不在神头泉域50平方公里重点保护区内;与右玉县县城及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重叠。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可行。
2.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建设区域主要为农村地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关于敏感因素(环境敏感区)的界定原则,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基本草原、自然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等)、重要湿地、天然林,无生态敏感与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6-1和图2.6-1和图2.6-2。
表2.6-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保护对象 |
基本情况 |
保护要求 |
与工业场地的位置关系(m) |
环境空气 |
5km×5km范围内的工业场地、村庄 |
吐儿水村、红教村(教场坪村和红寺洼村)、西石人坡村和工业场地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中的二级标准 |
吐儿水村:W,2200
红教村:E,900
西石人坡:S,2400 |
地表水 |
源子河 |
源子河支流大沙沟从矿区通过。源子河自西北向东南流入桑干河,为其支流,在评价区为消失河段,属季节性河流。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 |
大沙沟从矿区通过;
源子河位于工业场地西北约4.2km处 |
地下水 |
受影响含水层 |
石炭系太原组上段以粗砂、含砾粗砂岩为主的裂隙含水层,k2中—粗砂岩、粉砂岩含水层;山西组下部的中厚层沙砾岩及含砾砂岩的k3砂岩含水层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
—— |
神头泉域 |
井田位于马营径流带,位于马营径流带的外边缘 |
不会对泉域主要补给水产生影响,不在神头泉域的重点保护区 |
矿井距离神头泉域重点保护区大约为38km,距离泉域最近的灰岩裸露区约为15km |
水井 |
矸石场上下游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
矸石场上下游 |
声环境 |
厂界噪声 |
厂界外1m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
交通运输 |
|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村庄执行2类标准;公路执行4类标准。 |
—— |
—— |
矸石场 |
地表植被、土壤、地下水 |
地表植被主要以草类为主,土壤侵蚀强度不高,地下水水质良好 |
—— |
—— |
生态环境 |
开采影响范围内的地表植被 |
地表沉陷、地下水疏干、环境污染等均会对其产生影响 |
在严格控制项目生态影响的前提下,要加强区域生态建设,促进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 |
—— |
开采影响范围内的土壤 |
开采活动对土壤侵蚀强度的影响 |
—— |
井田范围内人工生态系统 |
井田范围内的各开拓巷道
开采活动对人工作物的影响 |
留设保安煤柱,加强保护
加强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 |
—— |
梁家油坊林场 |
主要以更新改造杨树“小老树”,营造多林种、多树种稳定的针阔混交林。 |
加强保护加强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 |
权属于山西省杨树丰产林实验局 |
3工程分析
3.1现有项目工程分析
3.1.1现有工程分析
1、现有工程基本概况
一、矿区范围批复及采矿许可证
该矿现持有原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12年10月30日颁发的C1400002009111220042839号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名称: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经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煤,5#-11#;生产规模:90万t/a;矿区面积:6.56km2;批准开采标高为1450m-1310m;有效期限自2012年11月6日到2032年11月6日。井田范围由12个拐点连线圈定。
二、矿井生产状态
2012年10月30日,原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该矿发放C1400002009111220042839号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为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名称为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经济类型属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煤、5#-11#,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9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6.56km2,有效期限自2012年11月6日到2032年11月6日。井田范围由12个拐点连线圈定。
2019年11月5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为该矿换发了证件号(晋)MK安许证字[2020]X124Y2B4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生产能力为90万t/a,批准开采9号煤层,有效期至2022年11月4日。
2019年12月11日,山西省能源局以[2019]第341号公告对该矿生产要素进行公示,生产能力90万吨/年,批准开采煤层为9号煤层,现为证件齐全的生产矿井。
三、矿区开采现状
(一)、工业场地
矿井总占地面积19.96ha,工业场地占地面积为17.16ha,爆炸材料库位于工业场地北4km处,占地面积0.30ha,排矸场占地面积2.5ha,位于工业场地西1.5km处。工业场地内建(构)筑物按功能用途划分为三个区:主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办公生活区。
(1) 主生产区
主生产区布置在场地的西南部,布置主井井口房、主井空气加热室、入选带式输送机走廊、筛分间、混煤上仓带式输送机走廊、混煤圆筒仓、中块煤带式输送机走廊、中块煤卸载点、大块煤带式输送机走廊、大块煤卸载点、汽车磅房、10kV变电站等。
(2) 辅助生产区
辅助生产区布置在场地的东部,分副井场区和管道井场区。副井场区布置有副井井口房、副井空气加热室、坑口联合建筑、综采设备库、机修车间、桥式起重机、器材库、器材棚、消防材料库、油脂库、岩粉库、坑木加工房、生活水处理调节池、生活水处理车间、井下水处理车间、救护队。管道井场地布置空压机房、黄泥灌浆站、锅炉房、消防加压泵房、静压水池、消防水池等。
(3) 办公生活区
办公生活区布置在场地的东部,布置有门卫室、职工食堂、办公楼、商业楼、配电室、家属楼等。
(4) 其他场地
风井场地位于主生产区内南部,布置有风机、安全出口、风机值班室、卫生间等。
各场地内地面设施完善。
(二)、采掘现状
1、开拓方式
(1)井筒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90万t/a。采用斜井开拓方式。目前矿井共布置有主斜井、副斜井、管道斜井、回风立井四个井筒,各个井筒装备及特征情况见下:
主斜井:倾角18°,净宽3.2m,净高2.4m,净断面5.9m2,斜长438m至11号煤层底板岩石中,为半圆拱断面。装备带式输送机,设台阶扶手,为矿井的一个安全出口。作用于进风、运输;符合要求。
副斜井:倾角6°,净宽5.6m,净高4.4m,净断面21.3m2,长度1050m至11号煤层底板10m下,为半圆拱断面。装备无轨胶轮车,为矿井的一个安全出口;作用于进风、行人、运料;符合要求。
管道斜井:倾角25°,净宽3.2m,净高2.4m,断面为5.9m2,长度230m至11号煤层(底板),为半圆拱断面,设台阶扶手,为矿井的一个安全出口。作用于进风、行人、铺设管路;符合要求。
回风立井:净直径5m,净断面积19.63m2,垂深71米至9号煤层底板,担负矿井回风任务;设梯子间,为矿井的另一个安全出口。
主斜井、副斜井、管道斜井、回风立井都为矿井的安全出口。
3.1.2现有工程建设内容
1、环保手续
重组后玉岭煤业于2010年6月委托朔州市煤炭设计研究所编制了《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2010年8月,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办基发[2010]752号文件)取得批复。2010年11月18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0]1480号文批准矿井于2010年11月20日开工建设。
2010年11月,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0.9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12月,经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晋环函[2010]1726号)取得批复。
2012年1月,朔州市煤炭设计研究所编制了《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变更》,2012年4月,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办基发[2012]361号文件)取得批复。
2012年5月,朔州市煤炭设计研究所编制了《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变更安全专篇》,2012年6月,经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煤监安二字[2012]194号文件)取得批复。
2012年9月山西地丰煤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12年10月,经山西源通煤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源通方案审字[2011]第050号)评审通过。
2013年9月23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3】1336号《关于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0.9Mt/a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验收批复》对该矿竣工验收进行了批复,矿井转入生产矿井,矿井自投产以来一直在9号煤层进行采掘活动。
根据9号煤层采掘工程平面图,重组后在2013至2021年期间,矿井对9号煤层可采范围内开采,采用综采放顶煤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回采了90101、90102、9201、9202、9203共5个工作面,共动用储量354.4万t。
井筒特征表见表3.1-1。
表3.1-1 井筒特征表
序号 |
井筒特征 |
井 筒 名 称 |
主斜井 |
副斜井 |
管道斜井 |
回风立井 |
1 |
井口坐标
(2000坐标3度带) |
经距(Y) |
38379862.815 |
38380059.665 |
38380177.039 |
38379888.678 |
纬距(X) |
4401698.893 |
4401822.826 |
4401666.160 |
4401535.328 |
2 |
井口标高(m) |
1441.367 |
1432.860 |
1437.314 |
1439.200 |
3 |
方位角(度) |
13°27′25″ |
353°15′44″ |
14° |
116° |
4 |
井筒倾角(度) |
18 |
6 |
25 |
90 |
5 |
落底标高(m) |
1303 |
1325 |
1365.4 |
1335 |
6 |
井筒斜长
(m) |
一水平 |
|
|
|
|
二水平 |
438 |
1050 |
230 |
71 |
7 |
井筒净径或净宽(m) |
3.2 |
5.6 |
3.2 |
5.0 |
8 |
井筒
支
护 |
支护
形式 |
表土段 |
料石砌碹 |
钢筋混凝土 |
料石砌碹 |
钢筋混凝土 |
基岩 |
钢棚 |
锚喷 |
锚喷 |
素混凝土 |
支护厚度(mm) |
表土段 |
300 |
400 |
400 |
350 |
基 岩 |
100 |
100 |
100 |
350 |
9 |
断
面
积(m2) |
断面形状 |
三心拱 |
半圆拱 |
三心拱 |
圆形 |
净 |
5.9 |
21.28 |
5.9 |
19.63 |
掘进 |
表土段 |
7.99 |
27.60 |
7.99 |
25.5 |
基 岩 |
6.79 |
24.29 |
6.79 |
25.5 |
10 |
井筒装备 |
带式输送机 |
无轨胶轮车 |
|
梯子间 |
(5)开采现状
该矿设计布置一个主水平和一个辅助水平开拓全井田。主水平设计开采9号和11号煤层,水平标高+1330m,采用联合布置分层开采方式。
辅助水平设计开采井田东北部5号煤层和8号煤层,辅助水平设在5号煤层中,水平标高为+1430m,采用联合布置分层开采方式。
根据井田开拓部署,全井田共划分为8个采区,其中9号煤层划分为3个采区,即901采区、902采区、903采区;11号煤层划分三个采区,即1101、1102、11033区;5号煤层划分一个采区,为503采区;8号煤层划分一个采区,为803采区。煤层开采顺序采用下行开采方式。
现开采9号煤层902采区。
(3)井底车场与主要硐室
井底车场设有中央水泵房、变电所、等候硐室、医疗硐室,医疗硐室设在等候硐室附近,井下中央水仓布置于11号煤层下10米岩石中。井下医疗硐室的规格4m×5m×3m(长×深×高),医疗硐室配备有急救药品、止血设备、骨折固定用具及担架等。
井底煤仓位于主斜井井底,煤仓型式采用净径6.0m的圆形直立式,煤仓高度20m,有效容积为565t,中间采用混凝土砌碹支护,上下口根据围岩情况配单筋。仓下设有装载硐室和设备。
井下中央变电所与中央水泵房硐室联合布置。中央水仓布置在副斜井井底车场北侧,主、副水仓平行布置,水仓净断面5.6m2,主水仓有效长度140m,有效容积950m3,副水仓有效长度80m,有效容积450m3,总有效容量1400m3。采用无轨胶轮车定期清理。
(4)主要巷道布置
主井井筒落底后布置一条上仓运输巷(11号煤层底板下4m)与北运输巷连接,平行上仓运输巷及北运输巷,布置11号煤层北回风巷,北回风巷和回风大巷连接。副斜井落底后向东布置一条集中辅运输巷与二采区辅运大巷连接,利用9号煤层沿南北方向布置的二采区运输、辅运、回风三条大巷,开采9号煤二采区。
2、采掘现状
矿井现在9号煤层布置9203综放工作面、29204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和29204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采掘比为1:2。
9203综放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综合机械化低位放顶煤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工作面长度为120m,工作面平均采高为3.0m,放煤平均高度为8.8m,采放比1:2.9。工作面采用一部MG250/600-1.1D型双滚筒采煤机,前后两部SGZ-764/400、SGZ764/400型刮板输送机,一部SZB-764/132型转载机和一部PCM160型破碎机,运输顺槽采用一部DSJ100/125型可伸缩胶带输送机。工作面采用76架ZF5600/16.5/35型放顶煤液压支架及4架ZF5600/22/35型放顶煤过渡支架。辅助运输选用JSDB-14回柱绞车。工作面两端头各采用2架ZF5600/22/35型过渡支架进行支护,支架顶梁前端有伸缩梁,便于超前支护顶板。工作面端头过渡支架距离巷道正规端头支护的间距如果间距超过0.5米。超前支护:根据已采工作面超前支护经验,确定29203、59203巷采用三排单体液压支柱超前工作面20m支护(其中一排不低于10米)。劳动组织采用“三·八制”两班生产,一班检修。
9203工作面运输顺槽、回风顺槽都沿9号煤层底板布置,运输顺槽与二采区运输巷相连,回风顺槽直接与二采区回风巷相连,形成工作面运输、通风、排水等系统。
29203运输顺槽用于工作面进风、运煤、行人、管线的铺设等,净宽4.5m、净高3.0m、净断面13.5m2,断面形状为三心拱,支护形式为U型棚支护。
59203回风顺槽用于工作面回风及辅助运输,净宽3.5m、净高3.0m、净断面10.5m2,断面形状为矩形,支护形式为锚带网支护。
29204运输顺槽和29204回风顺槽均采用EBJ-120TP型综掘机沿煤层底板截割并自行装煤,由DZQ80/40/11型转载皮带机输送到DSJ80/40×2型带式输送机运至二采区运输巷,再由二采区运输巷皮带机运至采区溜煤眼。
主要设备:EBJ-120TP型综掘机、DZQ80/40/11型转载机、DSJ80/40×2型带式输送机。
运料设备:无轨胶轮车,型号WC5J;无轨胶轮车,型号WC1.2J。
人员运输设备:无轨胶轮车,型号WC19R。
各顺槽采用U型棚支护方式作为永久支护。工作面最大控顶距为1.6m,最小控顶距为0.5m。 使用U型棚支护时,巷道净宽:4.5 m,净高:3m ,棚距1.1米。特殊情况可以加密支护,棚距缩小为0.6米。
临时支护:永久支护到工作面迎头范围内采用前探梁进行临时支护。前探梁采用3根4.0m长的槽钢加工而成。每根前探梁分别用二道钢棚卡分别固定在紧靠工作面的两个U型棚梁上,前探梁间距为1.6m。U型棚临时支护前探梁前方空顶部分用木板背顶进行维护,木板规格:2000×300×50mm。
3、通风及瓦斯防治系统
(1)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主通风机工作方式为机械抽出式。
矿井共设有三个进风井,分别为主斜井、副斜井、管道井,担负全矿井的进风任务;专用回风立井担负全矿井回风任务,井口安装防爆盖。
该矿在回风立井井口安设两台FBCDZ-№25型对旋式轴流通风机,运行稳定。功率均为315kW×2。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备用。电压10000V,转速ne=580r/min。
9号煤层中设有二采区变电所,采用独立通风,在其回风侧设置了调节风窗,对井下废旧巷道及采空区进行了密闭。其它硐室均布置在新鲜风流中。
矿井总进风4523m3/min,总回风量为4596m3/min。
井下共有三条大巷,集中辅运巷为主要进风巷,北运输巷辅助进风,北回风巷专门回风。采掘工作面、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等采用独立通风。9203综放工作面采用全负压U型独立通风,29203运输顺槽进风,29203回风顺槽回风。
综掘工作面均采用压入式通风,安装2台FBD№7.1/2×30型局部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风筒选择使用直径为800mm的抗静电阻燃风筒。
(2)瓦斯防治系统
该矿为低瓦斯矿井。
矿井装备北京煤炭科学研究院研制的KJ83X(A)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矿井监控系统分别沿主斜井、副斜井敷设2趟主干光缆,实现环网,安全、稳定、可靠地传输。配备了UPS不间断电源,安装了两台主机,可以实现自动切换,实现了三级联网,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井下各采掘工作面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实现了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现监控系统运行稳定。中心站至分站传输采用光缆,所有光缆均为阻燃型。井上下安设7台分站,分站型号为:KJ83N(A)-F,对矿井井上下生产系统及井下的采掘工作面、主要硐室、总回风巷、紧急避险硐室内、外等各种瓦斯等参数进行监测监控,安装各类传感器102台,其中:甲烷传感器安装18台,设备开停传感器安装11台,一氧化碳安装22台,馈电/断电传感器安装4台,风筒传感器安装1台,烟雾传感器安装8台,水位传感器安装6台,温度传感器安装9台,湿度传感器1台,风速传感器安装3台, 风门开闭传感器安装8台,氧气传感器安装5台,二氧化碳传感器安装3台,负压传感器安装1台,粉尘传感器安装2台。
矿井瓦斯防治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分管,下设通风科具体负责瓦斯防治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通风科下设通风队配备了13名瓦斯检查员,装备CJG10D型光干涉甲烷测定器18台,JBC4型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31台,CD4型多参数气体测定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共47台,瓦斯检测仪器均由朔州市能源产业技术事务中心定期进行检定,并取得检定合格证,均在有效期内。矿领导、科长、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等下井时,携带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检员均在井下工作地点现场交接班,保证井下24小时有瓦检员监管瓦斯。
4、提升、运输、排水系统
(1)提升系统
1)主斜井胶带输送机提升系统
主斜井担负矿井原煤的提升任务,倾角16°。安装1部DTⅡ100/2×110型胶带输送机,担负矿井的提煤任务,其技术参数:
型号:DTⅡ100/2×110;运输能力: 800t/h;运输长度: L=458m,倾角18°-21°;带宽: B=1000mm;带厚: 16mm;带速:3.15m/s;配用电机:YBK2-355S-4型,功率:110kW×2;减速器: M3PSF90型,i=24.9,2台;制动器:BYWZ5-630/301;逆止器:DSN200-220N;重锤拉紧,综合保护:KHP15P-Z型。
该矿副斜井使用WC19R型无轨胶轮车2台(人车)、WC5J无轨胶轮车2台,WC1.2J型无轨胶轮车1台。担负矿井材料、设备、人员的辅助提升任务,
(2)井下运输系统
井下原煤采用带式输送机接续运输方式,井下辅助运输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方式。担负材料及设备运输任务,各种安全设施齐全。
(3)排水系统
矿井建有完善的防排水系统,在井底车场附近建有主排水泵房和主、副水仓(主水仓有效容积950m3,副水仓有效容积450m3,总有效容积1400m3)。三台主排水泵选用DF85-45×4型离心泵,流量85m3/h,扬程180m,功率75KW,水泵运转正常,达到一用、一备、一检修的要求。管道井敷设 2 趟主排水管路至地面沉淀池钢管,1 趟工作,1 趟备用,排水管直径均为Φ133×4.5mm。配套设施齐全完整,系统保护装置完善、运转正常。
主排水泵房内安装有3台DF85-45×4型单吸多级离心式耐磨泵,额定流量为85m3/h。2021年3月4日,中矿监测(辽宁)有限公司对矿井主水泵房在用3台DF85-45×4型单吸多级离心式耐磨泵进行了性能检测,检验结论均为:“依据AQ1012-2005《煤矿在用主排水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相关规定,判定该水泵合格”。
在二采区辅运巷未端布置采区水仓(主水仓有效容积400m³,副水仓有效容积200m³)总容积为600m
3,采区水仓安装 3 台 DF80-30×3 型排水泵,1 台工作,1 台备用,1台检修;流量43m3/h,扬程90m,功率22KW。排水管直径均为Φ89×3.5mm。配套设施齐全完整,二采区排水管路由各工作面临时水仓→采区水仓→二采区辅运巷→二采区辅运斜巷→井底中央水仓→管道井→地面污水处理站。
二采区采区水泵房安装有3台DF80-30×3 型单吸多级离心式耐磨泵,额定流量为43m3/h。2021年9月,中矿监测(辽宁)有限公司对矿井采区水泵房在用3台DF80-30×3型单吸多级离心式耐磨泵进行了性能检测,检验结论均为:“依据AQ1012-2005《煤矿在用主排水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相关规定,判定该水泵合格”。
该矿矿井生产能力达90万t/a时,开采9号煤层,矿井正常涌水量16.5m3/h,最大涌水量18.1m3/h。工作泵实际排水能力为 85.7m3/h,20 小时排水量为 1714m3,大于矿井 24 小时正常及最大涌水量。
3.1.3现有工程回顾性评价
3.1.3.1生态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
1、工程占地影响调查
(1)地表塌陷及裂缝
井下煤炭开采活动产生地表变形,造成采空区上方出现地表裂缝及塌陷现象,损毁农田、草地等。根据矿方提供的资料,由于煤矿在兼并重组整合前的采煤活动,井田范围内分布有大小不等的采空区,由于原煤矿开采方法落后,煤柱留设较多,致顶板垮落程度较小,采空区地表沉陷表现形式主要为轻微的地表裂缝,裂缝宽度大约0.5-10cm,长度在0.5-10m左右。根据现场调查,该矿已沉陷土地面积共计11.17hm2。受损的耕地的裂缝主要由村民耕种自行复垦整治,矿方进行经济补偿;其它破坏土地的裂缝由矿方出资进行了复垦整治,主要为人工填充裂缝、平整等措施,植被以自然恢复为主,调查发现原采空裂缝治理区恢复效果较好。原采空区对村庄居民房屋没有造成影响,未出现房屋受损情况。
(2)废弃采矿用地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是2009年兼并重组整合矿,整合后有部分废弃的工业场地,土地利用现状为采矿用地,面积为53.04hm
2。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废弃采矿用地的压占破坏了原始的地形地貌景观和植被,对原有土地损毁程度为重度,现状地表砌体物未拆除。
(3)工业场地
本项目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已建成,现状均为人工生态系统,主井工业场地的硬化和绿化已完成,工业场地绿化率约22%,西风井场地绿化率20%,主要为油松、白皮松、云杉、桧柏、毛白杨、垂柳、国槐、山杏、龙爪槐、紫叶李、山桃、山楂、华北卫矛球、金叶榆球、丁香、胶东卫矛、金叶榆、红叶小、大花月季等适宜本地区生长的树种。
场地建设过程中平整场地、开挖地表,造成直接施工区域内和施工区域一定范围内植被不同程度的破坏,对原生地形地貌景观的改变和破坏程度严重;工业场地建(构)筑物以外的区域均进行了硬化和绿化,路面硬化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两侧采用水泥砖铺装。工业场地办公区、生活区及厂内道路两侧均进行了绿化。
(4)矸石周转场现状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本矿不设矸石场地。玉岭煤业目前已与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矸石综合利用协议,煤矸石全部送往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5)道路
场内道路:根据现场调查,场内道路都已完成硬化,路面宽度约8.0m,路面为水泥路面,道路两侧种植树种主要为油松、垂柳等,已全部绿化。
5、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现状
现场调查时,玉岭煤业矿已成立了环保科,配备环境保护专职人员,包括科长、日常环保工作人员、日常环境监测人员等,并配备相应的监控仪器和设备,包括岩移观测设备等。
3.1.3.2水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
1、地表水回顾性评价
(1)矿井水
根据生态环境影响和环境污染预测,矿井投产后主要水环境污染主要为矿井水及生活污水,污染物主要为COD、BOD5、SS和氨氮。
根据现场调查,矿井正常涌水量为240m
3/d,最大涌水量为330m
3/d,提升至地面矿井水处理站后。经调节+混凝+沉淀+过滤+吸附+消毒处理,处理能力为1500m
3/d,处理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回用于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处理后的水要求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同时也满足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05)中选煤用水,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2022年11月,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晋环天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司对右玉教场坪矿矿井水处理站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矿井水处理站出口监测因子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的标准;可以满足回用标准要求。监测数据见表3.1-5。
(2)生活污水
本矿井生活污水排水量为190.94m
3/d,污水全部排入本矿井生活区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采用“调节→二级接触氧化→沉淀→过滤→消毒→混凝沉淀过滤→活性炭吸附除臭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出水水质:SS=20mg/L≤30mg/L、BOD5=15mg/L≤20mg/L、COD=40 mg/L≤50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处理后部分回用工业广场绿化、降尘,其余用于黄泥灌浆不外排。
2022年11月,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晋环天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司对右玉教场坪矿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处理站出口水质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附录B、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监测数据见表3.1-6。
(3)初期雨水
场地内建设有雨水导流渠,有一座 400m
3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池进口均设有切换阀门,实现初期污染雨水与后期洁净雨水的分流。初期雨水收集池内的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降尘洒水,不外排。
(4)对地表水的影响
现有工程已经建设了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站等设施,经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用于黄泥灌浆及厂区绿化、道路洒水等,不外排;经处理达标后的矿井水用于井下洒水、黄泥灌浆等,不外排;场地内建设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初期雨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综上所述,原有工程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体无影响。
2、地下水回顾性评价
(1)煤矿开采对含水层的影响
玉岭煤矿含水岩组主要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含水层、二叠系下石盒子组及山西组砂岩裂隙含水层、石炭系太原组砂岩裂隙含水层、奥陶系碳酸盐岩岩溶裂隙含水层。其中石炭系太原组砂岩裂隙含水层为9、11号煤层直接充水含水层。
主要受影响的含水层主要是石炭系太原组砂岩裂隙水,根据现状调查,9、11号煤层采空区所产生的地表变形已经达到地表,对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二叠系下盒子组及山西组的砂岩裂隙水结构产生破坏,改变了含水层储水结构、在浅部地区,贯通了第四系含水层,局部疏干上覆含水层。地下水的疏排引起地下水的水量减少及水位下降。
(2)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
本次评价收集了以往地下水水质监测资料,收集了2010年、2020年、2022年玉岭煤矿及周边村庄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并结合本次评价现状监测结果,分析区域地下水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往年地下水水质对比情况见表3.1-7。
结合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可以看出,区域范围地下水整体水质良好,受前期煤矿开采污染影响很小。
3.1.3.3固体废物处置回顾性评价
①矸石
开采的原煤含矸量较少,矸石产生量约49500t/a,所产生的矸石由集团公司统一回收运往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后附矸石供销协议书与教场坪集团合建矸石场统一处理文件。该电厂一期2300MW煤矸石循环流化床空冷机组工程于2009年5月22日获国家发改委核准,工程于2010年4月正式施工,2012年投产,二期拟建设2600MW国产超临界燃煤空冷发电机组,2017年,该电厂装机总量为66万KW。
②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33.4t/a,生活垃圾在工业场地内统一收集后,按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合理处置。
③煤泥
煤泥主要来自矿井水处理站和初期雨水收集池,通过估算,经压滤脱水后与原煤一起销售。
④危险废物(废矿物油)
玉岭煤业为矿井生产企业,主要产生的危险废物为液压站产生的废液压油、检修设备更换后的废机油及废润滑油,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4-08。废矿物油密封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集中处置。
3.1.3.4大气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
1、筛分粉尘
由于原煤含水率较高,矿方现有工程采用机头全封闭对筛分粉尘进行抑尘。
2、无组织排放情况
2022年11月,山西晋环天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主井工业场地无组织排放进行了监测,根据《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污染源自行监测报告》(晋环天圆[2022]第616号),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粉尘监测结果见表3.1-9。
3.1.3.5声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
根据《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污染源自行监测》中于2022年11月对主井工业场地周边进行的声环境现状进行的监测可以看出,昼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3.1.3.6主要环境问题及“以新带老”内容
表3.1-2 现有工程主要环境问题以及“以新带老”要求
序号 |
主要环境问题 |
整改措施/“以新带老” |
完成期限 |
1 |
筛分车间 |
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风量较小,不能满足产能核增后设备处理风量要求,需对除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
2023.6.1前 |
2 |
未来采矿活动引发地裂缝、地面塌陷破坏土地资源和地形地貌景观,影响耕地、林地和草地的正常生长;采空区以上含水层结构遭到破坏、地下水被疏干 |
①定期巡查、测量、记录所有地面裂缝、地面塌陷发生位置、基本特征,及时填埋地裂缝、平整地面塌陷,清理掉可能发生崩塌的裂缝土体;
②存档保留所有采空区分布图,为后期井田内进行工程建设治理提供依据;
③建立含水层破坏监测点,根据地面塌陷治理、地形地貌景观恢复工作安排,耕地外土地大力开展植树种草,扩大矿井内植被覆盖面积,达到涵养水源的目的,促进地下水位的回升。定期进行巡视,及时清理固体堆积物,确保沟道畅通。
④及时补栽绿植,恢复土地原有功能。 |
/ |
3.2拟建项目工程分析
3.2.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基本情况见表3.2-1。
表3.2-1 拟建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 |
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15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
建设单位 |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 |
建设性质 |
改扩建(生产能力核定) |
建设地点 |
玉岭煤矿现有工业场地、主副井场地和风井场地范围内实施 |
生产规模
(万t/a或Mt/a) |
90万t/a核增至150万t/a,新增60万t/a |
井田面积/km2 |
6.56 |
开采煤层 |
9#、11# |
采煤方法 |
采用倾斜长壁放顶煤综采一次采全高的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
开拓方式 |
采用斜井开拓,共布置主斜井、副斜井、管道斜井、回风立井四个井筒 |
服务年限/a |
21.1 |
工作制度 |
为四六制,即每日4班,其中,一班检修三班生产 |
2、生产能力核定结果
根据《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报告》,各生产系统及环节的能力核定结果如下:
①主提升系统的核定能力为:386万t/a;
②辅助提升系统核定能力为:270万t/a;
③井下排水系统核定能力为:154万t/a;
④供电系统核定能力为:156万t/a;
⑤井下运输系统核定能力为:176万t/a;
⑥采掘工作面核定能力为:163万t/a;
⑦通风系统核定能力为:222万t/a;
⑧地面生产系统核定能力为:235万t/a。
以上各主要系统的能力均超过了150万t/a的生产能力。
3.2.2建设内容
本工程与现有工程主衔接情况见表3.2-2。
表3.2-2 项目组成及与现有工程衔接关系表
类别 |
工程名称 |
现有工程建设内容 |
本次生产能力核定项目建设内容 |
备注 |
主体工程 |
矿井工程 |
井下开拓系统 |
主井 |
倾角18°,净宽3.2m,净高2.4m,净断面5.9m2,斜长438m至11号煤层底板岩石中,为半圆拱断面。装备带式输送机,设台阶扶手,为矿井的一个安全出口。作用于进风、运输 |
利用现有工程 |
|
副井 |
倾角6°,净宽5.6m,净高4.4m,净断面21.3m2,长度1050m至11号煤层底板10m下,为半圆拱断面。装备无轨胶轮车,为矿井的一个安全出口;作用于进风、行人、运料 |
利用现有工程 |
|
管道斜井 |
倾角25°,净宽3.2m,净高2.4m,断面为5.9m2,长度230m至11号煤层(底板),为半圆拱断面,设台阶扶手,为矿井的一个安全出口。作用于进风、行人、铺设管路 |
利用现有工程 |
|
回风井 |
净直径5m,净断面积19.63m2,垂深71米至9号煤层底板,担负矿井回风任务;设梯子间,为矿井的另一个安全出口 |
利用现有工程 |
|
地面生产系统 |
主井生产系统 |
主斜井担负矿井原煤的提升任务,倾角16°。安装1部DTⅡ100/2×110型胶带输送机,担负矿井的提煤任务,其技术参数:
型号:DTⅡ100/2×110;运输能力: 800t/h;运输长度: L=458m,倾角18°-21°;带宽: B=1000mm;带厚: 16mm;带速:3.15m/s;配用电机:YBK2-355S-4型,功率:110kW×2;减速器: M3PSF90型,i=24.9,2台;制动器:BYWZ5-630/301;逆止器:DSN200-220N;重锤拉紧,综合保护:KHP15P-Z型。 |
利用现有工程 |
|
副井生产系统 |
该矿副斜井使用WC19R型无轨胶轮车2台(人车)、WC5J无轨胶轮车2台,WC1.2J型无轨胶轮车1台。担负矿井材料、设备、人员的辅助提升任务 |
利用现有工程 |
|
回风
系统 |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主通风机工作方式为机械抽出式。
矿井共设有三个进风井,分别为主斜井、副斜井、管道井,担负全矿井的进风任务;专用回风立井担负全矿井回风任务,井口安装防爆盖。
该矿在回风立井井口安设两台FBCDZ-№25型对旋式轴流通风机,运行稳定。功率均为315kW×2。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备用。电压10000V,转速ne=580r/min。
9号煤层中设有二采区变电所,采用独立通风,在其回风侧设置了调节风窗,对井下废旧巷道及采空区进行了密闭。其它硐室均布置在新鲜风流中。
矿井总进风4523m3/min,总回风量为4596m3/min。 |
利用现有工程 |
|
黄泥灌浆站 |
副井场地建2个灌浆池,池深1.8m,直径2m,一侧设500mm×500mm×1800mm下液泵坑,池四周采用MU100机砖M75砂浆砌筑,墙体厚度370mm,池内壁采用3mm的钢板制作75×75角钢护角。 |
利用现有工程 |
|
筛分
系统 |
设置筛分楼,配置1台三层振动筛,全封闭运输 |
利用现有工程 |
|
辅助工程 |
综采设备库及维修车间 |
厂房面积450m2 |
利用现有工程 |
|
锅炉房 |
设置1座集中锅炉房,矿井设锅炉房1座,内设10t的蒸汽锅炉2台(采暖季2台运行,非采暖季1台运行),型号分别为SZL10-1.25-AⅡ |
拆除现有锅炉,改建为空气能热泵机组 |
|
储运工程 |
储装工程 |
全封闭末煤库 |
全封闭彩钢结构 |
利用现有工程 |
|
籽煤(中块煤)储煤场 |
全封闭,设置挡风抑尘网 |
利用现有工程 |
|
块煤储煤场 |
全封闭,设置挡风抑尘网 |
利用现有工程 |
|
公用工程 |
给水 |
生活用水 |
生活用水由工业场地深井提供 |
利用现有工程 |
|
生产用水 |
生产用水为本矿处理后的矿坑涌水 |
利用现有工程 |
|
供电 |
采用双回路供电,一回引自增子坊110kV变电站,一回引自下石井110V变电站,工业场地设置2座10kv变电站 |
利用现有工程 |
|
供热 |
矿井设锅炉房1座,内设10t的蒸汽锅炉2台(采暖季2台运行,非采暖季1台运行),型号分别为SZL10-1.25-AⅡ |
拆除现有锅炉,改建为空气能热泵机组 |
|
环保工程 |
废气 |
锅炉烟气 |
锅炉配套布袋除尘器和高效湿法脱硫除尘器处理(双碱法) |
锅炉已拆除,改建为空气能热泵机组提供热能 |
|
筛分废气 |
筛分楼设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
对现有筛分楼除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筛分楼设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
|
运煤运输转载 |
建设全封闭皮带走廊,原煤转载点设置喷雾洒水抑尘 |
利用现有工程 |
|
原煤储存 |
设置一座全封闭末煤煤库、一座籽煤储煤场、一座块煤储煤场,储煤场采用挡风抑尘网抑尘 |
利用现有工程 |
|
运输道路扬尘 |
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道路两侧绿化,定期洒水抑尘,厂区门口设置洗车平台 |
利用现有工程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排水量为190.94m3/d,污水全部排入本矿井生活区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采用“调节→二级接触氧化→沉淀→过滤→消毒→混凝沉淀过滤→活性炭吸附除臭处理”工艺,处理后用于工业场地绿化、降尘用水及黄泥灌浆用水 |
利用现有工程 |
|
生产废水 |
井下正常涌水量为16.5m3/h,最大涌水量为18.1m3/h,矿井水采用混合反应、混凝,泥水分离、消毒的工艺,处理能力为10m3/h |
本项目生产能力提升后,井下正常涌水量为27.5m3/h,最大涌水量为最大涌水量为30.17m3/h;矿井水采用一体化净水器处理 |
|
初期雨水池 |
设置1座400m3初期雨水池 |
利用现有工程 |
|
固废 |
矸石 |
与山西京玉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矸石综合利用协议,综合利用率为100% |
利用现有工程 |
|
炉渣 |
除可用于道路修整、居用建筑材料外,其余可运至矸石场填埋。脱硫渣在矸石周转场单独填埋 |
本项目锅炉已拆除,采用空气能热泵组进行采暖,无炉渣产生 |
|
矿井水
污水处理站污泥 |
主要成份为煤泥,全部掺入产品煤销售 |
经压滤机压滤成泥饼后掺入原煤外售 |
|
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 |
与生活垃圾一同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经压滤机压滤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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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矿物油、废油桶 |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生活垃圾 |
送右玉县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
利用现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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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风机泵、机械设备 |
室内放置、减振、消声器 |
利用现有工程 |
|
空压机 |
厂房封闭、室内放置 |
利用现有工程 |
|
风井场地 |
风机房封闭,安装隔声门窗,风机基础减振、出气口安装消声器,风道内衬吸声材料 |
利用现有工程 |
|
生态 |
沉陷区生态恢复措施 |
及时观测采空区形成的裂缝、沉陷,并进行治理。对破坏的旱地进行裂缝填充、土地平整、修筑梯田和土壤培肥,对破坏的林地等采取进行地裂缝填充、整平,对损毁的林地进行补植,植树种草,恢复地形地貌和植被景观 |
及时观测采空区形成的裂缝、沉陷,并进行治理。对破坏的旱地进行裂缝填充、土地平整、修筑梯田和土壤培肥,对破坏的林地等采取进行地裂缝填充、整平,对损毁的林地进行补植,植树种草,恢复地形地貌和植被景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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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场地硬化、绿化 |
工业场地进行了绿化、硬化 |
按需取土,剥离表土就近妥善保存,分台阶取土,边取土,边进行生态恢复 |
|
取土场生态恢复措施 |
分段取土,及时绿化 |
利用现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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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工程 |
煤炭洗选 |
送至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进行洗选,洗煤厂生产能力为240万t/a;
洗煤厂于2007年7月委托山西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编制《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240万吨/年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9年1月6日取得了山西省环保局的批复(晋环函【2009】20号) |
至山西永昌环宇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永昌煤炭物流园区选煤厂进行洗选,洗煤厂生产能力为800万t/a;于2015年10月委托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山西永昌环宇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永昌煤炭物流园区选煤厂和煤炭集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5年11月12日,原朔州市环境保护局以“朔环审[2015]136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2016年8月17日,原右玉县环境保护局以“右环函[2016]46号”文对本项目出具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2022年5月19日,本项目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14000005628994XF002X |
|
3.2.3井田边界及资源概况
3.2.3.1井田边界
2012年10月30日,原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该矿发放C1400002009111220042839号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为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名称为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经济类型属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煤、5#-11#,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9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6.56km2,有效期限自2012年11月6日到2032年11月6日。井田范围由12个拐点连线圈定。
表3.2-3 井田范围拐点坐标表
点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1980西安坐标系 |
3°高斯投影 |
3°高斯投影 |
X |
Y |
X |
Y |
1 |
4402189.76 |
38379487.86 |
4402187.37 |
38379371.86 |
2 |
4402099.43 |
38382186.20 |
4402097.04 |
38382070.19 |
3 |
4402656.55 |
38382190.85 |
4402654.16 |
38382074.84 |
4 |
4402658.76 |
38382124.89 |
4402656.37 |
38382008.88 |
5 |
4402721.66 |
38382127.17 |
4402719.27 |
38382011.16 |
6 |
4402698.28 |
38382826.57 |
4402695.89 |
38382710.56 |
7 |
4402295.14 |
38383213.26 |
4402292.75 |
38383097.25 |
8 |
4401840.42 |
38383198.03 |
4401838.03 |
38383082.02 |
9 |
4401236.25 |
38382865.64 |
4401233.86 |
38382749.63 |
10 |
4400567.42 |
38382192.92 |
4400565.04 |
38382076.91 |
11 |
4400253.65 |
38382181.41 |
4400251.27 |
38382065.40 |
12 |
4400365.89 |
38379426.76 |
4400363.51 |
38379310.76 |
3.2.3.2井田四邻关系
井田北连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东接山西朔州山阴中煤顺通北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朔州山阴华昱五家沟煤业有限公司,西南侧相邻的山西山阴宝山玉井煤业有限公司,南与西为未批的空白资源区。井田四邻关系图见3.2-1。
1、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
该矿由原山西右玉玉岭山煤业有限公司和原山西右玉喜鹊沟煤业有限公司重组整合,重组整合后井田面积6.5609km
2,批准开采9、11号煤层。原玉岭山煤矿于1985年兴建,1991年投产,属乡办煤矿,批准开采9、11号煤层。现开采9、11号煤层,由一对斜井开拓,原喜鹊沟煤矿于1985年动工兴建,1991年5月正式投产,批准开采9号煤层,开采9号和11号煤层,由一对斜井开拓。批准重组整合后矿井生产能力为90万t/a,采煤方法选用长壁综合机械化放顶煤采煤法,井下运输、回风、辅运巷道沿煤层布置,集中辅运巷沿11号煤底板岩层布置,井下煤炭运输系统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辅助运输系统采无轨胶轮车运输,充分利用现有井巷工程、土建设施和机电设备。
9号煤层瓦斯绝对涌出量1.80m
3/min,相对涌出量8.64m
3/t,属低瓦斯矿井。矿井正常涌水量为80m
3/d,雨季最大涌水量为110m
3/d。9号和11号煤层煤尘具有爆炸性。9、11号煤层自燃等级Ⅱ,倾向性为自燃。
该矿9号煤层采空区位于本井田北部,最近距离约100m,且煤层底板标高低于本井田,一般情况对本井田煤层开采影响不大。
2、山西朔州山阴中煤顺通北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该矿由原山西省山阴农牧场观音堂联营煤矿、安荣煤矿、安华煤矿、扒罗山煤矿、织女泉煤矿、张庄煤矿、黑圪塔煤矿整合而成。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与原山西省山阴农牧场观音堂联营煤矿井田相接。
山阴农牧场观音堂联营煤矿始建于1989年12月,1991年7月正式投产,批准开采5号煤层(实为本报告的9号煤层),现开采9号煤层,设计生产能力21万t/a,实际生产能力21万t/a采用斜井开拓,共有3个井口,房柱式采煤方法,炮采落煤,大巷及工作面采用木点柱及棚梁支护,井筒料石砌碹,全部跨落法管理顶板,矿车运输,皮带提升,机械抽出式通风,井下照明为矿灯,矿井正常涌水量17m
3/d,最大涌水量26.5m
3/d。用水泵直接排出地面。矿井属低瓦斯矿井。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与原山西省山阴农牧场观音堂联营煤矿井田相接。据调查,山阴农牧场观音堂联营煤矿2006-2009年越界开采进入2009年重组整合后的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井田东部9号煤层,形成采空区。此采空区下的11#煤层由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至2017年开采完毕,此采空区无积水。
3、山西朔州山阴华昱五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该矿处于本井田东北部,核定生产能力300万t/a,现开采9、11号煤层。距本井田最近的巷道92m,距本矿最近的采空区490m,相互不受威胁。
4、山西山阴宝山玉井煤业有限公司
由原山西山阴县地方国营玉井煤矿、山阴县致富煤矿兼并重组而成。整合后井田面积为10.9737km
2,批采4、9、11号煤层,矿井设计能力210万t/a。
1)原山阴县地方国营玉井煤矿于1952年建矿,1972年9月改扩建,1982年投产,井田面积9.1045km
2,生产规模为30万t/a,开采4、9、11号煤层。开拓方式为主、副一对斜井开拓。采煤方式为炮采,采煤工作面用点柱、棚梁支护,一次性采全高。皮带提升运煤,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井下瓦斯含量为5.93m
3/t,为低瓦斯矿井。为容易自燃煤层。涌水量为40—100m
3/d。历年建有六个井口,其中5号井于1996年7月在开采11号煤层时采空区堆积浮煤较多,时间较长而起火,当时采用做永久密闭隔绝灭火,后于2002年5月该矿启封该处火区,发现火已全部熄灭,并对留有工作面进行复采。
2)原山阴县致富煤矿属山阴县玉井镇镇办企业,于1986年10月建矿,1998年10月投产,开采4号煤层,整后前生产能力5万t/a,整合后核定生产能力为30万t/a,开拓方式为主、副、风三斜井开拓,采煤方法为房式,围采工作面采用炮破落煤,耙煤机耙煤,一次性采全高。工作面采用带帽点柱及木棚支护。大巷及主井采用皮带运输,通风方式为中央对角抽出式机械通风。井下瓦斯相对涌出量为3.24m
3/t,绝对涌出量为0.90m
3/min,为低瓦斯矿井,井下正常涌水量7.2m
3/d,最大为40m
3/d。
现山西山阴宝山玉井煤矿开采9号煤层,采空区积水量22000m
3,11号采空区积水量25000m
3。玉井煤矿与本井田边界相隔最近为230m,且其间为公共实体煤,玉井煤矿采空区积水对本矿开采影响不大。
3.2.3.3 资源概况
1、煤层
井田内主要含煤地层为石炭系上统太原组,地层厚度为61.82~109.43m,平均109.43m,共含煤7层,为4、5、8、9、10、11、12号煤层,煤层总厚度平均为21.65m,含煤系数为19.8%,其中4、5、8号煤层井田内部分风化,9、11号煤层为稳定全区可采煤层,可采煤层5、8、9、11号煤层总厚平均为20.4m,可采含煤系数为19.2%。其余煤层为不稳定不可采煤层。
山西组:地层最大残留厚度44.60m,含煤2层,编号分别为2、3号煤层,煤层平均总厚0.33m,含煤系数0.74%,各煤层均不可采。
2、可采煤层
现将井田内可采煤层自上而下分述如下:
井田内主要可采煤层有5、8、9、11号煤层,各可采煤层情况见表3-1:
5号煤层:位于太原组顶部,顶板为砂质泥岩,局部为中砂岩,煤厚0~4.23m,平均1.60m。含夹矸0-3层,结构简单-复杂,该煤层井田内部分风化,仅在井田东北部小范围赋存,属不稳定局部可采煤层。
8号煤层:位于5号煤层下12.87~35.86m处,平均24.74m,顶板为砂质泥岩局部为细、中、粗砂岩夹中砾岩,煤厚0~4.83m,平均1.97m,含夹矸0~3层,结构简单-复杂,该煤层井田内部分风化,仅在井田东北部小范围赋存,属不稳定局部可采煤层。
9号煤层:位于太原组中部,顶板岩性为砂质泥岩、砂砾岩夹中砂岩,煤层16.03~35.86m,平均25.01m,顶板煤厚7.02~15.86m,平均11.10m,含2~7层夹矸,结构较简单-复杂,井田内部分地段煤层已风化,属稳定全区可采。根据矿方反映,煤层风化无规律性。目前正在开采9号煤层。
11号煤层:位于位于太原组中部,9号煤层下7.61~19.73m,平均15.20m,顶板岩性为砂质泥岩及中砂岩,煤层厚3.10~6.65m,平均5.73m,含1~3层夹矸,结构较简单,属稳定全区可采煤层。兼并重组前,曾对该煤层进行过回采,西侧及东北侧均存在大面积采空区。
2、煤质
1) 可采煤层
井田内主要批采煤层为5、8、9和11号煤层。
各可采煤层特征详述如下:
5号煤层:位于太原组顶部,煤厚0-4.83m,平均2.80m。结构复杂,属不稳定煤层,仅在井田东北部小范围赋存。
8号煤层:位于5号煤层下12.87-35.86m处,平均24.74m,煤厚0~4.83m,平均2.68m,结构复杂,属不稳定煤层,仅在井田东北角小范围赋存。
9号煤层:位于8号煤层下16.03-35.86m处,平均25.01m,煤厚6.50-15.86m,平均11.02m,为井田内主采煤层,结构复杂,全区稳定。井田内部分地段煤层已风化。
11号煤层:位于9号煤层下7.61-19.73m,平均15.98m,煤层厚2.30-7.57m,平均5.38m,结构复杂,属稳定煤层。根据钻孔揭露,部分地段煤层已风化。
2) 煤的物理性质
各煤层物理性质相近,沥青-弱玻璃-玻璃光泽均有,断口平坦-参差状为主,偶见阶梯状,碎块状构造,条带状或透镜状结构,条痕为褐色,内生裂隙发育,裂隙中常见方解石脉或黄铁矿膜。
各煤层宏观煤岩组分以亮煤居多,暗煤次之,镜煤、丝炭夹于其间,宏观煤岩类型以半亮煤为主。煤的变质类型属区域变质,镜煤最大反射率在0.595-0.855%,平均0.69%,属II变质阶段。
3) 煤的化学性质
原煤及浮煤主要煤质指标汇总表见下表。
4) 煤类及工业用途
5号煤层为中灰、低硫、中热值之长焰煤(CY),8号煤层为中灰-高灰、特低-中硫、中热值之长焰煤(CY),9号煤层为中灰-高灰、低硫-中高硫、低热值-中热值之气煤(QM),11号煤层为高灰、中高硫-高硫、低热值-中热值之气煤(QM)。
5、8号煤可作为动力和气化用煤,9、11号煤不仅可作动力用煤和气化用煤,洗选后的特低灰及特低硫气煤也可用于炼焦配煤。
5) 煤的可选性
本井田未做煤的可选性试验,依据位于本井田西北的山西右玉元堡煤业有限公司所做的9、11号煤层简易筛分和浮沉试验结果对9、11号煤层分选性进行说明。
(1) 简易筛分试验
9、11号煤的筛分产率特征(见表6-1-3、表6-1-4):13-0.5mm各级粒级产率以13-6mm级为主,13-6mm级平均占43.79-44.39%,6-3mm级平均占31.48-31.95%,3-0.5mm级平均占24.13-24.34%,0.5-0mm级占全样的16.32-17.63%,各级随粒级变小产率逐级降低。质量以13-6mm级的灰分最高,随粒级变小灰分逐级降低,发热量增高,硫分随粒级变小硫分逐级降低。
(2) 简易浮沉试验
浮沉试验小于2.0密度级的各级产率9号煤以-1.3级为主,11号煤以1.4-1.5级为主,1.5密度级-2.0密度级基本随密度加大而产率降低。浮沉试验综合成果汇总后,-1.3mm级的灰分在9-11%左右,其产率:9号煤为34.18%、11号煤产率为14.24%。+2.00密度级的灰分在66-73%,其产率:9号煤16.31%、11号煤24.28%,其它各密度级的浮煤灰分与产率见下表。
分选密度±0.1含量各煤层以-1.3和13-1.4级含量最高,随着分选密度级加大,含量逐级降低。
(3) 可选性
依据煤炭可选性评定方法(GB/T16417-1996) “分选密度±0.1含量法”进行评定,若指定精灰分为10.0%,9号煤分选密度为1.36,±0.1含量为38.0%,扣除+2.0沉矸后为45.84%,精煤回收率为45.0%,或可选性为极难选;11号煤分选密度为1.29,±0.1含量为33.0%,扣除+2.0沉矸后为43.8%,精煤回收率为9.0%,可选性等级为极难选。
3、资源储量
根据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以晋地勘院年报审字〔2022〕04号文审查通过的《山西省右玉县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煤矿2021年储量年度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井田内批采的5、8、9、11号煤层累计查明资源量11047.6万t,保有资源量8032.7万t(其中探明资源量1285.3万t,控制资源量5196.6万t,推断资源量1550.8万t),累计动用量3014.9万t。
表3.2-4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井田资源储量汇总表 单位:万t
煤层号 |
煤类 |
资源量(万t) |
保有(万t) |
消耗 |
累计查明 |
TM |
KZ |
TD |
小计 |
5 |
QM |
|
|
466 |
466 |
0 |
466 |
8 |
QM |
|
|
658 |
658 |
0 |
658 |
9 |
QM |
1285.3 |
1942.6 |
335.8 |
3563.7 |
2529.9 |
6093.6 |
11 |
QM |
|
3254 |
91 |
3345 |
485 |
3830 |
合计 |
QM |
1285.3 |
5196.6 |
1550.8 |
8032.7 |
3014.9 |
11047.6 |
(2)矿井工业资源/储量估算结果
根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15),工业资源/储量为地质资源量中探明的资源量111b,连同地质资源量中推断的资源量333的大部,归类为矿井工业资源/储量,即:
矿井工业资源/储量=111b+333k
k—可信度系数,一般取0.7~0.9,根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地质构造简单、煤层赋存稳的矿井可信度系数取 0.9,地质构造复杂、煤层赋存不稳定的矿井可信度系数取 0.7;矿井地质构造复杂程度为中等,煤层赋存较稳定,可信度系数k取 0.8。4、5、8、10煤层构造简单,333储量的可信度系数取0.8。
根据山西教场坪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文件教集技字[2019]23号关于《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5号和8号煤层蹬空区可采性论证报告》的批复及评审意见,位于井田东部9号煤层和11号煤层已有采空区上的5号和8号煤层蹬空区均已破坏,同意弃采。可采性论证简述如下:
(1) 5号和8号煤层蹬空区资源上行开采可行性分析
上行开采能否成功主要取决于两层煤间距与下层煤采厚之比(柱厚采厚比),层间岩层性质及结构,下层煤的采煤方法以及上、下煤层开采时间间隔等因素。
本次方案结合9号煤层赋存开采技术条件采用以下方法对上部5、8号煤层的上行开采可行性进行分析。
① 比值判别法
K=H
间/M
式中:
K—煤层间距与下覆煤层采厚之比;单位为倍;
H
间—煤层间距,8号和9号煤层最小间距16.03m,5号和9号煤层最小间距28.9m。
M—煤层的开采厚度,采空区9号煤层最小7.43m;
8号煤:K
8=2.2;
5号煤:K
8=3.9;
根据国内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的经验,在受一个煤层采动影响后,只要柱厚比达到7.5以上,一般在上层煤可以进行正常的掘进和回采工作。就玉岭煤矿而言,现有5号和8号煤层可采资源下部9号煤层现有采空区开采厚度最小为7.43m,9号煤层距上部的8号煤层最小间距为16.03m,柱厚采厚比为2.2;9号煤层距上部的5号煤层最小间距为28.9m,柱厚采厚比为3.9;因此,9号煤层现有采空区上覆的5、8号煤层可采资源已被破坏不能再进行回采。
②“三带”判别法
当上、下煤层的层间距小于或等于下煤层垮落带高度时,上煤层的结构将遭到严重破坏,无法进行蹬空开采;当上、下煤层间距小于或等于裂隙带高度时,上煤层结构发生中等程度的破坏,开采难度大,安全系数低,不建议蹬空开采;当上、下煤层间距大于下煤层的裂隙带高度时,上煤层只发生整体移动,结构不被破坏,可正常进行蹬空开采。上煤层的开采应该在下煤层开采引起的岩层移动稳定之后进行。
根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垮落带和裂隙带计算公式,垮落带高度及裂隙带高度可按下式计算:
H
m9=100M
1/(4.7M
1+19)±2.2
=100×(7.43-9.86)/(4.7×(7.43-9.86)+19)±2.2
=(13.8-15.1)±2.2
H
l9=100M
1/(1.6M
1+3.6)±5.6
=100×(7.43-9.86)/(1.6×(7.43-9.86)+3.6)±5.6
=(48.0-50.9)±5.6
鉴于9号与8号层最小间距为16.03m,可知9号煤层开采后采空区上部的8号煤层已基本全部破坏垮落,因此,9号煤层采空区上覆的8号煤层可采资源开采是不可行的;鉴于9号与5号层最小间距为28.9m,5号煤层处于9号煤层采空区形成的垮落带之上,小于9号煤层采空区形成的裂隙带高度,5号煤层结构发生中等程度的破坏,开采难度大,安全系数低,不建议蹬空开采。并且9号煤层采空区下部为11号煤层采空区,因此,5号和8号煤层可采区域范围受9号和11号煤层重复采动影响,更进一步增加了蹬空区资源的破坏程度,采用此方法判断,蹬空区资源不能再进行回采。
③ 数值回归分析法
根据国内很多矿井蹬空开采实际情况,采用相应的数值模拟软件进行分析总结,位于下部采空区之上的煤层能够开采的最小间距可按下式计算。
H>1.14m
2+4.14+Δm
式中:
H—最小层间距,m;
m—下部煤层采厚,7.43m;
Δm—安全系数,一般取Δm≤1.0m,设计取1.0m。
则H
8-9=1.14×7.43
2+4.14+1=68.1m
则H
5-9=1.14×7.43
2+4.14+1=68.1m
利用该方法,9号煤层现有采空区上部的8号煤层资源亦遭到严重破坏,8号煤层资源无法进行蹬空开采;5号煤层资源发生中等程度的破坏,开采难度大,安全系数低,不建议蹬空开采。
通过以上理论综合分析,本次设计位于9号和11号煤层现有采空区上的5号和8号煤层按蹬空破坏资源不可采进行考虑,不计入工业资源储量内。
矿井工业资源/储量Z
g=111b+122b+333×k
式中:k-可信度系数,
表3.2-5 工业储量计算表 单位:万t
煤层号 |
煤类 |
探明的资源量 |
控制的资源量 |
推断的资源量(万t) |
蹬空区 |
工业资源储量 |
|
|
|
k |
|
|
5 |
QM |
|
|
466 |
0.8 |
207.2 |
165.6 |
8 |
QM |
|
|
658 |
0.8 |
318.4 |
208 |
9 |
QM |
1285.3 |
1942.6 |
335.8 |
0.8 |
|
3496.5 |
11 |
QM |
|
3254 |
91 |
0.8 |
|
3326.8 |
合计 |
QM |
1285.3 |
5196.6 |
1550.8 |
|
525.6 |
7196.9 |
经计算,矿井工业储量Z
g=7196.9万t。
(3)设计储量
矿井设计资源/储量=工业资源/储量-永久煤柱损失。
矿井永久安全煤柱包括:井田境界、采空区防水煤柱及地面建(构)筑物等。本井田内没有自然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区。
矿井设计储量汇总表见表3.2-6。
表3.2-6 矿井设计储量计算表 单位:万t
煤层 |
工业储量 |
永久煤拄损失 |
设计储量 |
井田境界 |
采空区
边界 |
村庄 |
风氧化带 |
公路 |
合计 |
5 |
165.6 |
14.1 |
5.2 |
|
|
|
19.3 |
146.3 |
8 |
208 |
17.7 |
11 |
|
|
|
28.7 |
179.3 |
9 |
3496.5 |
197.7 |
559.4 |
|
124.4 |
444 |
1325.5 |
2171.0 |
11 |
3326.8 |
136 |
283 |
53 |
52.9 |
360.7 |
885.6 |
2441.2 |
合计 |
7196.9 |
365.5 |
858.6 |
53 |
177.3 |
804.7 |
2259.1 |
4937.8 |
经计算,矿井设计资源/储量为4937.8万t。
(4)设计可采储量
矿井设计可采储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Z
k=(Zs-P)×C
式中:Z
k——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万t;
Zs——矿井设计储量,万t;
P——煤柱损失量。开采时需留设的煤柱有:工业场地保护煤柱、大巷及井筒保护煤柱。
C——采区采出率,采区回采率按《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选取,矿井5、8号煤层为中厚煤层,采区采出率取80%;矿井9、11号煤层为厚煤层,采区采出率取75%。
计算,矿井设计可采储量2658.1万t,见表3.2-7。
表3.2-7 矿井设计可采储量计算表 单位:万t
煤层 |
设计储量 |
开采煤柱损失 |
开采损失 |
设计可采储量 |
工业场地 |
主要井巷 |
小计 |
5 |
146.3 |
|
20.9 |
20.9 |
25.1 |
100.3 |
8 |
179.3 |
|
26.3 |
26.3 |
30.6 |
122.4 |
9 |
2171.0 |
219.1 |
479.2 |
698.3 |
368.2 |
1104.6 |
11 |
2441.2 |
306.8 |
360 |
666.8 |
443.6 |
1330.8 |
合计 |
4937.8 |
525.9 |
886.4 |
1412.3 |
867.5 |
2658.1 |
2、各类煤柱留设
各种煤柱留设方法按照《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和《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矿井开采中已留设煤柱的现状进行计算留设。
(1)地面建(构)物的保护煤柱
井田内需留设煤柱的村庄为北部紧邻虎山公路的教场坪村,根据各煤层赋存情况,仅需对11号煤层留设保护煤柱,根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村庄保护等级按Ⅲ考虑,维护带宽度均按10m留设,煤柱宽度均按移动角计算,表土段移动角按45°计算,基岩段移动角走向取72°。经计算,11号煤村庄保护煤柱50m。
(2)井田边界防水煤柱
井田边界防水煤柱《煤矿防治水规定》附录三第八条相邻矿井人为边界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型到中等型矿井,可采垂直法留设,本井田边界防水保护煤柱为20m,符合要求。
(3)构造、采空区老空区隔水煤柱
采空区防水煤柱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相关采空区防水煤柱的留设方法进行计算:
L=
式中:L——煤柱留设宽度,m;
K——安全系数,取4.5;
m——煤层厚度或采高,m;
P——水头压力,MPa;
Kp——煤的抗拉强度,取0.98Mpa。
井田内5、8、9和11号煤层已存在采空区或蹬空破坏区,从采空区或蹬空区边界外推30m留设煤防水煤柱。
(4)矿井工业场地保护煤柱是在其边线外留出保护等级围护带宽度,然后按照岩层移动角计算出各岩层的水平移动长度,所有岩层移动长度之和即为维护带外煤柱的宽度。其中:工业场地维护带宽度按Ⅱ级确定为15m,其它参数选取同地面建(构)物的保护煤柱。在本矿井田内有贺昌工业场地和井筒,其保护煤柱与县城保护煤柱合并留设。
(5)风氧化带煤柱
井田内9号和11号煤层均存在大范围的风氧化带范围,根据矿井生产实际情况,风氧化带边界外推30m留设煤防水煤柱。
(6)煤层中的大巷保护煤柱
主要巷道一侧的保护煤柱按下式计算(根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第90条):
S=[H(2.5+0.6M)/f]
0.5
式中:S——巷道一侧的煤柱宽度,m;
H——巷道的最大垂深,9号煤层平均取180m,11号煤为200m;
f——煤的强度系数,f=0.1(10R)
0.5
R——煤的单向抗压强度,MPa,因主要巷道基本均为煤巷,平均取20MPa;
M——煤层厚度,9号煤层平均厚度11.02m,11号煤层平均厚度5.38m。
S
9=[180×(2.5+0.6×11.02)/2]
0.5=28.6m
S
11=[200×(2.5+0.6×5.38)/2]
0.5=23.9m
因此,结合矿井生产实际主要巷道两侧各留30m的煤柱。
3、矿井服务年限
(1) 矿井工作制度
根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矿井年工作日为330d,井下采用“四六”工作制,每天四班作业,其中三班生产,一班准备及检修,每班作业6小时,矿井每昼夜净提升时间为18h。
(2) 矿井服务年限
矿井服务年限按下式计算:
T=Zk/(K•A)=2658.1/90×1.4=21.1a
式中:
T——服务年限,a;
Zk——设计可采储量,万t;
A——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万t/a;
K——储量备用系数,本井田地质构造简单,主采煤层较稳定,取1.4。
经计算,矿井服务年限为21.1a。其中:9号煤层服务年限为8.8a,11号煤层服务年限为10.5a,5号煤层服务年限为0.8a,8号煤层服务年限为1.0a。
4、瓦斯、煤层爆炸危险性、煤自燃倾向性
(1)瓦斯
根据《2021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37m
3/min,相对涌出量为0.60m
3/t,回采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92m
3/min,掘进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25m
3/min,鉴定等级为低瓦斯矿井。
根据煤矿安监局、能源局印发文件《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煤安监技装[2018]9号),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10m
3/t,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40m
3/min,任一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5m
3/min,任一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3m
3/min。因此,玉岭煤矿为低瓦斯矿井。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开展瓦斯抽放工作。
①回采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
3/min,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
3/min的,采用通风方式解决不合理的;
②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m
3/min,年产量100万t~150万t。
玉岭煤矿回采工作面绝对涌出量为0.92 m
3/min<5m
3/min,掘进工作面最大绝对涌出量为0.25m/min<3m/min,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1.37m
3/min<30m
3/min,无需建立瓦斯抽放系统。
(2)煤层爆炸性及自燃倾向
根据阜新工大安全检测检验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3出具的本矿9号煤层煤尘爆炸性测试结果:9号煤层火焰长度大于100mm,抑制煤尘爆炸最低岩粉用量50%,本矿井9号煤层有爆炸危险性。
根据阜新工大安全检测检验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3出具的本矿9号煤层自燃倾向性测试结果:9号煤层吸氧量为0.66cm
3/g,自燃倾向等级为Ⅱ级,煤层属自燃煤层。
(3)地温、地压
根据大同煤田的有关资料分析,100m以上地段为低温正常区,100m~200m深度为地温异常区(局部),200m~400m深度为低温正常区。
本矿井下年平均气温为14℃,属地温正常区。
根据矿井生产情况,井下未发现地压异常情况,本井田为地压正常区。
3.2.5工程分析
3.2.5.1井田开拓与开采
1、开拓方式
(1)井筒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90万t/a。采用斜井开拓方式。目前矿井共布置有主斜井、副斜井、管道斜井、回风立井四个井筒,各个井筒装备及特征情况见下:
主斜井:倾角18°,净宽3.2m,净高2.4m,净断面5.9m
2,斜长438m至11号煤层底板岩石中,为半圆拱断面。装备带式输送机,设台阶扶手,为矿井的一个安全出口。作用于进风、运输;符合要求。
副斜井:倾角6°,净宽5.6m,净高4.4m,净断面21.3m
2,长度1050m至11号煤层底板10m下,为半圆拱断面。装备无轨胶轮车,为矿井的一个安全出口;作用于进风、行人、运料;符合要求。
管道斜井:倾角25°,净宽3.2m,净高2.4m,断面为5.9m
2,长度230m至11号煤层(底板),为半圆拱断面,设台阶扶手,为矿井的一个安全出口。作用于进风、行人、铺设管路;符合要求。
回风立井:净直径5m,净断面积19.63m
2,垂深71米至9号煤层底板,担负矿井回风任务;设梯子间,为矿井的另一个安全出口。
主斜井、副斜井、管道斜井、回风立井都为矿井的安全出口。
(2)水平及采区划分
该矿设计布置一个主水平和一个辅助水平开拓全井田。主水平设计开采9号和11号煤层,水平标高+1330m,采用联合布置分层开采方式。
辅助水平设计开采井田东北部5号煤层和8号煤层,辅助水平设在5号煤层中,水平标高为+1430m,采用联合布置分层开采方式。
根据井田开拓部署,全井田共划分为8个采区,其中9号煤层划分为3个采区,即901采区、902采区、903采区;11号煤层划分三个采区,即1101、1102、11033区;5号煤层划分一个采区,为503采区;8号煤层划分一个采区,为803采区。煤层开采顺序采用下行开采方式。
现开采9号煤层902采区。
(3)井底车场与主要硐室
井底车场设有中央水泵房、变电所、等候硐室、医疗硐室,医疗硐室设在等候硐室附近,井下中央水仓布置于11号煤层下10米岩石中。井下医疗硐室的规格4m×5m×3m(长×深×高),医疗硐室配备有急救药品、止血设备、骨折固定用具及担架等。
井底煤仓位于主斜井井底,煤仓型式采用净径6.0m的圆形直立式,煤仓高度20m,有效容积为565t,中间采用混凝土砌碹支护,上下口根据围岩情况配单筋。仓下设有装载硐室和设备。
井下中央变电所与中央水泵房硐室联合布置。中央水仓布置在副斜井井底车场北侧,主、副水仓平行布置,水仓净断面5.6m
2,主水仓有效长度140m,有效容积950m
3,副水仓有效长度80m,有效容积450m
3,总有效容量1400m
3。采用无轨胶轮车定期清理。
(4)主要巷道布置
主井井筒落底后布置一条上仓运输巷(11号煤层底板下4m)与北运输巷连接,平行上仓运输巷及北运输巷,布置11号煤层北回风巷,北回风巷和回风大巷连接。副斜井落底后向东布置一条集中辅运输巷与二采区辅运大巷连接,利用9号煤层沿南北方向布置的二采区运输、辅运、回风三条大巷,开采9号煤二采区。
2、采掘现状
矿井现在9号煤层布置9203综放工作面、29204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和29204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采掘比为1:2。
9203综放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综合机械化低位放顶煤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工作面长度为120m,工作面平均采高为3.0m,放煤平均高度为8.8m,采放比1:2.9。工作面采用一部MG250/600-1.1D型双滚筒采煤机,前后两部SGZ-764/400、SGZ764/400型刮板输送机,一部SZB-764/132型转载机和一部PCM160型破碎机,运输顺槽采用一部DSJ100/125型可伸缩胶带输送机。工作面采用76架ZF5600/16.5/35型放顶煤液压支架及4架ZF5600/22/35型放顶煤过渡支架。辅助运输选用JSDB-14回柱绞车。工作面两端头各采用2架ZF5600/22/35型过渡支架进行支护,支架顶梁前端有伸缩梁,便于超前支护顶板。工作面端头过渡支架距离巷道正规端头支护的间距如果间距超过0.5米。超前支护:根据已采工作面超前支护经验,确定29203、59203巷采用三排单体液压支柱超前工作面20m支护(其中一排不低于10米)。劳动组织采用“三·八制”两班生产,一班检修。
9203工作面运输顺槽、回风顺槽都沿9号煤层底板布置,运输顺槽与二采区运输巷相连,回风顺槽直接与二采区回风巷相连,形成工作面运输、通风、排水等系统。
29203运输顺槽用于工作面进风、运煤、行人、管线的铺设等,净宽4.5m、净高3.0m、净断面13.5m
2,断面形状为三心拱,支护形式为U型棚支护。
59203回风顺槽用于工作面回风及辅助运输,净宽3.5m、净高3.0m、净断面10.5m
2,断面形状为矩形,支护形式为锚带网支护。
29204运输顺槽和29204回风顺槽均采用EBJ-120TP型综掘机沿煤层底板截割并自行装煤,由DZQ80/40/11型转载皮带机输送到DSJ80/40×2型带式输送机运至二采区运输巷,再由二采区运输巷皮带机运至采区溜煤眼。
主要设备:EBJ-120TP型综掘机、DZQ80/40/11型转载机、DSJ80/40×2型带式输送机。
运料设备:无轨胶轮车,型号WC5J;无轨胶轮车,型号WC1.2J。
人员运输设备:无轨胶轮车,型号WC19R。
各顺槽采用U型棚支护方式作为永久支护。工作面最大控顶距为1.6m,最小控顶距为0.5m。 使用U型棚支护时,巷道净宽:4.5 m,净高:3m ,棚距1.1米。特殊情况可以加密支护,棚距缩小为0.6米。
临时支护:永久支护到工作面迎头范围内采用前探梁进行临时支护。前探梁采用3根4.0m长的槽钢加工而成。每根前探梁分别用二道钢棚卡分别固定在紧靠工作面的两个U型棚梁上,前探梁间距为1.6m。U型棚临时支护前探梁前方空顶部分用木板背顶进行维护,木板规格:2000×300×50mm。
3、通风及瓦斯防治系统
(1)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主通风机工作方式为机械抽出式。
矿井共设有三个进风井,分别为主斜井、副斜井、管道井,担负全矿井的进风任务;专用回风立井担负全矿井回风任务,井口安装防爆盖。
该矿在回风立井井口安设两台FBCDZ-№25型对旋式轴流通风机,运行稳定。功率均为315kW×2。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备用。电压10000V,转速ne=580r/min。
9号煤层中设有二采区变电所,采用独立通风,在其回风侧设置了调节风窗,对井下废旧巷道及采空区进行了密闭。其它硐室均布置在新鲜风流中。
矿井总进风4523m
3/min,总回风量为4596m
3/min。
井下共有三条大巷,集中辅运巷为主要进风巷,北运输巷辅助进风,北回风巷专门回风。采掘工作面、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等采用独立通风。9203综放工作面采用全负压U型独立通风,29203运输顺槽进风,29203回风顺槽回风。
综掘工作面均采用压入式通风,安装2台FBD№7.1/2×30型局部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风筒选择使用直径为800mm的抗静电阻燃风筒。
(2)瓦斯防治系统
该矿为低瓦斯矿井。
矿井装备北京煤炭科学研究院研制的KJ83X(A)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矿井监控系统分别沿主斜井、副斜井敷设2趟主干光缆,实现环网,安全、稳定、可靠地传输。配备了UPS不间断电源,安装了两台主机,可以实现自动切换,实现了三级联网,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井下各采掘工作面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实现了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现监控系统运行稳定。中心站至分站传输采用光缆,所有光缆均为阻燃型。井上下安设7台分站,分站型号为:KJ83N(A)-F,对矿井井上下生产系统及井下的采掘工作面、主要硐室、总回风巷、紧急避险硐室内、外等各种瓦斯等参数进行监测监控,安装各类传感器102台,其中:甲烷传感器安装18台,设备开停传感器安装11台,一氧化碳安装22台,馈电/断电传感器安装4台,风筒传感器安装1台,烟雾传感器安装8台,水位传感器安装6台,温度传感器安装9台,湿度传感器1台,风速传感器安装3台, 风门开闭传感器安装8台,氧气传感器安装5台,二氧化碳传感器安装3台,负压传感器安装1台,粉尘传感器安装2台。
矿井瓦斯防治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分管,下设通风科具体负责瓦斯防治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通风科下设通风队配备了13名瓦斯检查员,装备CJG10D型光干涉甲烷测定器18台,JBC4型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31台,CD4型多参数气体测定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共47台,瓦斯检测仪器均由朔州市能源产业技术事务中心定期进行检定,并取得检定合格证,均在有效期内。矿领导、科长、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等下井时,携带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检员均在井下工作地点现场交接班,保证井下24小时有瓦检员监管瓦斯。
4、提升、运输、排水系统
(1)提升系统
1)主斜井胶带输送机提升系统
主斜井担负矿井原煤的提升任务,倾角16°。安装1部DTⅡ100/2×110型胶带输送机,担负矿井的提煤任务,其技术参数:
型号:DTⅡ100/2×110;运输能力: 800t/h;运输长度: L=458m,倾角18°-21°;带宽: B=1000mm;带厚: 16mm;带速:3.15m/s;配用电机:YBK2-355S-4型,功率:110kW×2;减速器: M3PSF90型,i=24.9,2台;制动器:BYWZ5-630/301;逆止器:DSN200-220N;重锤拉紧,综合保护:KHP15P-Z型。
该矿副斜井使用WC19R型无轨胶轮车2台(人车)、WC5J无轨胶轮车2台,WC1.2J型无轨胶轮车1台。担负矿井材料、设备、人员的辅助提升任务,
(2)井下运输系统
井下原煤采用带式输送机接续运输方式,井下辅助运输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方式。担负材料及设备运输任务,各种安全设施齐全。
(3)排水系统
矿井建有完善的防排水系统,在井底车场附近建有主排水泵房和主、副水仓(主水仓有效容积950m
3,副水仓有效容积450m
3,总有效容积1400m
3)。三台主排水泵选用DF85-45×4型离心泵,流量85m
3/h,扬程180m,功率75KW,水泵运转正常,达到一用、一备、一检修的要求。管道井敷设 2 趟主排水管路至地面沉淀池钢管,1 趟工作,1 趟备用,排水管直径均为Φ133×4.5mm。配套设施齐全完整,系统保护装置完善、运转正常。
主排水泵房内安装有3台DF85-45×4型单吸多级离心式耐磨泵,额定流量为85m
3/h。2021年3月4日,中矿监测(辽宁)有限公司对矿井主水泵房在用3台DF85-45×4型单吸多级离心式耐磨泵进行了性能检测,检验结论均为:“依据AQ1012-2005《煤矿在用主排水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相关规定,判定该水泵合格”。
在二采区辅运巷未端布置采区水仓(主水仓有效容积400m³,副水仓有效容积200m³)总容积为600m
3,采区水仓安装 3 台 DF80-30×3 型排水泵,1 台工作,1 台备用,1台检修;流量43m
3/h,扬程90m,功率22KW。排水管直径均为Φ89×3.5mm。配套设施齐全完整,二采区排水管路由各工作面临时水仓→采区水仓→二采区辅运巷→二采区辅运斜巷→井底中央水仓→管道井→地面污水处理站。
二采区采区水泵房安装有3台DF80-30×3 型单吸多级离心式耐磨泵,额定流量为43m
3/h。2021年9月,中矿监测(辽宁)有限公司对矿井采区水泵房在用3台DF80-30×3型单吸多级离心式耐磨泵进行了性能检测,检验结论均为:“依据AQ1012-2005《煤矿在用主排水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相关规定,判定该水泵合格”。
(4)煤炭洗选系统
本矿原煤全部由依托山西永昌环宇煤炭有限公司洗煤厂进行洗选,洗选后的产品由山西永昌环宇煤炭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铁路运输。
(5)矸石场设置情况
本矿不设永久矸石场。
3.2.5.3矿井通风
1、矿井通风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主通风机工作方式为机械抽出式。
矿井共设有三个进风井,分别为主斜井、副斜井、管道井,担负全矿井的进风任务;专用回风立井担负全矿井回风任务,井口安装防爆盖。
2、防自燃措施
本矿煤层属自燃煤层,自燃发火等级为Ⅱ级,采用黄泥灌浆、喷洒阻化剂两种灭活方法相结的防自燃措施。
(1)灌浆系统:
①灌浆系统
副井场地建2个灌浆池,池深1.8m,直径2m,一侧设500mm×500mm×1800mm下液泵坑,池四周采用MU100机砖M75砂浆砌筑,墙体厚度370mm,池内壁采用3mm的钢板制作75×75角钢护角。
灌浆站做法:副井场地建2个灌浆池,池深1.8m,直径2m,一侧设500mm×500mm×1800mm下液泵坑,池四周采用MU100机砖M75砂浆砌筑,墙体厚度370mm,池内壁采用3mm的钢板制作75×75角钢护角。
(二)灌浆方法
采用埋管灌浆法,在放顶前沿回风巷在采空区预先铺好灌浆管(一般预埋5~8m钢管),预埋管一端通采空区,一端接胶管,胶管长一般为20~30m,灌浆随工作面的推进,用回柱绞车逐渐牵引灌浆管,牵引一定距离灌一次浆,要求工作面采空区能灌到足够的泥浆。
(三)灌浆参数的选择
① 工作制度:与矿井工作制度相匹配,但需注意以下原则:
灌浆工作是与回采工作紧密配合进行。设计灌浆为四班灌浆,每天灌浆时间为10h,若矿井自燃发火严重,且所需灌浆的工作面较多,宜采用四班灌浆,每天灌浆时间为15h。
② 灌浆所需土量
日灌浆所需土量按下式计算:
Q
土=K·G/V
煤
式中:Q
土——日灌浆所需土量,m
3/d;
G ——矿井日产量,2727t;
V
煤——煤的容重,煤层容重为1.48t/m
3;
K——灌浆系数, 为灌浆材料的固体体积与需要灌浆的采空区容积之比,取0.05。
Q
土=0.05×2727/1.48=92(t)
③ 日灌浆所需实际开采土量
Q=αQ
土
式中:Q——日灌浆所需实际开采土量,m
3/d;
α——取土系数(考虑土壤含一定杂质和开采,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取1.1。
Q=α·Q
土=1.1×92=101(m
3)
④ 灌浆泥水比的确定
灌浆泥水比应根据泥浆的输送距离,煤层倾角,灌浆方式及灌浆材料和季节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
⑤ 每日制泥浆用水量
每日泥浆用水量按下式计算:
Q
水1=Q·δ
式中:Q
水1——制备泥浆用水量,m
3/d:
δ——泥水比的倒数,取1:5。
Q
水1=100×5=505(m
3/d)
⑥ 每日灌浆用水量
每日灌浆用水量按下式计算:
Q
水2=K
水·Q
水l
式中:Q
水2——灌浆用水量,m
3/d:
K
水——用于冲洗管路防止堵塞的水量备用系数,取1.1。
Q
水2=1.1×505=556(m
3/d)
⑦ 每日灌浆量
Q
浆1=(Q
水1+Q
土)M
式中:Q
浆1——日灌浆量,m
3/d:
M——泥浆制成率,取0.93。
其余符号同前。
Q浆1=(505+92)×0.93=555(m
3/d)
(四)对灌浆材料的要求
① 颗粒要小于2mm,而且细小颗粒(粘土:≤0.005mm者应占60~70%)要占大部分。
② 主要物理性能指标
比重为:2.4~2.8t/m
3
塑性指数为9~11(亚粘土)
胶体混合物(按MgO含量计)为25~30%:
含砂量为25~30%,(颗粒为0.5~0.25mm以下)
容易脱水和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五)制浆的主要设备见下表:
表3.2-6 黄泥灌浆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水泵 |
ZBA-6B |
台 |
2 |
2 |
泥浆搅拌机 |
自制 |
台 |
2 |
3 |
管路(无缝钢管) |
D108×4.0 |
m |
3000 |
4 |
4寸胶管 |
DN100 |
m |
200 |
5 |
下液式泥浆泵 |
80NYL60-9GE |
台 |
2 |
6 |
供水管(软管) |
φ30 |
m |
200 |
3.2.5.4公用工程
1、供电
矿井地面主斜井工业场地建设有1座10kV变电站,采用双回路供电,两回10kV电源线路,一回引自增子坊110kV变电站10kV母线段,供电距离3.5km,导线型号为LGJ-240钢芯铝绞线;另一回引自下石井110kV变电站10kV母线段,供电距离2.5km,导线型号为LGJ-240钢芯铝绞线,两回线路一回工作,一回(带电)备用,保证供电连续性,当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矿井地面副斜井工业场地设一座副井10kV变电站,采用双回路供电,两回10Kv电源均引自主井10kV变电站10kV不同母线段,供电距离350m,导线型号为MYJV
22-8.7/10 3×120mm
2型煤矿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两回路一回工作,一回(带电)备用,保证供电连续性,当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2、采暖、供热
根据《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242-2012),县采暖设计室外计算温度为-17℃,采暖期为165d。
①供热方式及采暖供热制度
矿井采用集中供热方式,采用空气源热泵供热,各类建筑物采暖热媒均为41~60℃的热水。井筒保温在主副井口各设空气加热室一座。
非采暖季运行4台空气源热泵机组(NSKR-X300DP11),供浴室洗澡用,运行时间8h/d,120d。采暖季运行56台空气源热泵机组(NSKR-X300DP11),供整个矿井采暖、井口防冻及浴室用,运行时间16h/d,245d/a。
②建筑物采暖热负荷
建筑物热负荷统计表见表3.2-10。
表3.2-7 采暖建筑物耗热量计算表 tw=-17℃
序号 |
建 筑 物 名 称 |
室内计算温度(℃) |
建筑物体积(m3) |
采睬热指标(W/m3.K) |
室内外温度差(℃) |
耗热量(104 W ) |
采暖 |
通风 |
供热 |
合计 |
一 |
生产系统 |
|
1 |
入选输送机走廊 |
8 |
183.75 |
4.1 |
25 |
1.88 |
|
|
1.88 |
2 |
筛分楼 |
15 |
2250.5 |
1.5 |
32 |
10.80 |
|
|
10.80 |
3 |
混煤储煤输送机走廊 |
8 |
1505 |
4.1 |
25 |
15.43 |
|
|
15.43 |
4 |
大块煤上仓输送机走廊 |
5 |
336 |
4.1 |
22 |
3.03 |
|
|
3.03 |
5 |
大块煤卸载点 |
10 |
180 |
3 |
27 |
1.46 |
|
|
1.46 |
6 |
中块煤卸载点 |
10 |
125 |
3 |
27 |
1.01 |
|
|
1.01 |
|
生产系统合计 |
|
33.61 |
二 |
工业厂房建筑物 |
|
|
1 |
主井井口房 |
15 |
2464 |
1.44 |
32 |
11.35 |
|
|
11.35 |
2 |
副井井口房 |
15 |
756 |
1.8 |
32 |
4.35 |
|
|
4.35 |
3 |
机修车间 |
15 |
5616 |
0.9 |
32 |
16.17 |
|
|
16.17 |
4 |
综采设备库 |
10 |
4500 |
0.9 |
27 |
10.94 |
|
|
10.94 |
5 |
坑木加工房 |
15 |
874.8 |
1.8 |
32 |
5.04 |
|
|
5.04 |
6 |
器材库 |
10 |
3375 |
1.3 |
27 |
11.85 |
|
|
11.85 |
7 |
消防材料库 |
10 |
189 |
2.6 |
27 |
1.33 |
|
|
1.33 |
8 |
岩粉库 |
10 |
189 |
2.6 |
27 |
1.33 |
|
|
1.33 |
9 |
油脂库 |
10 |
252 |
2.3 |
27 |
1.56 |
|
|
1.56 |
10 |
副井绞车房 |
18 |
2920 |
1.2 |
35 |
12.26 |
|
|
12.26 |
11 |
空压机房 |
15 |
901 |
1.8 |
32 |
5.19 |
|
|
5.19 |
12 |
风机值班室 |
18 |
27 |
3 |
35 |
0.28 |
|
|
0.28 |
13 |
加压泵房 |
16 |
194.4 |
2.6 |
33 |
1.67 |
|
|
1.67 |
14 |
净化车间 |
16 |
421.2 |
2.2 |
33 |
3.06 |
|
|
3.06 |
|
工业厂房建筑物合计 |
|
86.38 |
三 |
行政福利建筑物 |
|
1 |
综合办公楼 |
22 |
53121.6 |
0.55 |
39 |
113.95 |
|
223.26 |
337.21 |
2 |
门卫室 |
18 |
180 |
2.7 |
35 |
1.70 |
|
|
1.70 |
3 |
食堂浴室 |
18 |
6400 |
0.55 |
35 |
12.32 |
|
84.2 |
96.52 |
4 |
单身宿舍 |
18 |
31902.4 |
0.55 |
35 |
61.41 |
|
|
61.41 |
行政福利建筑物合计 |
|
496.84 |
合计 |
|
616.84 |
③井筒防冻热负荷
井筒保温:
主、副斜井通风耗热量分别为:
Q
2=1110×28×(25.1+2)×1.1×1.163=1077513(W)
Q
3=1110×40×(25.1+2)×1.1×1.163=1539305(W)
考虑1.25的富余系数后,井口防冻耗热量分别为:
Q
2′=1.25×1077513=1346891(W)
Q
3′=1.25×1539305=1924131(W)
井筒保温Q
4=327.11×10
4kW。
总热负荷:Q=(327.11+616.84)10
4kW×1.25=11.8MW。
3、给排水
(1)供水水源
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和井下消防洒水系统采用同一系统。消防洒水系统水源取至地面消防静压洒水池,水池水源主要来自井下排水净化处理后水源。地面设500m3静压洒水池一个及200m
3调节池一个。为了解决灾变时井下供水施救系统水源的可靠性问题,井下消防洒水管路通过三通及闸阀和生活用水管道连接。当发生灾变时,打开生活用水阀门即可为井下供应生活饮用水。
井下供水防尘系统水源为处理后的井下排水,井下排水经净化处理,水质达到井下消防洒水用水的水质标准。地面设有1座容积500m
3的静压清水池和1座容积为200m
3调节水池,以保证井下静压供水及水压的需求。
地面静压水池(D133×4.5)→管道斜井(D133×4.5)→集中辅运巷(D108×4.5)→二采区辅运巷(D89×4.5)→运输顺槽、回风顺槽(D89×4.5)→工作面。
3.2.5.5依托工程
1、原煤洗选
(1)依托洗煤厂基本情况
本项目生产的原煤全部由汽车运输至山西永昌环宇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永昌煤炭物流园洗煤厂进行洗选。
永昌煤炭物流园洗煤厂位于玉岭煤矿工业场地西北约6.0km处,洗选能力为800万t/a,采用“100-13mm重介浅槽分选+13-1.5mm重介旋流器分选+1.5-0.25mmTBS分选+细煤泥压滤回收”洗选工艺。
(2)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2015年山西永昌环宇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委托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山西永昌环宇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新建永昌煤炭物流园洗煤厂和煤炭集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5年11月12日,原朔州市环境保护局以“朔环审[2015]136号文”对《山西永昌环宇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新建永昌煤炭物流园洗煤厂和煤炭集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2016年8月17日,原右玉县环境保护局以“右环函[2016]46号”文对《山西永昌环宇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新建永昌煤炭物流园洗煤厂和煤炭集运站项目》出具了验收意见的函。
2022年5月9日,山西永昌环宇煤炭运销有限公司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14000005628994XF002X。
(3)原煤全部入选保证性分析
根据验收报告可知,该项目设计煤炭洗选能力为800万t/a,设计发运煤炭1200万t/a,实际建设煤炭洗选能力为800万t/a,发运煤炭1200万t/a。
本矿与永昌煤炭物流园洗煤厂签订洗选协议,保证本矿150万t/a原煤送永昌煤炭物流园洗煤厂洗选。
山西永昌环宇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永昌煤炭物流园洗煤厂洗选能力为800万t/a,煤炭集运站发运煤炭能力为1200万t/a。
3.3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3.3.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活动为筛分车间除尘设施改造、燃煤锅炉的拆除,空气能热源泵采暖设施改造等,施工活动在现有工程场地内,施工活动量小,产生的环境影响很小。
3.3.2运营期
本项目已基本建成,重点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简单分析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项目井工开采工艺流程及主要产排污环节示意图见图3.3-1。
1、大气污染影响因素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原煤转载、储存、原煤筛分过程产生的扬尘,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2、水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主要污染源为矿井水、生活污水,污染物为COD、BOD
5、SS、氨氮、总磷等。矿井排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集中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影响因素分析
矿井工业场地噪声源主要是风机、各类型泵、机修设备等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学噪声,对周围的声环境有影响。影响范围主要为工业场地厂界四周。
4、固体废物影响因素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矸石,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固体废物。
5、生态影响因素分析
本工程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是井下采动引起的地表移动变形,同时引起的地表塌陷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导致浅层地下水下渗和水土流失;工业场地的占地影响。
井下开采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时期的不利影响,采取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措施后,可使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和恢复。
3.3.3服务期满
矿井服务期满后,各种机械设备将停止使用,人员陆续撤离,由此带来的大气污染物、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影响将会消失。
服务期满后的环境影响以生态环境的恢复为主,同时封井和场地清理也会产生少量扬尘和建筑垃圾,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工业场地经过清理后,永久性占地范围内的水泥平台或砂砾石铺垫被清理,对地表进行生态恢复。场地恢复到相对自然的一种状态,没有了人为的扰动,井场范围内的自然植被会逐渐得以恢复,有助于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
拆除生产设施时尽可能文明施工,设置围挡,减少施工扬尘污染,废弃建筑残渣外运至指定处理场填埋处理。可回收再利用,找到合适的回收利用途径。使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理。
对废弃的井筒用水泥灌注封井、井场清理等。在这期间,将会产生少量扬尘和固体废物。在闭井施工操作中应注意采取降尘措施,文明施工,防止水泥等的洒落与飘散,同时在清理井场时防止产生飞灰、扬尘的产生,尽可能降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因采掘引起的地表塌陷滞后于地下采空区的形成,将延续较长时间,因此地表形态变化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会持续一段时间。矿方要在现有开采区域设置地表移动变形观测站,对出现的地裂缝、沉陷区实施填补和恢复措施。
3.4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污染源源强核算
3.4.1废气污染源防治措施及源强核算
本次产能核定工程利用现有筛分系统。锅炉房由燃煤锅炉改造为空气能热泵机组供热。
1、锅炉烟气
本项目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空气能热泵机组供热,采用清洁能源供热。
2、筛分车间废气
本次产能核增后,原煤跌落处以及筛分车间现有降尘措施不满足现行环保要求,本次依托原有集尘罩和排气筒,更换除尘器风机,增加除尘器过滤面积,排放浓度满足《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标准限值。
目前原煤振动筛置于全封闭筛分楼内,设全封闭集气罩,原煤落点设置集尘罩,含尘气体经集尘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本矿井现有筛分车间设置1台双层圆振动筛,型号为2YBAHg2148,筛孔为φ50mm、φ25mm,设备筛分能力为320t/h。设备年处理能力核定为:
A=330×


=158.04(万t/a)
处理能力为158.04万t/a,满足本次核定工程生产能力需求。
(1)除尘器设计风量确定
根据《煤炭工业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标准》(GB/T50466-2018)附录A常用设备的抽风量,振动筛筛面尺寸为5.0m×3.5m,则抽风量为1200×5.0×3.5=21000m
3/h。
筛分车间内落煤点数量为3个,落点尺寸为0.8m×0.8m。
除尘器设计风量采用下式计算:
Q=
KPHvx
式中,
P——罩口敞开面周长,m;
H——罩口至污染源距离,m;
H——罩口至污染源距离,m;
vx——控制速度,m/s;
K——考虑沿高度速度分布不均匀的安全系数,通常取1.4;
本项目集气罩距源的距离取0.3m,罩口风速取0.5m/s,计算得落煤点集气罩风量7257.6m
3/h。
筛分车间除尘系统需要总风量为21000+7257.6=28257.6m
3/h,考虑管道风阻,设计按照29000m
3/h。
筛分车间工作制度不变,生产能力核定为150万t/a,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06煤炭开采和洗选行业系数手册中“破碎筛分车间-规模120~1000万吨/年-废气颗粒物产污系数为0.72kg/t-原料”,则
本项目筛分车间颗粒物产生量为150×10
4×0.72÷10
3=1080t/a。
袋除尘器过滤介质采用涤龙三防覆膜滤料,根据设计文件及已安装实例,覆膜布袋除尘器出口浓度可稳定达到10mg/m
3以下,本工程布袋除尘器排放量为29000 m
3/h×10 mg/m
3×330d/a×16h/a×10
-9=1.531t/a。
3、原煤转载输送粉尘
原煤转载、输送主要为输送转运原煤入筛分间处跌落点,原煤出筛分间入转载胶带机处跌落点等,利用现有全封闭皮带走廊,原煤转载点设置喷雾洒水抑尘,可有效地抑制粉尘的产生。
根据现行《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770-2021)中无组织控制措施,原煤输送转载点应全封闭或设置集气罩+除尘设施,
本项目现有措施为全封闭,评价认为措施满足现行环保要求。同时针对排污特征提出以下要求:
(1)采用皮带输送机及皮带走廊应设计为封闭式;
(2)尽可能减小原煤入库等的落差高度;
(3)积极维护,加强管理转载点设置的喷雾抑尘装置,洒水使用处理后的矿井水。
4、原煤储存粉尘
本工程原煤储存利用现有的1座全封闭储煤场采用挡风抑尘网抑尘,由于本项目原煤储存过程中主要有末煤产生,块煤和籽煤粒径较大,产尘量较少,本次评价原煤储存过程产生的粉尘,主要计算末煤库产生的无组织粉尘。
根据计算公式分析,当风速达到4m/s时起尘。对煤场煤堆起尘量计算公式如下:

煤场起尘:
式中:Q
1—煤堆起尘量,mg/s;
U—风速,m/s;
S—煤堆表面积,m
2;
ω-空气相对湿度,%,取65%。
W-煤物料湿度,原煤7%。
计算得:末煤场煤堆起尘量Q
1=7626.31mg/s(104.65t/a),本项目末煤煤库库顶设置可覆盖全场的喷雾抑尘设施(持续喷雾降尘,堆场区喷雾降尘为30min/次),除尘效率可达98%,由此计算,采取以上措施后全封闭末煤库无组织粉尘排放量2.09t/a。
5、运输道路扬尘
现有运输道路扬尘治理满足要求,本次利用。汽车运输主要为道路扬尘。现已建汽车洗车平台,对出场运输车辆车胎车体周围进行冲洗;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限载限速,严禁超载,并采用厢车;运输道路出现损坏及时修复保证路面状况良好,并配备专人定期洒水和及时清扫等措施不减少扬尘量,降低运输道路扬尘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及相关参数表见表3.4-1。
表3.4-1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及相关参数表
工序 |
装置 |
污染源 |
污染物 |
污染物产生 |
治理措施 |
污染物排放 |
排放时间/h |
核算方法 |
废气产生量(m3/h) |
产生浓度(mg/m3) |
产生量(kg/h) |
工艺 |
效率% |
核算方法 |
废气排放量(m3/h)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量(kg/h) |
筛分 |
双层圆振动筛 |
筛分间 |
颗粒物 |
产污系数法 |
29000 |
6269 |
1080 |
袋式除尘器 |
99.8 |
排放系数法 |
29000 |
10 |
0.29 |
5940 |
原煤转载、卸载 |
皮带运输机 |
输送皮带 |
颗粒物 |
排放量小,忽略不计 |
-- |
-- |
-- |
|
-- |
排放量小,忽略不计 |
-- |
-- |
-- |
5940 |
原煤储存 |
储煤场 |
储煤场 |
颗粒物 |
-- |
-- |
11.95 |
|
-- |
-- |
-- |
0.24 |
8760 |
运输道路扬尘 |
运输
车辆 |
道路运输 |
颗粒物 |
-- |
-- |
-- |
|
-- |
-- |
-- |
-- |
5940 |
有组织排放量合计 |
颗粒物 |
产污系数法 |
29000 |
5643 |
163.6 |
袋式除尘器 |
99.8 |
排放系数法 |
29000 |
10 |
0.29 |
5940 |
3.4.2废水污染源防治措施及源强核算
本项目水污染源主要为矿井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污染物为COD、BOD5、SS等。
1、矿井水
根据生态环境影响和环境污染预测,矿井投产后主要水环境污染主要为矿井水及生活污水,污染物主要为COD、BOD5、SS和氨氮。
根据现场调查,矿井正常涌水量为240m3/d,最大涌水量为330m3/d,提升至地面矿井水处理站后。经调节+混凝+沉淀+过滤+吸附+消毒处理,处理能力为1500m3/d,处理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回用于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处理后的水要求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同时也满足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05)中选煤用水,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本矿井生活污水排水量为190.94m3/d,污水全部排入本矿井生活区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采用“调节→二级接触氧化→沉淀→过滤→消毒→混凝沉淀过滤→活性炭吸附除臭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出水水质:SS=20mg/L≤30mg/L、BOD5=15mg/L≤20mg/L、COD=40 mg/L≤50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处理后部分回用工业广场绿化、降尘,其余用于黄泥灌浆不外排。
3、初期雨水
场地内建设有雨水导流渠,有一座 4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池进口均设有切换阀门,实现初期污染雨水与后期洁净雨水的分流。初期雨水收集池内的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降尘洒水,不外排。
3.4.3噪声污染源防治措施及源强核算
工业场地高噪设备有:压风机房的压风机、坑木加工的电锯、泵类等;风机房的轴流风机、灌浆站的泵类等,现有工程对噪声源已经采取的措施如下:
表3-4.3 现有工程对噪声源已经采取的措施 dB(A)
名称 |
设备 |
已采取措施 |
空气加热室 |
空气加热机组,内有离心风机 |
风机配置减振台座,加热室门窗设为隔声门窗 |
压风站 |
螺杆式空压机 |
空压机已采用隔振机座,进排气口安装消声器,对机房墙壁、顶棚进行吸声处理,门窗采用隔声门窗。 |
筛分间 |
振动筛 |
对车间内各设备设置减震基础,车间门窗设置为隔声门窗,溜槽底部铺设耐磨、降噪衬板 |
机修车间 |
机加工设备 |
室内密闭,设备设置减震基础 |
坑木加工房 |
木工带锯机、圆锯机、移动式截锯等 |
坑木加工房封闭安装隔声门窗隔声降噪,室内墙壁、顶棚进行吸声处理 |
各类水泵房 |
生活污水、矿井水处理站水泵 |
水泵间单独隔开封闭,水泵与进出口管道间安装软橡胶接头,泵体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震动器 |
通风机 |
对旋轴流通风机 |
机体配带消声器,并在排气口设扩散塔,对电机设置减震基础。风井场地四周设置围墙 |
黄泥灌浆站 |
水泵,泥浆搅拌机 |
水泵间单独隔开封闭,水泵与进出口管道间安装软橡胶接头,泵体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震动器。门窗设置为隔声门窗。 |
本次生产能力核定后,地面工程基本不发生变化,噪声源没有发生变化。
2022年11月,山西晋环天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工业场地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报告,主井工业场地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工业场地及进场道路两侧200m范围内没有声敏感目标。
3.4.4固体废物污染源防治措施及源强核算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矸石、除尘灰、生活垃圾、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矿物油等。
①矸石
开采的原煤含矸量较少,矸石产生量约50500t/a,所产生的矸石由集团公司统一回收运往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后附矸石供销协议书与教场坪集团合建矸石场统一处理文件。该电厂一期2300MW煤矸石循环流化床空冷机组工程于2009年5月22日获国家发改委核准,工程于2010年4月正式施工,2012年投产,二期拟建设2600MW国产超临界燃煤空冷发电机组,2017年,该电厂装机总量为66万KW。
②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33.4t/a,生活垃圾在工业场地内统一收集后,按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合理处置。
③煤泥
煤泥主要来自矿井水处理站和初期雨水收集池,通过估算,经压滤脱水后与原煤一起销售。
④危险废物(废矿物油)
玉岭煤业为矿井生产企业,主要产生的危险废物为液压站产生的废液压油、检修设备更换后的废机油及废润滑油,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4-08。废矿物油密封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集中处置。
3.4.5地表沉陷与生态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井下采动引起的地表塌陷对评价区地形地貌、地表植被等的影响。评价对生态环境的防治措施包括:工业场地水土流失措施、地表沉陷区防治措施以及己封场矸石场生态防治措施。
1、对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类型、生态的影响及恢复措施
地表沉陷主要表现为地表裂缝,井田地貌单元属黄土丘陵区山间洼地,东部和西北部为黄土丘陵,中间呈带状山间洼地,地势较为平坦,煤层采动后,工业场地、村庄等重要建筑物留有保安煤柱,矿山开采对受护区内生态环境影响较轻。其他位置煤层采空后,会造成地面标高较大的变化,形成塌陷坑及地裂缝等地面变形现象,在较陡沟坡地带会同时造成局部地质体变形、断裂、滑塌等现象,从而影响评估区微地貌形态、土壤、土地生产力等因子的变化,并引起加速侵蚀、植被退化、土地退化等危害,在一些较陡边坡带可能会诱发坡体失稳变形,造成局部地形地貌特征变化。
采煤沉陷直接导致农作物、自然植被生长赖以生存的上壤环境的变化,即土壤孔隙度、结构、水分、养分等的影响,土壤水分、养分向沉陷裂缝中部和底部迁移的趋势,不同程度的裂隙(缝),在局部错位较大、裂隙(缝)较多的地区,地表径流汇集,使养分从地表向土壤深层迁移、从沉陷边缘沿裂隙(缝)向沉陷中心汇:集,致使沉陷地耕地表层:土壤趋于退化,导致土地生产力下降,进而影响农作物、自然植被从上壤环境中汲取营养,使农作物产量和生物量下降,进而对耕地、林地、草地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沉陷裂缝使地表土壤抗蚀能力下降,土壤侵蚀加剧,水土流失量增加。
地表沉陷采用人工或机械整地方式充填沉陷裂缝。对受轻度影响的耕地进行填堵裂缝和平整上地,受中度影响的耕地,除采取采取填堵裂缝、平整土地外,还采取上壤改良、修整田面、合理选择种植品种等措施。对受轻度影响的草地和灌木林地以自然恢复为主,受中度影响的草地、灌木林地采取裂缝充填、扶正苗木、适时补播或补植等措施。
2、对地面建(构)筑物的影响及环保措施
井田范围内无风景旅游区及古迹等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丘陵低山区,无村庄,仅有隶属煤矿的工业建筑物及交通运输的公路,本工程不会对其造成影响。
3、工程占地影响及环保措施
本次150万吨/年产能核定工程利用原有工业场地,无新增占地。占地均为建设用地,占地范围内不涉及基本农田以及永久性生态公益林。评价认为:现工业场地治理措施及效果满足环评要求。
3.4.6服务期满环境影响分析
矿井服务期满后,各种机械设备将停止使用,人员陆续撤离,由此带来的大气污染物、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影响将会消失。服务期满后的环境影响以生态环境的恢复为主,同时封井和场地清理也会产生少量扬尘和建筑垃圾,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工业场地经过清理后,永久性占地范围内的水泥平台或砂砾石铺垫被清理,对地表进行生态恢复。场地恢复到相对自然的一种状态,没有了人为的扰动,井场范围内的自然植被会逐渐得以恢复,有助于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
拆除生产设施时尽可能文明施工设置围挡,减少施工扬尘污染,废弃建筑残渣外运至指定处理场填埋处理。可回收再利用,找到合适的回收利用途径。使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理。
对废弃的井简用水泥灌注封井、井场清理等。在这期间,将会产生少量扬尘和固体废物。在闭井施工操作中应注意采取降尘措施,文明施工,防止水泥等的酒落与飘散,同时在清理井场时防止产生飞灰、扬尘的产生,尽可能降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因采掘引起的地表塌陷滞后于地下采空区的形成,将延续较长时间,因此地表形态变化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会持续一段时间。 矿方要在现有开采区域设置地表移动变形观测站,对出现的地裂缝、沉陷区实施填补和恢复措施。
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1自然环境现状调查
4.1.1地理位置
右玉县位于山西省的西北部,北与西北以古长城为界,与内蒙古的凉城和林格尔毗邻,东与大同市的左云县,南与朔州市的山阴县、平鲁区接壤。地理坐标为东经112°6′3″-112°38′35″,北纬39°41′-40°17′。全县东西宽45.7公里,南北长67.7公里,总面积1964平方公里。位于“两省三市五县”黄金三角交汇处(山西、内蒙两省,呼和浩特、大同、朔州三市,和林、凉城、左云、平鲁、山阴五县),是山西的北大门,中原通往内蒙、外蒙的咽喉要道,西部开发的大后方。全县森林覆盖率47%,是闻名全国的“塞上绿洲”。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右玉县东南元堡子镇红寺洼村南,行政区划隶属元堡子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2°35′35″~112°38′13″;北纬39°43′43″~39°45′00″。
4.1.2气候特征
右玉县气象站观测统计资料:年平均气温4.5℃,最高气温和昼夜温差显著,最高气温在7月份,平均21.5℃,极端最高温度33.4℃(1977.07.15),最低气温在1月份,平均-18.5℃,极端最低温度-34.1℃(1970.01.05),平均日温差为15℃左右;受季风影响,降水极不均匀,降水量主要集中在7~9月份,多年降水量为157~706mm,平均降水量430.5mm,七、八月份的降水量约占全年的55%,降水量最少是一月份,一般降水量为0mm;全年蒸发量为1556.7~1926.7mm,平均蒸发量为1705.9mm,其中4-8月份蒸发量大,约占全年的40%,最小的是一月份,仅占全年蒸发量的0.5%,蒸发量是降水量的3~4倍;每年结冰期从10月上旬至翌年4月下旬,最大冻土深度163cm,最大积雪厚度为300mm;全年无霜期150天;全年最多风向为西北风,西北风几乎贯穿全年,5月份风力最大,风速在14.0~22.0m/s。
4.1.3地表水
井田无地表河流,区域河流有七里河、马关河、马营河。区域较大的河流有七里河,全长35km,1984年开发安太堡露天矿,于上游细水村人工改道后向北流入大沙河,汇入马营河。1967年勘探时下窑子河段断面地下潜水流量(包括部分基岩裂隙排泄量)为3644m³/h。河流改道后,潜流被载,加上近年沿河附近小煤矿疏排水影响,下窑子村以下河谷潜流基本疏干断流。
井田周边及右玉县地表水系图见图4.4-2和4.4-3。
4.1.4地质条件与水文地质条件
一、地质条件
1、区域地层
本区位于大同煤田(石炭一二叠纪)西南部,地层发育较齐全,全矿区地层主要发育为太古界、元古界、寒武系、奥陶系、石炭系、二叠系、侏罗系、白垩系、新近系和第四系。
2、区域含煤地层
大同煤田(石炭一二叠纪)主要含煤地层为石炭系上统太原组、二叠系下统山西组。山西组含煤5层,煤层平均总厚7-11m,含煤系数4.29-15%。太原组含煤12层,煤层平均总厚20-23m,含煤系数21.5-23.8%。主要可采5、8号煤层。
3、井田地层
井田位于大同煤田西南边缘,属黄土掩盖区。根据以往地质勘探资料结合井筒所揭露的实际地质情况,井田内赋存地层由老到新为奥陶系、石炭系、二叠系和第四系。
(1)奥陶系中统马家沟组(O
2m)
为煤系地层基底,主要为灰、灰黄色厚层状石灰岩及白云质灰岩,夹有少量泥灰岩,岩石致密、坚硬,裂隙及小溶洞发育,裂隙多被方解石脉充填,含动物化石。本区揭露厚度0-72m。
(2)石炭系(C)
1)中统本溪组(C
2b)
主要由深灰—灰黑色泥岩、砂质泥岩,灰、灰白色砂岩及1-2层石灰岩组成。底部为浅灰—灰白色铝土质泥岩和棕红色铁质泥岩。
本组地层厚度18.63-50.57m,平均厚度29.05m,与下伏奥陶系地层为平行不整合接触。
井田内含煤地层为大同煤田的下煤系,即石炭—二叠纪煤岩系,其主要含煤地层为石炭系上统太原组和二叠系下统山西组。现叙述如下:
2)太原组(C
3t)
主要由灰、灰白色砂岩、灰黑色粉砂岩、砂质泥岩、高岭质泥岩和煤层组成。该组为本区主要含煤地层,含4、8、9、10、11号煤层,其中9、11号煤层为主要可采煤层,赋存稳定,其余各煤层均为零星赋存煤层。本区由于煤层埋藏浅,9号煤层有不同程度的风氧化。本组最底部发育一层灰白色或灰黄色中、粗砂岩,定为标志层K2,作为与下伏本溪组的分界标志。该组含有丰富的植物化石,沉积的韵律较为清楚,属山前平原的曲状河到泥炭沼泽的沉积类型,为过渡相含煤建造。
本组厚61.82-118.59m,平均109.43m,与下伏本溪组地层整合接触。
(3)二叠系(P)
1)山西组(P
1s)
由一套灰、深灰、灰白色碎屑岩、粉砂岩、砂质泥岩和煤层组成。本组含煤1-2层,均以不稳定煤线赋存。最底部发育一层灰白色碎屑岩(K
3),赋存稳定,作为与太原组的分界标志。本组属古陆边缘的山前冲积平原型,以内陆河床相、河漫滩相为主,为陆相含煤建造。
本组厚39-62m,平均44.6m,与下伏地层整合接触。
本井田可采煤层均赋存于石炭系上统太原组,其中9、11号煤层为全区可采煤层,分布广泛,厚度大且稳定,是井田主要可采煤层,其它煤层为不可采煤层。
太原组地层与山西组相比,具有颜色深、粒度细,泥岩发育等特点。在其形成过程中具有良好的聚煤环境,聚煤作用相当发育,属海陆交互相沉积。这一时期,地壳上升处于海退阶段,中间过程作小的海侵、海退振荡。本区地层厚度、岩性、岩相、物性、沉积特征等沿其走向和倾向都无明显的变化规律。
(4)第四系(Q)
第四系在井田内极为发育,绝大部分地段均被其所覆盖,厚0-60.00m,平均22m。主要为中上更新统黄土层。岩性以浅红色、土黄色亚砂土、亚粘土为主,夹有钙质结核。与下伏地层为角度不整合接触。
4、区域构造
大同煤田在区域构造上有如下特征:北界为天山-阴山纬向构造带最南缘的次级构造山海关-乌兰格尔隆起,东为口泉-鹅毛口断裂及洪涛山前断裂与汾渭裂陷盆地最北部的大同新生代断陷盆地相毗邻,西受吕梁山支脉西石山山前拗陷盆地控制,南以洪涛山背斜与宁武煤田相隔。
大同煤田位于山西隆起北端,为一不对称的向斜构造,向斜轴总体为北东30-50°,煤田东南缘地层倾角较陡,一般30-50°,东部边缘,局部地层直立倒转,煤田中西部地层倾角较平缓,大都在10°以下。大同煤田在地质演化史上与山西及整个华北一样,经历了地台基底形成,地台盖层发育和地台重新活化三大发展阶段。在第一、二两大阶段中,它服从于华北整体构造特征,不具备独立活动的地质意义,石炭二叠系含煤地层沉积后才渐趋脱离总体格局;燕山运动是大同煤田形成的决定时期,沿东缘发生的口泉-鹅毛口逆推断裂,使煤田以东太古界的上覆地层全遭受剥蚀,因推覆、挤压,使煤田西、北部平缓上翘,遭受剥蚀、侵蚀,侏罗纪末期的磨河断裂,使西北部复又快速下沉,并为白垩系巨厚沉积所覆盖,喜山运动再次沿口泉山脉东麓发生强烈断陷,形成大同断陷盆地,并最终造就大同煤田。
5、井田构造
井田位于大同煤田向斜构造南部西翼南缘,根据钻孔和井下揭露,本区构造总体为走向北东,倾向北西的单斜构造,倾角平缓,一般为1°-3°,在井田东南部发育有次级的褶曲构造。
根据以往地质资料和井下采掘现状,井田内发育5条正断层,现分述如下:
1)断层
①F1断层:位于井田西南部,正断层,走向E,倾向N,倾角60°,落差1-2m,延伸长度约575m。
②F2断层:位于井田东部,正断层,走向NW,倾向NE,倾角40°,落差5m,延伸长度约325m。
③F3断层:位于井田中部,正断层,走向NNE,倾向W,倾角60°,落差4m,延伸长度约350m。
④F4断层:位于井田东部,正断层,走向NNE,倾向W,倾角60°,落差2.5m,延伸长度约100m。
⑤F5断层:位于井田东部,正断层,走向NNE,倾向W,倾角60°,落差6.5m,延伸长度约50m。
2)陷落柱
井田内未发现陷落柱。
3)岩浆岩
井田内无岩浆岩侵入。
综上所述,井田内地层沿走向和倾向产状变化较小,断层少规模小,基本不影响采区的合理划分和采煤工作面布置,未发现陷落柱,无岩浆岩侵入,井田构造复杂程度属简单类。
二、水文地质条件
1、区域水文地质单元
区域水文地质单元属神头泉域。神头泉是山西省著名的岩溶大泉之一,神头泉位于朔州市朔城区东北神头、司马泊、新磨一带,出露于洪涛山前源子河两岸及河谷中,为桑干河主要源头,分布面积5km2,大小泉眼100余处,呈散流排泄。该泉多年平均流量6.74m3/s(1956-2003年)。由于多种原因,近年来泉水流量不断减少,1980-2003年平均流量为5.52m3/s,水质良好,为重碳酸-钙•镁型淡水,矿化度0.3克/升左右,水温14℃-14.5℃,神头泉属构造性泉群,补给层有寒武系上统及中统石灰岩,奥陶系中统及下统石灰岩,其中奥陶系中统石灰岩为主要补给层。泉水出露标高1052-1065m。
神头泉域范围:北部边界:在小京庄—平鲁城—杨家窑一线,高程1450-1700m,地表水向北汇入海河流域十里河、黄河流域的三道河;向南汇入马营河,自西向东为败虎—团城—麻黄头—何家庄—何庄—元堡子—李顶窑—潘家窑,基本上马营河和十里河、三道河的分水岭即黄河流域与海河流域的分水岭划界。
东部边界:南段受马邑断层控制,断层呈阶梯状,埋深依次加大,断层以东埋深达800-1000m,上覆新生界主要由砂质粘土及粘土组成,隔水性良好,构成了阻水边界。自北向南为朔城区的大夫庄—福善庄—神武村—保全庄。北段为马营河和大峪河之间的分水岭,处于小京庄向斜东翼,由古老变质岩系和寒武系下统泥岩构成隔水边界,自北向南为马道头—偏岭—甘庄—峪沟—大夫庄一线。
南部边界:西段以神池县南部北东东向断层与近南北向摩天岭断层与雷鸣寺泉域为界。自西向东由五寨大东沟—正掌沟为隔水边界。东南段以宁武向斜轴结合地表水分水岭的连线为界。自西向东为庙儿沟—黄土沟—薛家洼—盘道梁。
西部边界:北段以断层及黑驼山地表分水岭为界。自北向南为二道岭—刘家窑—下水头—暖崖东。南段为暖崖东—大严备—义井镇—油梁沟,与天桥泉域为界。
以上划定神头泉域范围包括朔州市的朔城区、平鲁区和山阴县,大同市的左云县、忻州市北部的宁武县、神池县部分地区,总面积4756km2,其中碳酸盐岩裸露区面积1102.6km2,详见图4-1。
2、区域含水岩组的划分及其水文地质
1)含水岩组
根据地下水赋存空间的性质,结合岩性组合特征划分为碳酸盐岩岩溶裂隙含水层,碎屑岩裂隙含水层及松散组合岩孔隙含水层。
①碳酸盐岩岩溶裂隙含水层
由寒武-奥陶系石灰岩组成,地表出露于煤田西南、西部边缘之西石山及东部边缘的口泉山脉,由南至北逐渐变薄,为岩溶裂隙含水层,也是富水程度较复杂的承压含水层,单位涌水量0.000009-0.95L/s.m,渗透系数0.008-8.0m/d。全区灰岩地下水具有承压水流特征,有统一静压面,补给来源主要来自北部玄武岩,其次为西部奥陶系灰岩,极少量来自东部露头,区域奥灰水位在1100-1300m,水力坡度0.0008-0.001,北部向东南及东北向西南方向径流,南部向东北方向径流。神头泉为区域中部偏东主要泄流点。
受含水岩组岩性、埋藏条件、岩溶、裂隙发育规律的影响,加之断裂构造具有较强的控水作用,岩溶含水层的富水性具有明显的不均一性。在排泄区及断裂构造部位富水性强,钻孔单位涌水量0.162-1.709L/s.m,构造不发育地带单位涌水量仅为0.00037-0.092L/s.m。由于断裂构造的切割,使寒武-奥陶系形成统一的含水体,各含水层具有统一的地下水水位。东部岩溶水潜水区水位深13.54-348.89m,西部承压区水位深79.57-307.89m。
水质类型以HCO
3.SO
4-Ca.Mg型水为主,局部为HCO
3-Ca.Mg型水,矿化度0.65-0.98g/L,总硬度为17.41-33.72mg/L。
②碎屑岩裂隙含水层
由石炭系、二叠系、侏罗系地层组成。侏罗系分布于本区北东部,鹅毛口河以北和中西部太堡寨以北、冯家窑、马道头以西至元堡子一带。含水层岩性主要为大同组、永定组的细-粗砂岩。含水层厚约240m,钻孔单位涌水量0.0004-0.016L/s.m,渗透系数0.016m/d,富水性弱。石炭、二叠系含水层由太原组中下部粗砂岩、细砂岩、山西组底部、中部的中粗砂岩及上、下石盒子组底部的粗砂岩组成。砂岩含水层的富水性受岩性、埋藏条件及上、下石盒子组底部的粗砂岩组成。砂岩含水层的富水性受岩性、埋藏条件及断裂构造的控制,鹅毛口以北及中西部冯家窑、太堡寨一带由于含水层埋深达250-440m,地下水补给条件差,故富水性弱,钻孔单位涌水量0.0042-0.02L/s.m,由北向南含水层逐渐趋于浅埋,富水性变好。以往在左云南勘探时,位于酸茨河附近的609号孔,风化壳抽水,单位涌水量0.16L/s.m,小峪一带425号钻孔钻进至山西组底部时,钻孔涌水,做放水试验,单位涌水量0.14L/s.m,大峪河南合堡煤矿开采5号煤层时,顶、底板遇断层突水,流量大于600m
3/d,导致淹矿停产。水质类型侏罗系大同组为HCO
3.SO
4-Ca.Mg型水,矿化度0.7-1.0g/L,总硬度28.222-38.92mg/L,二叠系山西组水质类型一般为HCO
3.SO
4-Ca.Mg型水,矿化度0.75-0.80g/L,总硬度17-22mg/L,石炭系太原组水质类型为SO
4. HCO
3-Ca.Mg型水,矿化度0.8-1.4g/L,总硬度小于25mg/L。
③松散层孔隙含水层
分布于鹅毛口河、小峪河、大峪河一、二级阶地、河漫滩及较大的河谷中,岩性为砂、砂砾石层,厚度0-25.2m。除接受大气降水入渗,河水的渗漏补给外,在岩溶水排泄区,可接受岩溶水的顶托补给。孔隙水的流向与地表水的流向一致,即北部由西向东径流,南部由西北向东南径流向山前洪积扇排泄。水位埋深3.8-16.5m,单位涌水量1.21-9.47L/s.m,渗透系数5-22.4m/d,水质良好。
2)区域主要隔水层
本溪组下部为一厚层铝土质泥岩,发育较稳定,是奥陶系与煤系地层之间的隔水层。
3、区域地下水的补、径、排条件
神头泉域水文地质单元地下水分为岩溶裂隙水,砂岩裂隙水和孔隙水三类;它们具有不同的赋存条件。单元地下水的补给为大气补给,并经地下径流向东南部神头泉域集中,并以泉水形式排出地表;砂岩裂隙水为裸露区的砂岩体大气降水直接补给或个别地段岩溶水通过断层导水补给砂岩裂隙水,砂岩裂隙水除地表冲沟砂岩出露地段以下降泉形式排泄外,煤矿开采中以巷道淋水形式排泄,但水量极小;大气降水是第四系孔隙的直接补给源,水量一般,以部分井、泉形式被开采利用。本矿区位于神头泉域水文地质单元的补给区。
3、矿井水文地质
1)井田边界及其水力性质
井田边界为人为划定的界线,井田北连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东接山西朔州山阴中煤顺通北祖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朔州山阴华昱五家沟煤业有限公司,西南与山西山阴宝山玉井煤业有限公司相距185m,西、南侧无相邻矿。井田北部、东、西南均有采空区分布,且均有不同程度积水,井田四周可视为充水边界。
2)地表水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位于神头泉域径流区,地貌属黄土丘陵区山间洼地,东部和西北部为黄土丘陵,中间呈带状山间洼地,地势较为平坦。井田内无常年性河流,各大小沟谷,平时干枯无水,仅雨季有洪峰通过,其中一条最大沟谷,雨季洪水汇集于沟中,由南向北流出井田,然后向北流入元子河。
井田属海河流域永定河水系桑干河支系元子河支流,工业广场位于井田东北部,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标高分别为1485.5m、1488.86m、1488.03m,高于井口附近历年最高洪水位标高1478.30m,周边地表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 一般不会出现井口灌水的现象。但也应注意雨季或洪水期水量增加,加强防水防洪工作。
3)井田内主要含水层
①碳酸盐岩岩溶裂隙含水层
奥陶系主要为岩溶裂隙含水层,根据大同煤田左云南勘探区(南区)详查地质报告资料,多数钻孔在钻进至石灰岩时漏水,富水性较强,据井田东北侧5.6km处609号水文孔抽水试验结果,单位涌水量为0.21-0.28L/s.m,渗透系数1.08-1.278m/d,水位标高1201.10m,裂隙发育,且多被方解石充填,本含水层富水性中等,水质类型为HCO
3-·SO
42-Ca
2+·Mg
2+型水,水力坡度0.003-0.001,向东南方向径流。神头泉为主要泄流点,推测本井田奥灰岩溶水水位标高在1201-1203m,11号煤层最低底板标高1350m,高于奥灰水等水位线,不存在带压开采现象。
②碎屑岩裂隙含水层
太原组是本区主要含煤地层,9号煤层上部砂岩及K2砂岩是本组主要含水层段,含水层厚10-20m,9号煤层上部砂岩呈半风化状,岩石较为破碎,裂隙发育。本矿在开采9号煤层时,砂岩裂隙水经过冒落带或断层直接进入矿井,太原组地下水位已大幅度下降,在影响半径范围,地下水位已降至9号煤层中。据井田西北4200m处东洼北煤矿3号水文孔抽水试验,水位埋深149.52m,水位标高1258.03m,单位涌水量0.0285-0.040L/s.m,渗透系数0.0856-0.1001m/d,富水性弱。水质类型:HCO
3-Ca·Mg型水,矿化度340mg/L,总硬度238.42mg/L,PH值7.07。
③砂岩裂隙含水层
山西组地层埋藏浅,近地表岩石均已风化,属风化裂隙水,该含水层与上部冲积层水局部沟通,富水性较好。有时第四系上更新统砂层与山西组地层直接接触,水力联系密切。东洼北煤矿3号孔山西组抽水试验时,静止水位埋深85.20m。
④松散层孔隙含水层
第四系孔隙含水层在本区分布范围较广,为第四系上更新统砂砾石层,厚0-200.00m,平均厚度10m。颗粒粗,以粗砂、砾砂为主,局部富水性较好。据井田西北4000米处东洼北煤矿在区内打的浅层水井,出水量300-400m3/d,富水性中等。水质类型为HCO
3-Ca·Mg型,矿化度215mg/L,总硬度185.87mg/L,PH值8.30。
4)井田内主要隔水层
本区隔水层有石炭系中统本溪组地层和上更新统粘土层。
本溪组岩性主要为灰色砂质泥岩、泥岩,灰白色铝质泥岩组成,加少量中-细砂岩,局部为灰岩,厚18.63-50.57m,平均29.05m。本组地层普遍发育,连续性强,是煤系下伏良好的隔水层。
上更新统粘土在本区分布比较广,厚度一般在2.08-23.85m,平均10.00m。是煤系地层上覆良好的隔水层。
4.1.5土壤
右玉县土壤种类有山地草甸土、栗钙土、草甸土、风沙土4个土类,8个亚类,33个土属,49个土种。
矿区的土壤种类主要有:栗钙土中的薄层黄土质山地栗钙土、中厚层黄土质山地栗钙土、中厚层耕种黄土质山地栗钙土(俗称黄砂土),其中以黄砂土为主,该类土壤由于多年的垦植,熟化度较高,土层厚,但因受水力侵蚀影响,有机物含量不高,为0.73%,全氮含量0.047%,速效磷23.9pm、速效钾89ppm。
4.2环境敏感区
经现场踏勘和调查以及相关部委核查意见,矿区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和地方公告的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保护动植物栖息地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域。
4.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3.1.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
本次评价收集了右玉县2021年全年的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浓度监测数据,监测结果见表4.3-1。
表4.3-1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达标判定表
所在区域 |
污染物 |
年评价指标 |
现状浓度(μg/m3) |
标准值(μg/m3) |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
右玉县 |
SO2 |
年平均 |
12 |
60 |
20 |
达标 |
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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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 |
年平均 |
18 |
40 |
40 |
达标 |
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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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10 |
年平均 |
64 |
70 |
91.4 |
达标 |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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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 |
年平均 |
24 |
35 |
68.6 |
达标 |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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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3 |
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 |
136 |
160 |
85 |
达标 |
CO |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 |
1100 |
4000 |
27.5 |
达标 |
根据监测结果,右玉县2021年度SO
2年均浓度、NO
2年均浓度、PM
10年均浓度、PM
2.5年均浓度、CO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及O
390%百分位数8h平均质量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的要求,右玉县为环境质量达标区。
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为了解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评价委托山西晋环天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周围环境的TSP进行了监测,监测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19日。
(1)监测点位、监测项目
见表4.3-3,附监测布点图。
(3)监测结果统计分析
各监测点位污染物监测浓度范围、最大浓度占标率及达标情况,见表4.3-4。
表4.3-4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
点位名称 |
监测点坐标/° |
污染物 |
平均时间 |
评价标准(μg/m3) |
监测浓度范围(μg/m3) |
最大浓度占标率% |
超标率% |
达标
情况 |
X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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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3.2.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根据《山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9),评价区地表水属于“永定河水系桑干河支流源子河的源头——北汉井”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
本次评价收集了2023年1月朔州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神头泉断面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
4.3.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监测布点
见表4.3-5,附监测布点图。
表4.3-5 地下水监测信息表
2、监测项目
①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总硬度、铅、氟化物、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石油类共22项基本水质因子;
②K
+、Na
+、Ca
2+、Mg
2+、Cl
-、SO
42-、HCO
3-、CO
32-共8项离子。同时测定井深、水位、调查水井含水层类型。
3、监测时间及频率
监测一天,采样一次。
4、评价方法
采用标准指数法。
5、监测结果
表4.3-6 地下水水位、水温信息表
编号 |
点位 |
井深/m |
监测时间2023.1.11 |
水温/℃ |
水位埋深/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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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3-7 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统计表(mg/L)
采样
点位 |
项目 |
pH |
总硬度 |
耗氧量 |
氨氮 |
氟化物 |
硝酸盐 |
亚硝酸盐 |
硫酸盐 |
氯化物 |
*溶解性总固体 |
*挥发酚 |
氰化物 |
*总大肠菌群
MPN/100mL |
*菌落总数
个/mL |
六价铬 |
砷
μg/L |
*汞
μg/L |
*铅
μg/L |
*镉μg/L |
*铁 |
*锰 |
*石油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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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氯化物的检出限为10mg/L,挥发酚的检出限为0.002 mg/L,氰化物的检出限为0.002 mg/L,砷的检出限为1.0µg/L,铬(六价)的检出限为0.004 mg/L,汞的检出限为0.1µg/L,铁的检出限为03mg/L,锰的检出限为0.1 mg/L,铅的检出限为2.5µg/L,镉的检出限为0.5µg/L。
2.带 *的数据来源于山西锦禾泰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为锦禾泰环检字(2023)第L0104号。 |
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监测的三个点所有的监测项均未超标,各监测点位各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类水标准,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限值,说明本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
4.3.4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监测点位
表4.3-8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信息表
序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1 |
厂界 |
昼间和夜间的等效A声级
(L10、L50、L90及Leq) |
监测1天,昼夜各1次 |
2、声环境质量评价量
昼间、夜间等效A声级。
3、监测要求
监测1天、昼夜各1次。
4、监测结果
分析各场地厂界声达标情况。见表4.3-9。
表4.3-9 声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表 dB(A)
监测点位 |
2019年12月12日 |
昼间 |
夜间 |
Leq |
L10 |
L50 |
L90 |
Leq |
L10 |
L50 |
L90 |
主井工业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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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4.3-9可以看出,工业场地昼间夜间噪声值范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3.6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生态影响评价制图采用标准地形图作为工作底图,精度不低于工程设计的制图精度,比例尺一般在1:50000以上。调查样方、样线等布设图、生态监测布点图等,应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比例尺,一般为1:10000~1:2000。
4.3.6.1调查方法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规定确定生态现状调查方法,根据情况可采用资料收集法、现场调查法、专家和公众咨询法、生态监测法、遥感调查法等。
1.区域(行政区域)调查可通过收集、分析既有资料来完成。
2.现场调查应选择能够代表评价范围内生态现状的典型地段进行实地调查,生物多样性调查技术要求和方法参照《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HJ710)执行。
3.遥感调查法需列出遥感数据源及影像图,遥感数据源时间选择当年或上一年6~9月。
4.3.6.2陆生生态现状调查
1.植被现状调查
(1)本项目井田范围内无公益林和不同级别的保护林地,调查井田范围内各类公益林和不同级别保护林地
(2)区域植被区划类型和分区特点
依据《中国植被》的区域植被区划类型分类依据,本评价区的植被类型在中国植被区划中属温带草原带,温带南部草原亚地带。根据《山西植被》,教场坪井田属于“左云、右玉、平鲁山地丘陵,百里香、针茅、蒿类草原区”。
(3)评价区植被现状调查
区自然植被以针茅、蒿类、百里香、披碱草、达乌里胡枝子为主,在沟谷及低洼滩地有沙棘分布,评价区东南部分石质山地有柠条、沙棘等灌草丛分布。农作物以耐寒的胡麻、马铃薯、黍子、谷子、玉米为主,农业生产力低下,耕作制度为一年一熟。
评价区典型植被类型如图4-17。
图4-17 评价区典型植被类型
评价区内主要的植被类型有三种:
(1)阔叶林:评价区内林地种类较单一,以人工林为主,主要有小叶杨、油松等,部分地区零星分布有山杨、旱柳等次生林,占评价区总面积的29.6%。集中分布在评价区的南部和北部。
(2)草丛:主要分布在评价区的中东部,多余灌木林镶嵌分布,占评价区的9.53%。草丛以禾本科和菊科为主,针茅、百里香、铁杆蒿等。
(3)农田植被:集中分布在评价区的西北部部和东南部,主要是农作物,占总评价区面积的32.18%。农作物主要为筱麦、荞麦、马铃薯、胡麻等,一年一熟。
从评价区植被与植物资源现状来看,评价区植被类型和植物成分较为贫乏,自然植被覆盖度较低。灌木呈斑块状大面积分布在项目区的各个地方;农田亦呈斑块状分散在项目区的较平整地和低洼地区。
表4.3-14 评价区植被名录
序号 |
中文名称 |
拉丁文 |
生活型 |
一、松科 |
1 |
油松 |
Pinus tabulaeformis |
常绿乔木 |
二、杨柳科 |
2 |
小叶杨 |
Populus simonii |
落叶乔木 |
3 |
北京杨 |
Populus beijingensis |
落叶乔木 |
4 |
旱柳 |
Salix matsudana |
落叶乔木 |
|
毛白杨 |
Populus tomentosa Carrière |
落叶乔木 |
三、藜科 |
5 |
猪毛菜 |
Salsola collina |
一年生草本 |
6 |
碱蓬 |
Suaeda glauca |
一年生草本 |
四、石竹科 |
7 |
石竹 |
Dianthus chinensis |
多年生草本 |
五、蔷薇科 |
8 |
星毛委陵菜 |
Potentilla acaulis |
多年生草本 |
9 |
三裂绣线菊 |
Spiraea trilobata |
灌木 |
10 |
二裂委陵菜 |
P.bifurca |
多年生草本 |
11 |
轮叶委陵菜 |
P.vertittcillaris |
多年生草本 |
12 |
地榆 |
Sangusiorba officinalis |
多年生草本 |
六、豆科 |
13 |
柠条 |
Caragana korshinskii |
一年生草本 |
14 |
扁蓿豆 |
Melissius ruthenica |
多年生草本 |
15 |
多叶棘豆 |
Oxytropis mycrophylla |
多年生草本 |
16 |
刺槐 |
Robinia pseudoacacia |
落叶乔木 |
17 |
草木樨 |
Melilotus albus |
一年生草本 |
七、唇形科 |
18 |
百里香 |
Thymus Kitagawianus |
小半灌木 |
八、菊科 |
19 |
黄花蒿 |
Artemisia anuna |
一年生草本 |
20 |
冷蒿 |
A.frigida |
小半灌木 |
21 |
铁杆蒿 |
A.gmelinii |
半灌木 |
22 |
线叶菊 |
Filifoliam sibiricum |
多年生草本 |
23 |
阿尔秦狗娃花 |
Heteropappus altuicus |
多年生草本 |
24 |
鸦葱 |
Scorzonera austriaca |
多年生草本 |
25 |
蒲公英 |
Taraxacum mongolicum |
一年生草本 |
九、禾本科 |
26 |
芨芨草 |
Achnatherum Splendens |
多年生大型丛生禾 |
27 |
白茅 |
Imperata cylindrica (L.) Beauv. |
多年生丛生禾草 |
28 |
羊草 |
Anearolepidium chinense |
多年生根茎禾草 |
29 |
拂子茅 |
Calamagrostis angustifolia |
多年生根茎禾草 |
30 |
糙隐子草 |
Cleistogenes kitagawae |
多样生丛生禾草 |
31 |
披碱草 |
Elymus dahuricus Turcz |
多年生丛生禾草 |
32 |
碱茅 |
Puccinellia distans |
多年生丛生禾草 |
33 |
狗尾草 |
Setaria viridis |
一年生禾草 |
34 |
大针茅 |
Stipa grands |
多年生禾草 |
35 |
长芒草 |
Stipa bungeana Trin. |
多年生密丛草本 |
十、报春花科 |
35 |
点地梅 |
Androsace umbellata |
一年生或二年生草本 |
|
|
十一、堇菜科 |
|
36 |
早开堇菜 |
Viola prionantha |
多年生草本 |
|
|
十二、胡颓子科 |
|
37 |
沙棘 |
Hippophae rhamnoides |
落叶灌木或乔木 |
十三、车前科 |
38 |
平车前 |
Plantago depressa Willd. |
一年生或二年生草本 |
十四、薹草属 |
39 |
苔草 |
Carex spp. |
多年生草本 |
井田范围各种植被面积统计见表4.3-15,评价区植被现状见图4-18。
表4.3-15 井田范围内植被现状统计表
序号 |
用地类型 |
面积(hm2) |
百分比(%) |
1 |
农田植被 |
1.9203 |
60.40 |
2 |
乔木林 |
0.0382 |
1.20 |
3 |
灌木林 |
0.0915 |
2.88 |
4 |
草丛 |
0.9332 |
29.35 |
5 |
无植被 |
0.1961 |
6.17 |
合计 |
3.1793 |
100.00 |
2.动物现状调查
(1)野生动物现状调查
评价区野生动物资源以昆虫和鸟类居多。兽类动物主要有:黄鼬、草兔、小家鼠、褐家鼠、大仓鼠、鼢鼠等;鸟类主要有雀形目中百灵科的角百灵、小沙百灵等构成了当地的优势种,鸦科的喜鹊、红嘴山鸦,文鸟科的麻雀以及鸽形目布谷鸟等在本区也有分布;爬行类主要有蛇、沙蜥和麻蜥;昆虫类:黑蛾、蚂蚁、蝼蛄、地老虎、蝗虫、天牛、金龟子、蜘蛛等。
(2)野生动物现状评价
本区属古北界东北亚界华北区黄土高原区,北部与蒙新区衔接过渡,位于山西的晋西北黄土高原沙地省和晋中、南黄土高原山地森林及间山盆地省的边缘地区。评价区本身生境条件较差,加之人为扰动较严重,区域内野生动物的种类不多,数量很少。评价区本身生境条件较差,加之人为扰动较严重,区域内野生动物的种类不多,数量很少。
调查期间,评价区未发现国家和山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表4.3-16 评价区动物名录
序号 |
中文名 |
学名 |
一、鸟纲 |
(一)鸽形目 |
1 |
雉鸡 |
Phasianus colchicus |
2 |
山斑鸠 |
Streptopeliu orientalis |
(二)鹃形目 |
3 |
布谷鸟 |
Rhododendron simsii Planch |
(三)雀形目 |
|
4 |
家燕 |
Hirundo rustica |
5 |
喜鹊 |
Pica pica |
6 |
寒鸦 |
Corvus monedula |
7 |
乌鸦 |
C.corone |
8 |
树麻雀 |
Passer montanus |
9 |
画眉 |
Garrulax canorus |
二、哺乳纲 |
(四)兔形目 |
10 |
草兔 |
Lepus capensis |
(五)啮齿目 |
11 |
大仓鼠 |
Cricetulus triton Winton |
12 |
鼢鼠 |
Myospalax fontanieri |
13 |
褐家鼠 |
Rattus norvegicus |
14 |
小家鼠 |
Mus mustclus |
三、昆虫 |
(六)直翅目 |
15 |
蝼蛄 |
mole cricket |
16 |
蝗虫 |
locust |
(七)鞘翅目 |
17 |
天牛 |
Cerambycidae |
18 |
金龟子 |
Scarabeidae |
(八)鳞翅目 |
19 |
地老虎 |
Agrotis ypsilon |
4.3.6.3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分类标准中的一级地类进行实地调查结果,参照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将井田内的土地利用现状进行了分类,共划分为6种土地利用类型,具体情况如下:
(1)耕地:井田范围内耕地类型主要是旱地。耕地面积占总面积的60.40%;
(2)林地:井田范围内主要有乔木林地、灌木林地,乔木林地占1.20%,灌木林地是指灌木覆盖率灌木林地,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占2.88%;
(3)草地:井田范围内主要有其他草地,占29.35%;
(4)工矿仓储用地:井田范围内主要是采矿用地,占5.76%;
(5)其他土地:井田范围内主要是裸土地,占0.41%。矿区土地利用现状见表3.3-1、图3.3-1所示。
表4.3-17 矿区土地利用现状表
一级分类 |
面积(km2) |
百分比(%) |
二级分类 |
面积(km2) |
百分比(%) |
编码 |
地类 |
编码 |
地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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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6.4生态系统类型调查
调查生态评价范围内的生态系统类型,统计生态系统类型及面积,附生态系统类型分布图。
4.3.6.5其他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调查评价范围内对生态保护目标形成不利影响的因素和其他生态问题。
改扩建和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调查建成和在建工程的实际影响,说明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1地表沉陷预测与评价
5.1.1地表移动变形预测模式及参数选取
5.1.1.1地表移动变形预测模式
1、地表移动变形预测模式
根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安监总煤装(2017)66号)、《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指南》以及地表沉陷移动变形计算及其参数求取方案等其他资料,按照开采工作面形状、开采煤层倾角,选取相应的地表移动变形计算公式,采用概率积分法进行地表变形预测。
本矿井预测工作面为矩形工作面,现对矩形工作面开采的山区地表移动变形预计数学模型介绍如下:
虽然山区地表移动与变形比较复杂,但为简化起见,仍可近似地把移动盆地当作钟形概率曲面看待,导出山区任意点、任意方向移动、变形预计公式:

(9.2)

(9.3)
式中W′(x,y)和U′(x,y)φ分别为山区地表任意点(x,y)的下沉值和任意点(x,y)沿方向(φ)的水平移动值。

为(x,y)点的地形趋势面倾角。

为(x,y)点的地表倾斜方向角;φ为计算方向角;

、φ均由x轴正向逆时针方向计算。式中的

为(x,y)点的地表特性系数,可按表9-2-10取值。
式中的P(x)、P(y)和P(x,y)分别为X、Y主剖面上x、y点和平面上(x,y)点的滑移影响函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9.4)

(9.5)

(9.6)
表5.1-1 山区地表特性系数(D)
地表类型 |
表土层与地面植被特征 |
地表特系数 D |
凹形地貌 |
凸形地貌 |
Ⅰ |
风化基岩;或厚度小于2m,地表生长密集的灌木丛或树林的砂质粘土荒坡 |
-0.1~-0.2 |
+0.2~+0.3 |
Ⅱ |
风化坡积物或砂质粘土层,厚度 2~5m,地面有灌木丛和疏林的荒坡 |
-0.2~-0.3 |
+0.3~+0.6 |
Ⅲ |
风化坡积物;亚粘土质红、黄土层,底部有钙质结核或砾石层,厚度大于5m,地面为耕地或果园 |
-0.3~-0.4 |
+0.6~+1.0 |
Ⅳ |
具有垂直节理的湿陷性轻亚粘土或坡积物,底部有钙质结核或砾石层,厚度大于5m,地面为耕地 |
-0.4~-0.5 |
+1.0~+1.5 |
注:在凹形地貌和凸形地貌之间的变换部位,D取零值。
上列各式中的A、P、t为滑移影响函数参数,可根据矿区地表移动观测资料按多元函数回归方法求取。一般概值为:A=2π,P=2,t=π。上式中的

为该地质采矿条件下的最大下沉值,以毫米计,可按式(9.10)计算。上列各式中的W(x)、W(y)和W(x,y)分别为主剖面X、Y上x,y点和平面上(x,y)点因开采引起的地表的下沉值,可分别按平地移动变形预计的概率积分法公式计算。

(9.7)

(9.8)

(9.9)
式中r为主要影响半径,S和L分别为工作面走向和倾向开采计算长度:

(9.10)

(9.11)

(9.12)

(9.13)

(9.14)
上列各式中的M为开采厚度,H
1、H
2、H
3、H
4分别为工作面倾向下山、上山、走向左、右边界的开采深度,α为开采煤层倾角,S
0和L
0分别为工作面实际开采长度;q为充分开采条件下的地表下沉系数,tgβ为主要影响范围角正切,S
1、S
2、S
3、S
4分别为工作面倾向下山、上山、走向左、右边界的拐点偏移距,θ为开采影响传播角。M、H、S
0和L
0称为开采条件参数;q、tgβ、S
1、S
2、S
3、S
4称为地表移动预计参数。
式(9.3)中的U(x,y)φ为开采引起的任意点(x,y)沿φ方向的水平移动,可按平地概率积分法任意点任意方向的水平移动预计公式计算:

(9.15)
式中U(x)、U(y)分别为x、y主剖面x、y点的水平移动,可按下式计算:

(9.16)

(9.17)
式中b为水平移动系数,亦是地表移动主要参数之一。Cx、Cy为:

(9.18)

(9.19)
山区任意点的下沉和水平移动W′(x,y)和U′(x,y)φ求出后,其任意点垂直变形包括倾斜i′(x,y)φ、曲率K′(x,y)φ和水平变形ε′(x,y)φ可按下列方向导数公式求出:

(9.20)

(9.21)
ε′(x,y)φ

(9.22)
式中

、

和

为类似地质采矿条件下平地的倾斜、曲率和水平变形值,可按平地概率积分法公式计算:

(9.23)

(9.24)

(9.25)
上列各式中的i(x)、i(y)、K(x)、K(y)、ε(x)和ε(y)分别为x和y主剖面上x和y点的倾斜、曲率和水平变形,以x为例的计算公式如下:

(9.26)

(9.27)

(9.28)
在上列各式中以y、r
1、r
2和L分别代换x、r
3、r
4和S,即可得到i(y)、K(y)和ε(y)的算式,但当α>15°时,ε(y)应按下式计算:

(9.29)
式(9.20)~(9.21)中的P(x,y)
x′、P(x,y)
y′、P(x,y)
x〃、P(x,y)
y〃和P(x,y)
xy〃分别为P(x,y)的一、二阶导数,可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

(9.30)

(9.31)

(9.32)

(9.33)

(9.34)
上列各式中的P′(x)、P′(y)、P〃(x)、P〃(y)分别为P(x)、P(y)的一、二阶导数:

(9.35)

(9.36)
上式中以y代换x即可得到P′(y)和P〃(y)。
2、开采沉陷拟损毁土地预测
(1)计算方法和选用软件
矿井采用矩形工作面开采的预计模型进行开采沉陷预计,并选用专用的地表移动变形计算软件MMSPS进行计算,该软件适用于山区和平地概率积分法地表移动变形计算。
(2)预测范围
剩余服务年限为21.1年。
(3)预测方法的选择及预测方案的确定
服务年限21.1年分4个阶段。
表1 采区接替情况表
采区名称 |
可采储量(万t) |
生产能力 |
服务年限(a) |
布置方式 |
接替采区 |
|
(万t/a) |
|
902采区 |
328.6 |
90 |
2.6 |
单独开采 |
1102采区 |
第一阶段 |
1102采区 |
600.9 |
90 |
2.4 |
单独开采 |
503采区 |
1102采区 |
600.9 |
90 |
2.4 |
单独开采 |
503采区 |
第二阶段 |
503采区 |
100.3 |
90 |
0.8 |
单独开采 |
803采区 |
803采区 |
122.4 |
90 |
1 |
单独开采 |
903采区 |
903采区 |
528.1 |
90 |
0.8 |
单独开采 |
1103采区 |
903采区 |
528.1 |
90 |
3.4 |
单独开采 |
1103采区 |
第三阶段 |
1103采区 |
339.4 |
90 |
1.6 |
|
|
1103采区 |
339.4 |
90 |
1.1 |
单独开采 |
901采区 |
901采区 |
247.9 |
90 |
2 |
单独开采 |
1101采区 |
第四阶段 |
1101采区 |
390.4 |
90 |
3.1 |
单独开采 |
回收煤柱 |
5.1.1.2地表移动变形参数选取
1、矿井岩移观测参数
参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以及周边矿区的地表移动变形观测成果,选取方案中移动变形预测参数取值,见表5.1-1。
表5.1-1 矿井地表移动变形基本参数表
开采
煤层 |
地表移动变形预计参数 |
下沉系数
(q) |
主要影响角正切(tgβ) |
水平移动系数(b) |
山区滑动影响参数 |
拐点偏移系数(Si) |
开采影响
传播角(θ) |
11 |
0.72 |
1.8 |
0.19 |
A=π,P=2π,t=2 |
Si=0.25Hi |
90°-0.68α |
9 |
0.74 |
1.7 |
0.20 |
A=π,P=2π,t=2 |
Si=0.25Hi |
90°-0.68α |
8 |
0.74 |
1.7 |
0.20 |
A=π,P=2π,t=2 |
Si=0.25Hi |
90°-0.68α |
5 |
0.75 |
1.9 |
0.21 |
A=π,P=2π,t=2 |
Si=0.25Hi |
90°-0.68α |
5.1.2地表移动变形预测
煤层采空区地表沉陷范围内将产生不同程度的移动和变形,地表移动变形的大小,决定了地表受沉陷影响的程度。通常将沉陷区地表点的下沉(W)、水平移动(U)称为开采沉陷引起的移动;将因地表相邻点下沉、水平移动不均衡引起垂直面上的倾斜(i)、曲率(K)和水平面上的水平变形(ε)称为开采沉陷不均衡引起的变形。上述5个移动、变形值的前置符规定如下:下沉值以向下为正(+W),向上为负(-W);水平移动和倾斜值与计算线的方向有关,移动和倾斜方向与计算方向相同时为正(+U、+i),相反为负(-U、-i);曲率值则以上凸为正(+K),下凹为负(-K);水平变形值以拉伸为正(+ε),压缩为负(-ε)。
根据计算点的下沉、倾斜、曲率、水平移动和水平变形值计算结果,确定得到各预测阶段的最大移动变形值见表5.1-2。
表5.1-2 开采地表移动变形最大预测值
开采煤层 |
最大下沉
W(mm) |
最大平移U(mm) |
最大倾斜i(mm/m) |
最大曲率K(10-3/m) |
最大水平变形ε(mm/m) |
+ |
- |
+ |
- |
+ |
- |
+ |
- |
11 |
4811 |
1567 |
-1647 |
72.76 |
-76.79 |
4.63 |
-3.14 |
82.04 |
-65.98 |
根据开采沉陷预测结果,分别绘制表移动下沉等值线图,具体见下图。
5.1.3地表移动变形影响评价及采取的保护措施
5.1.3.1对建筑物的影响
井田范围内无风景旅游区及古迹等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丘陵低山区,无村庄,仅有隶属煤矿的工业建筑物及交通运输的公路。表8-3-5-1给出了各类建筑物的保护等级(三下采煤规程)。
表5.1-3 矿区建筑物和构筑物保护等级
保护等级 |
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 |
Ⅰ |
国务院明令保护的文物和纪念性建筑;一等火车站;发电厂主厂房;在同一跨度内有两台重型桥式吊车的大型厂房,平炉,水泥回转窑,大型选煤厂主厂房等特别敏感的、采动后可能导致发生重大生产、伤亡事故的建(构)筑物;铸铁瓦斯管道干线,大、中型矿井主要通风机房,瓦斯抽放站,高速公路,机场跑道,高层住宅楼。 |
Ⅱ |
高炉,焦化炉,220kV以上超高压输电线路杆塔,矿区总变电所,立交桥;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工业厂房,设有桥式吊车的工业厂房,铁路煤仓、总机修厂等较重要的大型工业建(构)筑物;办公楼,医院,剧院,学校,百货大楼,二级火车站,长度大于20m的二层楼房和三层以上多层住宅楼;输水管干线和铸铁瓦斯管道支线;架空索道,电视塔及其转播塔,一级公路。 |
Ⅲ |
无吊车设备的砖木业厂房,三、四级火车站,砖木、砖混结构平房或变形缝区段小于20m的两层楼房,村庄砖瓦民房,高压输电线路杆塔,钢瓦斯管道等。 |
Ⅳ |
农村木结构承重房屋、简易仓库 |
表中等级分类可知:矿井工业场地的主井井架、主厂房和风井场地的矿井主扇机房等工业建筑的保护等级为Ⅰ级,高速公路保护等级为Ⅰ级。根据预测的地表移动及变形值和建筑物的破坏对比可知:在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情况下,开采建筑物下压煤,其采动影响将使建筑物遭到彻底破坏,《规程》中所列的破坏等级(保护等级)见表5.1-4。
表5.1-4 砖石结构建筑物的破坏等级(保护等级)
破坏
等级 |
建筑物可能达到的破坏程度 |
地表变形值 |
损坏
分类 |
处理
方式 |
倾斜I(mm/m) |
曲率
k(10-3/m) |
水平变形ε(mm/m) |
Ⅰ |
自然间砖墙上出现宽度1~2mm的裂缝。 |
≤2.0 |
≤0.2 |
≤3.0 |
极轻
微损坏 |
不修 |
自然间砖墙上出现宽度小于4mm的裂缝;多条裂缝总宽度小于10mm。 |
轻微
损坏 |
简单
维修 |
Ⅱ |
自然间砖墙上出现宽度小于15mm的裂缝,多条裂缝总宽度小于30mm;钢筋混凝土梁、柱上裂缝长度小于1/3截面高度;梁端抽出小于20mm;砖柱上出现水平裂缝,缝长大于1/2截面边长;门窗略有歪斜 |
≤4.0 |
≤0.4 |
≤6.0 |
轻度损坏 |
小修 |
Ⅲ |
自然间砖墙上出现宽度小于30mm的裂缝,多条裂缝总宽度小于50mm;钢筋混凝土梁、柱上裂缝长度小于1/2截面高度;梁端抽出小于50mm;砖柱上出现小于5mm的水平错动;门窗严重变形 |
≤10.0 |
≤0.6 |
≤6.0 |
重度损坏 |
中修 |
Ⅳ |
自然间砖墙上出现宽度大于30mm的裂缝,多条裂缝总宽度大于50mm;梁端抽出小于60mm;砖柱上出现小于25mm的水平错动 |
>6.0 |
>0.6 |
>10.0 |
严重损坏 |
大修 |
自然间砖墙上出现严重交叉裂缝、上下贯通裂缝,以及严重外鼓、歪斜;钢筋混凝土梁、柱裂缝沿截面贯通;梁端抽出大于60mm;砖柱上出现大于25mm的水平错动;有倒塌的危险 |
极度严重破坏 |
拆建 |
本方案期11#煤层开采区域内无村庄及建筑物。因此对建筑物无影响。
5.1.3.2对公路、铁路的影响
本矿山场地主要包括工业场地均已建成,建(构)筑物以外的区域均进行了硬化和绿化。上述场地满足本方案服务期生产要求,不再新建场地。
5.1.3.3对河流的影响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位于神头泉域径流区,地貌属黄土丘陵区山间洼地, 东部和西北部为黄土丘陵,中间呈带状山间洼地,地势较为平坦。井田内无常年性河流,各大小沟谷平时干枯无水,仅雨季有洪水通过,其中一条最大沟谷,雨季洪水汇集于沟中,由南向北流出井田,然后向北流入源子河,井田属海河流域永定河水系桑干河支系元子河支流。开采11号煤层顶板导水裂隙会上通到地表,井田11号煤层开采对河谷洪水产生一定影响。对河流影响分析详见地表水预测章节5.5。
5.1.3.4对地下水及村民饮水的影响
(1)对地下水的影响
①对裂隙水的影响:煤层开采后,其产生的导水裂隙带高度未影响到山西组,受影响的含水层主要是太原组石灰岩裂隙含水层,对以上其他含水层则没有直接影响。
②对第四系浅层水的影响
第四系浅层水从各煤层开采产生的导水裂缝带最大高度上看,不会对其造成直接影响,有可能造成间接影响。
(2)煤矿开采对下覆含水层的影响
煤层在井田的底板等高线在1350-1450m之间,奥陶系岩溶水富水性较强,奥灰岩溶水水位标高1201.10m,故奥灰水对煤层的开采没有影响。
(3)居民供水影响
井田内无村庄,距井田边界距离在500m以上,地表塌陷不会对居民造成饮用水影响。
(4)对神头泉域的影响
公司不位于神头泉域的重点保护区,井田位于重点区域外。
煤矿开采山西组和太原组煤层的直接充水含水层为砂岩,而神头泉域内主要是岩溶含水层为奥陶系中统石灰岩,煤炭开采主要是对其上覆含水层的破坏,各煤层属于带压开采的安全区。因此,煤矿正常生产时,不会破坏其下覆含水层(奥陶系含水层),对神头泉域的影响可能性很小。
5.1.3.5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预测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农田、地表植被的影响。由于井田内的农田均为旱地,因此对农田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使土地产生裂缝,土壤结构变松,涵水抗蚀性降低,增加土壤侵蚀程度,降低土地生产能力。对地表植被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滑坡、地表裂缝造成的压埋、涵水抗蚀性降低等造成的植被覆盖率降低。煤层开采后,在沉陷盆地的边缘地带,可能会由于土地含水性降低等因素而导致植被覆盖率进一步下降,同时也会影响农作物的生长。
受地表沉陷影响的土地治理主要是填堵地表裂缝和整理、复垦土地。根据山区、丘陵及沉陷土地类型特点,坡度较小的耕地进行复垦;坡度较大的坡耕地应采取退耕还林还草的措施;草地应保持原地貌,只对沉陷裂缝进行充填处理。
5.1.3.6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预测
本矿区内的植物为广布种和常见种,没有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植物物种,且分布较均匀。因此,尽管煤矿开采会使原来的植被遭到局部影响,但不会使矿区的植物群落类组成发生变化,也不会造成某一植物种类的消失。
本矿区内没有濒危野生动物。因此,矿井的建设所产生的影响只是引起动物局部的迁移,不会使野生动物种数发生变化,其种群数量也不会发生明显变化。
5.2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次生产能力核定项目不新增占地,因此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采煤形成的地表沉陷、地裂缝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现将分别叙述如下:
5.2.1地表沉陷对土地利用类型的影响分析
煤矿开采后,地表沉陷对土地利用方式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地表形成大小不等呈条带状分布的地表裂缝,裂缝导致土壤结构变松,浅层地下水损失,从而使周围的土地资源利用受到影响。根据地表沉陷、坡度与裂缝分布情况,可将沉陷对土地破坏程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级。
采煤破坏土地的等级划分采用《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井工煤矿》(TD/T1031.3-2011)沉陷土地损毁程度标准,详见表5.1-5和表5.1-6,来进行土地损毁的预测。土地破坏等级划分结果为轻度和中度破坏。
表5.1.5 旱地损毁程度分级标准
损毁等级 |
水平变形(mm/m) |
附加倾斜
(mm/m) |
下沉(m) |
沉陷后潜水位埋深(m) |
生产力降低 |
轻度 |
≤8.0 |
≤20.0 |
≤2.0 |
≥1.5 |
≤20.0 |
中度 |
8.0~16.0 |
20.0~40.0 |
2.0~5.0 |
0.5~1.5 |
20.0~60.0 |
重度 |
>16.0 |
>40.0 |
>5.0 |
<0.5 |
>60.0 |
表5.1-6 林地、草地损毁程度分级标准
损毁等级 |
水平变形(mm/m) |
附加倾斜(mm/m) |
下沉(m) |
沉陷后潜水位埋深(m) |
生产力降低 |
轻度 |
≤8.0 |
≤20.0 |
≤2.0 |
≥1.0 |
≤20.0 |
中度 |
8.0~20.0 |
20.0~50.0 |
2.0~6.0 |
0.3~1.0 |
20.0~60.0 |
重度 |
>20.0 |
>50.0 |
>6.0 |
<0.3 |
>60.0 |
按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以下沉10mm作为地表边界,地表移动边界的范围就是开采产生的地表移动范围即为损毁区的面积。
5.2.2地表沉陷对地形、地貌的影响
根据地表沉陷变形预测结果,煤层采动后,沉陷区总面积429.98hm
2。工业场地、村庄等重要建筑物留有保安煤柱,矿山开采对受护区内生态环境影响较轻。其他位置煤层采空后,会造成地面标高较大的变化,形成塌陷坑及地裂缝等地面变形现象,在较陡沟坡地带会同时造成局部地质体变形、断裂、滑塌等现象,从而影响评估区微地貌形态、土壤、土地生产力等因子的变化,并引起加速侵蚀、植被退化、土地退化等危害,在一些较陡边坡带可能会诱发坡体失稳变形,造成局部地形地貌特征变化。
根据地表变形结果分析,损毁程度为轻度和中度,损毁后将导致破坏区域内植被覆盖度下降,引发水土流失。沉陷损毁区内还包含耕地,当沉陷破坏发生在农作物生长的季节时,也会对耕地的农作物植被造成破坏,影响农作物产量。
5.2.3地表沉陷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1)地表塌陷对生态系统类型的影响分析
根据现状调查,本项目井田内生态系统以林地生态系统为主,农业生态系统次之。因项目区地貌为山地和丘陵为主,开采完毕后,地表形态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只在局部地区出现裂缝、塌陷(不会导致长时间积水)等情况,对该区域自然体系的异质化程度影响不大。农业生态系统、林地生态系统环境功能在短期内略有降低,矿方需设置全站仪对井田范围地表沉陷以及地裂缝等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观测,一旦发生地裂缝、地表塌陷,及时组织进行裂缝的填堵,平整,进行植被恢复,沉陷稳定后,进行土地复垦,沉陷区为耕地的,种植向日葵等复垦为耕地;沉陷区为灌草地的种植酸枣、荆条、沙棘、播撒披碱草、白羊草等恢复为灌草地,沉陷区为林地的,种植油松、侧柏等,恢复为林地。因此不会改变区域生态系统的类型。
(2)地表塌陷对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影响
根据地表塌陷预测结果并结合本矿区多年煤层开采沉陷影响现状调查分析,本矿井田开采后不会像平原地区那样形成大面积明显的下沉盆地,地表不会形成积水区。但可能产生如下影响:
1)塌陷区边缘,特别是地表下沉引起的倾斜,该区域内较高大的树木会产生歪斜甚至倒伏,耕地生产力降低;
2)本项目对区域内农业生产力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其影响可以通过加强改善农业结构、加强农业集约化生产,做好矿区绿化与生态综合整治及补偿等工作,使项目开发对当地农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得到有效控制,维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稳定性,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
3)塌陷后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可通过对植被异质性程度的改变程度来度量。由于本矿原地貌植被覆盖率相对较高,但绝大部分面积上的植被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而这绝大部分面积上的植被正是该区域具有动态控制能力的组分。因此,项目实施与运行对该区域自然体系中组分自身的异质化程度影响不大。
5.2.4 地表沉陷对植物群落生物量、农作物产量的影响
土地塌陷后,由于理化性状在局部地段发生了变化,对养分的利用率和降水的利用率降低,从而影响到植物群落生物量及农作物产量。类比本矿区调查结果:由于坡度增大和裂缝增加,地表径流、深层渗漏和无效蒸发,降水资源利用率可能比塌陷前减少15~20%。
地表塌陷形成的地表裂缝、塌方或小滑坡,使庄稼、树木、植被倒伏,根须外露吸收水份、养分能力降低,局部地块不能保证植物正常生长。
种植农作物的耕地,由于全部为旱地,在塌陷面积较大的中央部位,作物产量减产约15%;在部分边缘地带,农作物产量下降20%左右。对于自然生长的乔、灌、植被,除错位严重的少部分地段处,植物根系严重拉断,影响其植物群落生物量外,大部分地区没有明显的变化。
评价要求矿方做好塌陷区治理规划,按照塌陷区整治原则,及时对塌陷、裂缝进行整平、填充,加强改善农业结构、做好矿区绿化与生态综合整治及补偿等工作,使项目开发对当地农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减轻对评价区内植物群落生物量、农作物产量的影响。
5.2.5地表沉陷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项目区域采矿的生产活动和机械噪声及区域内地表沉陷、地裂缝造成自然植被的损失等将会在区域一定范围内对野生动物的活动和栖息产生一定的影响,引起野生动物局部的迁移,使其群落组成与数量发生变化,由于本项目区域范围内野生动物种类少,且多为一些常见种,所以造成的影响不大。
根据现状调查,评价区内不存在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动植物以常见的土著种为主。评价区域内分布有野生植物主要为油松、侧柏、杨树、榆树等乔木,酸枣、荆条、沙棘、胡枝子等灌木以及青蒿、狗舌草、 白羊草、苦苣、披碱草、艾蒿等草丛,分布的野生动物主要为野兔、松鼠、地鼠、搬仓鼠、黄鼠狼、蛇、喜鹊、灰喜鹊、白颈鸦、野鸽、麻雀、啄木鸟等。这些野生动植物在右玉县及山西省广泛分布,项目井田范围及评价区不是其唯一分布区,为当地常见种及土著种,分布广泛,生命力强,因此本矿煤层开采不会对生物多样性产生明显影响。
地表沉陷稳定后,随着复垦及植被的恢复,本区野生动物栖息地连通性将在一定时间内得到恢复。而且井田范围内由原有的农田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重建,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强原有的连通性。因此,不会对区域生物多样性造成影响。
5.2.6地表沉陷造成水土流失的影响分析
(1)水土流失预测
根据国家计委国土地区司、地矿部地质环境管理司、煤炭部煤田地质总局1994年《能源基地晋陕蒙接壤地区地下水资源评价与合理利用》研究成果,因采煤引起的沉陷区内土地恶化从而导致水土流失加剧的面积约为沉陷区面积的17-21%;2005年国家发改委和山西省组织的“煤炭可持续发展专题调研”结果显示,“煤矿开采对土地资源的破坏进一步加重了水土流失现象,由于采煤产生水土流失的影响面积为塌陷面积的10-20%,本环评按20%进行预测。
(2)沉陷区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由于项目区地处低山缓坡丘陵区,地表沟谷纵横,主要以轻度侵蚀侵蚀为主,项目投入运行后导致区域水土流失增加的主要原因就是因采煤造成的地表沉陷,地表沉陷使部分区域微地形改变,地表出现裂缝或不同幅度的错位以及地表植被的破坏,遇大风大雨天气,易形成风蚀和水蚀,遇大雨表土渗水后,表土颗粒容易被水带走流失,当采动裂缝出现在坡体位置时,采煤对土壤侵蚀影响较大,如未及时进行治理,会因地表水冲刷和地下水流动的作用,导致滑坡或土体崩塌发生。矿方设置了全站仪对井田范围地表沉陷以及地裂缝等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观测,同时派专人进行地表沉陷的排查,对局部区域的裂隙、塌陷及时进行充填、地面平整、种植植被,从而控制侵蚀土壤的远距离搬运,减缓土壤侵蚀。
5.2.7地表沉陷对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的影响分析
轻度影响区域仅有轻微变形,不影响植被生长,因此本项目煤层的开采对于沉陷轻度影响区域的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基本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分布于沉陷中度影响区域的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因受到表裂缝、塌方的破坏,植被倒伏,根须外露、甚至根系被拉断,吸收水份、养分能力降低而遭到破坏,因此评价要求矿方通过全站仪对井田范围地表沉陷以及地裂缝等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观测,同时派专人进行地表沉陷的排查,一旦发现出现明显裂隙、塌陷造成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内树木破坏时,应积极进行地面平整、充填、扶正树木,确保其成活率,同时,为保证本项目煤层开采不对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造成破坏,评价要求在地表沉陷稳定后进行地裂缝的填堵、地表平整,按照影响总面积的30%进行补栽以及相应的培育、抚育。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煤层开采对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的影响甚微。
5.2.8生态系统总体变化趋势
1、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影响分析
玉岭煤矿的开采,势必造成不同程度的地表沉陷,地表沉陷形成的地表裂缝,使坡度较大地区生长的植被受到影响,局部地块不能保证植物正常生长。地表的塌陷直接影响土壤结构,土壤理化性状在局部地段发生变化,植被赖以生长的立地条件受到一定的影响,使得植被对养分的利用率和降水的利用率降低,从而影响到植被生态系统净初级生产量和生物量。矿井的开发使区域生态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受损,但是随着矿井生态保护措施的实施,整个矿井因采煤而导致的生态系统受损将降低至最低。
2、对生态系统完整性的影响分析
评价区有4种生态系统类型,其中以耕地生态系统和林地生态系统占优。项目在开发后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项目实施后,整个生态系统的演变趋势仍将以自然因素占主导地位。矿井为生产能力核增整合项目,工程全部利用原有,地面施工量较小,不会对生态系统的恢复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阻抗稳定性未减弱,总体上不会引起评价区生物多样性的变化。在采取生态综合整治措施后,人工生态环境的比重有所加大,但生态系统不会产生恶性演替过程。
②项目区地貌以平地为主。项目实施过程中,地表形态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只在局部区域微地形发生了改变,出现裂缝、错位台阶、塌陷(不会导致积水)坑等情况,对该区域自然体系的异质化程度影响不大,仍以耕地和林地生态系统为主;耕地和林地生态系统环境功能在短期内略有降低,但生物资源基本保持不变,在井田边界地带及预留煤柱边缘地带蓄水保肥能力下降,水土流失略有加剧,但区域小气候并未发生改变,生物多样性保持不变。
③评价区受塌陷影响的耕地数量保持不变,随着土地复垦措施和综合整治规划的实施,林草地数量仍将逐渐增加。本项目对区域内农业生产力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其影响可以通过加强改善农业结构、加强农业集约化生产,做好绿化与生态综合整治及补偿等工作,使项目开发对当地农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得到有效控制,维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稳定性,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
④根据地表沉陷预测,教场坪矿井开采后将主要形成裂缝区和整体下沉区,塌陷后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景观破碎化,但绝大部分面积上的植被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而这绝大部分面积上的植被正是该区域具有动态控制能力的组分。因此,项目实施与运行对该区域自然体系中组分自身的异质化程度影响不大,生态系统总体稳定性不会变差。
5.2.3生态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分析可知,项目的实施不会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造成影响,短期内可能会对其服务功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随着矿井土地复垦和生态综合整治措施的实施,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将逐渐得到恢复和加强。
5.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3.1废水排放、泄漏对地下水的影响分析与评价
1、废水排放影响分析与评价
本矿运营期全矿生活污水、矿井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2、废水事故泄漏对地下水的影响分析与评价
工业场地地下水污染途径分析
根据对评价区深、浅层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和排泄途径的分析,结合本项目生产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分析本项目对地下水可能的污染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本矿矿井水、生活污水在厂区内收集的过程中,通过水道、水池渗漏补给浅层水,对所经地段浅层孔隙水水质造成污染。
②物料堆放场所处置不当,通过大气降水淋滤作用污染浅层水。
③通过受污染的浅层孔隙水下渗污染深层地下水。
5.3.2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1、村庄饮用水源
井田及评价范围内村庄饮用水水源包括第四系、二叠系浅层含水层及奥陶系承压含水层。
2、右玉县水源地
右玉县县城水源地:王家堡饮用水源地、高墙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乡镇水源地:高家堡乡高家堡水源地、威远镇六里庄水源地、威远镇王家堡水源地。
本项目位于右玉城元堡子镇辛屯村西,不在上述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距离最近的威远镇王家堡水源地边界距离最近为12km,不会对其造成影响。
3、左云县饮用水水源地
左云县县城水源地左云县东古城水源地、左云县暖泉水源地;乡镇水源地:段村集中供水水源、鹊儿山集中供水水源、杨店镇集中供水水源。
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水源地为东古城水源地,距离其他水源地在30km以上。
根据《左云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左云县东古城水源地位于本井田外,与井田范围最近距离为2.6km。共有5眼水井,井深45~68.3m,水位埋深12~15m,开采第四系松散砂砾层地下水。
左云县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共2个,包括小京庄东古城水源地1个;暖泉湾水源地1个。县城人口7.96万人,由2个水源地供水,东古城水源地为其中之一。
(1)水源地概况
水源地位于距县城25公里的源子河河谷区,西部为砂页岩山区,水源井沿源子河西侧,呈现南北向折线状分布,自北向南水井编号依次为1~5#。其中1和3#井紧邻河道,4、5井距离稍远。
水井分布在东古城村东南源子河阶地区农田内,两侧为黄土丘陵区,在两个地貌分界地带有村庄分布,水源地北部1号井距东古城村300m,南部5号井距增子坊村1200m,其他水井远离村庄。周边无工矿企业,基本没有水污染源存在。
东古城水源地水井特征一览表见表5.3-1。
表5.3-1 东古城水源地水井特征一览表
(2)水源地取水水文地质条件
水源地取水含水层为松散岩类孔隙水含水层。
①含水层特征
岩性主要为Q3-4的粗砂、砾石、砂质或泥质胶结的卵砾石组成,卵砾石成分为石英砂岩,黄褐色,磨圆度中等,分选型一般,粒径1~5cm。
非含水层岩性主要为红粘土、粉质粘土、粉土,粘性土可塑,构成相对隔水层。
垂直方向上,含水层大致发育三个分含水层,上部一层为纯细沙,中部一层为卵砾石、粗砂层,下部一层位砂质、泥质卵砾石胶结层。
②含水层发育与分布规律
水平方向上,由北向南,含水层总厚度由大变小,单层厚度由大变小。层数由多变少;自西向东含水层厚度由小变大再变小,单层厚度也是如此,呈现盆状蓄水结构。在东西方向含水层、隔水层展布不连续稳定,南北方向上部隔水层稳定不连续,下部隔水层连续稳定。
③富水性分区
富水区分布于源子河下游河谷及古河道、李石匠到增子坊间地段。单井涌水量大于500m³/d。单位涌水量2.02~3.20L/s.m,渗透系数8.50~11.89m/d,含水层厚17.3~31.5m。
中等富水区分布于源子河中上游小堡子、李石匠间河谷阶地区。单井涌水量小于500m³/d。单位涌水量1.0~1.51L/s.m,渗透系数较小,含水层厚15~20m。
弱富水区分布于源子河两岸的东西两侧黄土丘陵区。单井涌水量较小。单位涌水量小于0.1L/s.m,渗透系数极小,含水层厚5m左右。
④补给、径流与排泄条件
补给:上部潜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入渗补给及雨季源子河地表水下渗补给,承压孔隙水含水层接受北侧径流补给、河谷两岸地下水侧向径流补给。
径流:水源地地下水径流方向与源子河水一致,自东北向西南方向径流。
排泄:向南部(增子坊)方向径流与排泄,少量人工开采(居民生活用水)排泄,少量蒸发排泄与枯水期地表水排泄。
(3)水源地类型
水源地各水井第一采水层深度在8~13.2m。1~4号井在该位置以上分布一层粘性土,厚1.5~3m;5号井开采层以上都为砂层。因此在5号井以北地下水处于承压状态,5号井开采后动水位降至17.5m,进入粘性土层内,具有承压性质,也对地下水质有保护作用。
目前,水源地各水源井开采动水位已降低到12~15m,进入到普遍分布的第二层粘性土内或之下,第二层粘性土厚度3~8m,因此可以进一步防止地表污水入渗,构成孔隙承压水类型。
(4)开采规模
东古城水源地开采量3000m³/d,平时开采4眼井,2号井备用,开采规模属中小型水源地。
(5)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东古城水源地仅划分一级保护区,连接5眼井为一条折线,分别对折线不同方向作垂线,并以折线为起点,量取以及保护区半径230米,最终连接成长条状的多边形,其面积为0.925km
2。根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水源地为孔隙承压水,不设二级保护区。
据《山西省左云县东古城水源地地下水资源评价报告》(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2002年7月),东古城水源地开采第四系含水层地下水,地层岩性从上到下依次为第四系中、上更新统(Q
3+4)松散层,岩性为粗砂、砾石、砂泥质充填的卵砾石、亚砂土、粉土、亚粘土;第三系(N)红粘土、钙泥质胶结的卵砾石。第四系中、上更新统(Q
3+4)粗砂、砾石、砂泥质充填的卵砾石为主要含水层。松散层最大厚度61.8m,单层厚度2.9~14.4m,总厚度31.5m。
水源地水质类型为HCO
3-—Ca•Mg型,矿化度162~454mg/L,总硬度211~313mg/L,pH值7.88~8.40,水质良好。
(6)与项目位置关系
东古城水源位于本项目井田外北侧9.0km,整体位于井田上游,之间有源子河谷相隔。
东古城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见图5.3-10。
5.3.3井田主要供水意义含水层
(1)奥陶系灰岩岩溶水含水层(具有广泛供水意义)
奥陶系主要为岩溶裂隙含水层,据邻区资料,多数钻孔在钻进至石灰岩时漏水,富水性为中等,据井田东南侧1.5km处609号水文孔抽水试验结果,单位涌水量为0.21-0.28L/s.m,渗透系数1.08-1.278m/d,水位标高1201.10m,裂隙发育,且多被方解石充填,本含水层富水性及导水性均较好,水量较大, 水质也好,为HCO
3·SO
4-Ca·Mg型水,水力坡度0.003-0.001。
该含水层参与神头泉域岩溶水循环,在碳酸盐岩出露及隐伏出露区接受大气降水入渗及地表径流下渗补给、向神头泉方向径流,以人工开采及侧向径流的方式排泄。
(2)浅埋二叠系基岩裂隙水含水层(局部风化裂隙水有供水意义)
二叠系地层全井田均有分布,地层岩性为砂岩和泥岩交互沉积。山西组厚34.5~61.32m,下石盒子组最大残留50m。埋藏浅者,岩石风化。总体属于富水性弱的含水层。
该含水层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入渗及浅部地下水侧向径流补给、随地形向下降方向径流,以向深部下渗及侧向径流的方式排泄,与上部第四系孔隙水水力联系较为密切。
(3)第四系孔隙水含水层(源子河及其支流沿岸具有局部供水意义)
主要分布于源子河及其支流、沟谷内第四系松散层,厚度4~47.1m,以砂土为主,夹有砾石、砂石层,为当地村民饮水水源之一。富水性较强。水化学类型为:HCO
3-Ca·Mg型水,矿化度为215mg/L,总硬度157.87 mg/L,pH值为8.3。
源子河沿岸具有一定富水性,为沿岸居民水井取水含水层,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入渗、上游源子河地表水下渗补给,沿河向下游径流,以人工开采和下游侧向径流的方式排泄。
5.3.4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居民水井)
井田涉及村庄0处。
5.3.5工业场地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1、工业场地地下水污染途径分析
根据对评价区深、浅层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和排泄途径的分析,结合本项目生产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分析本项目对地下水可能的污染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非正常情况下,矿井水、生活污水在收集池中,防渗失效或者地基基础发生破裂,通过水道、水池渗漏补给浅层水,对所经地段浅层孔隙水水质造成污染;
(2)物料或固体废物堆放场所处置不当,通过大气降水淋滤作用污染浅层水;
(3)通过受污染的浅层孔隙水下渗污染深层地下水。
2、工业场地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1)源强分析
主工业场地设一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和一座矿井水处理站,本次评价重点是矿井水处理站调节池、生活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废水渗漏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预测非正常渗漏情况下的影响。评价因子选取NH
3-N(生活污水)和石油类(矿井水)。评价参考生活污水和矿井水污染源监测结果确定污染源浓度。
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站调节池NH
3-N初始浓度取25mg/L。生活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池有效面积为96m
2,渗漏强度正常情况下取2L/m
2·d,非正常状况取200L/m
2·d,假设渗漏面积为4.8m
2(调节池有效面积的5%),则非正常状况下渗漏强度为0.024kg/d。本次预测仅考虑NH
3-N的迁移,忽略降解。
矿井水处理站调节池石油类初始浓度取15mg/L。调节池池有效面积为648m
2,渗漏强度正常情况下取2L/m
2·d,非正常状况取200L/m
2·d,假设渗漏面积为32.4m
2(调节池底面积的5%),则非正常状况下渗漏强度为0.0972kg/d。本次预测仅考虑石油类的迁移,忽略降解。
(2)预测层位
以第四系孔隙含水层(污染物直接进入的含水层为主),不对深埋的奥灰水含水层(与潜水含水层之间基本无水力联系)进行预测。
(3)预测方法
玉岭煤矿工业场地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本次采用解析法进行预测,在污染源处,污染物随污废水泄漏下渗进入地下水中,将各项参数代入所建立的解析数学模型中,计算100d、1000d、17.44a时间点上污染源下游不同位置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的变化。
工业场地中的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水渗漏较难及时发现,若发现后采取措施时间也较长,可将污水污染源可概化为点源,注入规律为连续注入,采用一维稳定流二维水动力弥散—平面连续点源公式预测,公式如下:


式中:x,y—计算点处的位置坐标;
t—时间,d;
C(x,y)—t时刻点x,y处的示踪剂浓度,mg/L;
M—含水层厚度,m;
Mt—单位时间注入示踪剂的质量,kg/d;
u—水流速度,m/d;
n—有效孔隙度,无量纲;
DL—纵向弥散系数,m
2/d;
DT—横向y方向的弥散系数,m
2/d;
π—圆周率;
K0(β)—第二类零阶修正贝塞尔函数;
W(u2t/4DL,β)—第一类越流系统井函数。
(4) 预测参数的确定
①x坐标选取与地下水水流方向相同,y坐标选取与地下水水流垂直方向,以污染源为坐标零点。
②计算时间t依据污染物在含水层的净化时间确定。
③查阅地下水导则附录B得出黄土渗透系数经验值为0.25~0.5m/d,保守考虑渗透系数取经验数值0.5m/d,含水层平均厚度为10.2m。
④有效孔隙度根据经验值取15%。
⑤水流速度为渗透系数、水力坡度的乘积除以有效孔隙度。工业场地的水力梯度约为0.02,计算得工业场地的水流速度约为0.067m/d。
⑥纵向弥散系数DL、横向弥散系数DT,根据经验值确定为15.2m
2/d,2.4 m
2/d。
(5)预测结果
根据计算结果,非正常工况下生活污水处理站调节池若发生泄露,服务期内,污水沿潜水层地下水水流方向向下游的最大迁移距离为500m;
非正常工况下矿井水处理站调节池若发生泄露,服务期内,污水沿潜水层地下水水流方向向下游的最大迁移距离为1100m;场界处NH
3-N、石油类污染物浓度能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因此,本项目调节池泄露后的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1100m范围内,距离生活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地下水流向下游方向1100m范围内无饮用水井分布,因此,本项目对周边水井水质无影响。
由此可见,如果项目调节池污水发生泄露,未及时采取相应有效的补救措施,污染物将往下游迁移,对下游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同时污染物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进入河谷,向下游运移更远,将对下游地表水体水质将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在生产期间必须做好污、废水的防渗措施,防止场站附近地下水受到影响,保证水源地以及村民的用水安全。同时应在场址下游设置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超标现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计算预测结果见表5.3-4至5.3-8。
3、煤层开采对上覆含水层的影响
根据地质报告,该井田煤系地层为太原组,其上覆含水层主要为山西组砂岩裂隙含水层及局部第四系孔隙含水层。
山西组地层埋藏浅,近地表岩石均已风化,属风化裂隙水,该含水层与上部冲积层水局部沟通,富水性弱。第四系上更新统砂层与山西组地层直接接触,水力联系密切。第四系孔隙含水层在本区分布范围较广,含水层为第四系上更新统砂、砂砾石层,水质类型为HCO
3-Ca·Mg型。
根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安监总煤装[2017]66号)中的公式计算11号煤层开采所产生的垮落带高度、导水裂缝带高度:
冒落带计算公式(中硬):
导水裂隙带高度计算公式(中硬):
式中:H
i-导水裂隙带的高度,m;
ΣM-煤层累计采厚,m。
下层煤的冒落带完全进入上层煤时,上层煤的导水裂隙带高度采用自身厚度进行计算,下层煤则采用二者综合厚度进行计算。综合厚度计算公式:
MS
1-2=M
2+(M
1-h
1-2/y
2)
其中M
1为上层煤开采厚度;M
2为下层煤开采厚度;h
1-2为上下层煤之间的法线距离;y2为下层煤的冒高与采厚之比,单位均为m。
表5.3-9 煤层开采后冒落带和裂隙带高度预测结果
煤层 |
最大开采厚度(m) |
煤层间距
最小-最大 |
冒落带高度(m) |
导水裂隙带高度(m) |
平均 |
公式1 |
公式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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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导水裂缝带沟通地表情况
根据上述计算,本矿井开采11号煤层,根据采煤影响预测结果,由于11号煤层间距不大,因此,11号煤层开采造成的裂隙带将沟通上部煤层形成的裂隙带,形成重复影响,导水裂隙带最大高度为93.9米,影响的范围主要为太原组、山西组含水层,不会导通地表,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但煤矿开采过程中,若存在隐含断裂构造时,局部有可能沟通地表裂缝,使地表水向地下渗漏,而地表裂缝有可能造成地表潜水及浅层水下渗,渗漏过程中泥土淤积逐渐会将裂缝填堵,经过一段时间即可恢复。
煤矿开采过程中,因地表塌陷造成地表出现裂缝时,应及时进行填平压实。
(2)、煤炭开采对地下水含水层的影响分析
煤炭开采对地下水资源的破坏程度及其数量,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主要是水文地质条件、地质构造特征、煤矿开采阶段、降水量、开采面积、开采深度、开采沉陷等因素的影响。
煤炭开采过程中,在地下形成纵横交错的斜井、巷道及不同开采面、不同采掘深度的采空区等,这些井、巷道、采空区相互贯通,沟通了地下水含水层和隔水层,可能改变原先含煤地层及上覆地层中地下水运行状态。通常含煤地层含水层和上覆含水层之间有隔水层存在,并无较强的水力联系。由于井、巷道、采空区的出现,加之采空区顶板垮落,形成了冒落带和裂隙带,成为沟通各类含水层中地下水快速渗漏的通道。而当附近的岩溶水高于采空区标高时或有断裂构造穿过采空区时,则可能出现下伏岩溶水突水现象。
井田主要可采煤层采后形成的导水裂隙带最大高度、地下含水层与煤层间距、受开采煤层产生的导水裂隙带影响情况见表5.3-10。
表5.3-10 开采煤层与含水层的关系
主要地层及煤层 |
岩性 |
含水层分布 |
平均厚度
(m) |
受影响
含水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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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煤炭开采对上覆含水层的影响分析
①第四系冲积层孔隙含水层的影响
井田范围内煤层开采形成的导水裂隙带不会直接沟通第四系孔隙水含水层,短期内对井田及周边附近第四系孔隙水含水层影响较小,长期来看由于增大越流下渗补给影响,开采对井田内采区上覆第四系含水层也会有一定水量影响。
②对煤层上覆裂隙含水层的影响
煤层开采形成的最大导水裂隙带顶点到达二叠系下统山西组,煤层开采后,采煤形成的导水裂隙带会对二叠系下统山西组含水层、石炭系上统太原组含水层造成直接沟通渗漏影响。因此长期来看,井田范围内二叠系下统山西组砂岩裂隙水含水层、石炭系上统太原组砂岩裂隙含水层的水位会因为导水裂隙带的导通而下降。
③煤炭开采对煤系地层含水层的影响分析
本煤矿开采影响到的煤系含水层为石炭系太原组砂岩裂隙含水层,会对其造成直接疏排影响。根据地质报告及导水裂隙带计算结果,各煤层开采后会形成沟通二叠系下统山西组地层的导水裂隙带,下层煤层的开采形成的冒落带及导水裂隙带将直接沟通上部煤层,破坏各煤层之间的地下水,因此会对煤系含水层——石炭系太原组砂岩裂隙含水层组造成直接疏排影响。
环评建议要对已发现的断层合理留设煤柱,同时在煤矿开采过程中要重视勘察断层等构造的存在,并对其合理留设安全煤柱,防止因构造导水对原本影响不到的地下水含水层造成疏排影响。
④煤矿开采构造对水环境的影响
井田位于大同矿区(石炭一二叠纪)的西北边缘,属大同煤炭矿区(石炭一二叠纪)向斜构造的西部,在地质构造上它既服从于大同煤田总体构造规律特征,又有其特殊性,在地层走向、倾向、断裂、褶皱的分布形态等,皆与燕山期北东和北北东向构造有关,受大同向斜控制和影响,与大同煤田整体及东部地区相比,地层倾角相对较为平缓。
根据钻孔和井下揭露,本井田地层总体走向北西倾向北东,在井田中部发育宽缓的小型背向斜构造,轴向近东西向,两翼基本对称,地层倾角2°-8°,井田南部发育有一轴向近南北向的背斜构造。
根据以往地质资料及采掘揭露资料,井田内发育2条正断层F
1、F
2。
(4)断层两盘与地层对接关系
井田内发育有2条正断层,根据水文地质剖面图可知,其中F
1断层落差在20-45m,与石炭系中统本溪组地层发生对接现象,不存在与奥陶系地层接触关系,且断层处不带压,F2断层落差5m,井田内发育在40m左右。
(5)断层影响评价
根据地质剖面图可知,断层不存在与奥陶系地层对接现象,可采煤层不存在与奥陶系地层接触关系,且断层处不带压,石炭系中统本溪组泥岩隔水层组厚度在8.63-50.57m,平均32.80m,本组地层普遍发育,连续性强,是煤系下伏良好的隔水层,本井田隔水层主要作用为阻隔奥灰岩溶水与上部含水层水力联系,因此可能在断层切割处可能导致奥灰岩溶水与上部含水层沟通,导致上层含煤水下渗,对下伏岩溶水造成影响。
本评价报告要求业主单位必须依据《煤矿防治水细则》,严格按照设计留设煤柱进行开采,有效抑制本矿含煤水的下渗,同时评价要求矿方及时排除井下涌水,杜绝井下水在井下长时间储存,防止含煤水下渗。矿方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避免隐伏构造位于带压区域,发生突水事故。
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细则》等要求,今后生产建设中应关注涌水量和奥灰水位变化,加强对导水构造的探查,严防断层、陷落柱等构造及封闭不良的钻孔导水造成突水事故。开采时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应先浅部,后深部,先探后掘(采),应留足够的断层等构造保安煤柱,保证安全生产。同时加强矿井防治水管理,必须严格落实“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积极采用物探、钻探等综合探测技术,准确掌握水情、水患情况,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确实提高矿井防御水害能力。
综上所述,在没有断裂构造沟通奥灰岩溶裂隙水的情况下井田内煤层开采对奥灰水影响较小。
5.4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5.4.1评价区气象资料调查
5.4.2建设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大气污染源强特征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产生的扬尘、燃油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及建筑材料和施工垃圾堆存产生的扬尘。
对应分析其工程建设特征,施工扬尘的产生主要为以下过程:
a、现有建筑拆除过程造成的扬尘;
b、施工垃圾的堆放和清运过程造成的扬尘;
现有建筑拆除、土地平整及土方挖掘期间,施工区地面裸露,几乎到处都是扬尘源。施工中将有大量机械在地面上行驶,如挖土机、抓斗机、碾压机、运输载重车等,这些机械行驶时,造成尘土飞扬,尤其有风天气将会随着风力增大而影响到施工区外。
此外,堆场等扬尘的产生跟风力的大小及气候等有较大的关系,北方地区空气干燥,降雨量少,而拟建场址区域周围几乎无高大的乔木,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助长扬尘的影响范围,扬尘最不利影响时段主要发生在刮风最为厉害的3~4月份。
施工废气的主要来源包括:各种燃油机械的废气排放、运输车辆的尾气以及施工队伍取暖、临时食堂炉灶的废气排放。
燃油机械和汽车尾气中的污染物主要有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等。据有关单位在市政施工现场的测试结果表明:氮氧化物的浓度可达到150μg/m3,其影响范围在下风向200米以内的范围。此外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的取暖供热、食堂炉灶将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排放(烟尘、二氧化硫等)。
2、施工期大气污染影响分析
由于本工程工业场地距周围村庄较远,因此施工区扬尘对周围居民的生活影响较小。此外,运输车辆进入场地时,产尘形成的污染带属暂时、局部的影响,范围不大,不会形成严重的污染影响。
但扬尘对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当风力很大时,若对场内产尘来源未实施任何处置,扬尘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还会扩大。
5.4.3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5.4.3.1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
(1)评价工作分级方法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评价工作等级按照表5.4-1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主要指标有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和其对应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
其中
Pi定义为:
Pi=Ci/Coi×100%
式中:
Pi——第
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
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μg/m
3;
Coi——第
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μg/m
3。
(2)评价等级划分依据
以估算模型为基础,评价计算出项目
Pi和
D10%,评价等级的判别见表5.4-1。
表5.4-1 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
一级 |
Pmax≥10% |
二级 |
1%≤Pmax<10% |
三级 |
Pmax<1% |
(3)排放参数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原煤输送、转载、筛分粉尘,原煤储存粉尘等。污染类型为面源、点源,污染源参数见表5.4-2、表5.4-3。
表5.4-2 本项目点源污染源参数调查清单
|
点源
编号 |
点源名称 |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 |
排气筒高度 |
排气筒内径 |
烟气
流量 |
烟气出口温度 |
排放
工况 |
评价因子源强 |
PM10 |
符号 |
Code |
Name |
X |
Y |
H |
D |
V |
T |
Cond |
Q PM10 |
单位 |
--- |
--- |
m(UTM) |
m(UTM) |
m |
m |
m/s |
K |
--- |
kg/h |
数据 |
1 |
破碎筛分间 |
/ |
/ |
/ |
/ |
/ |
/ |
/ |
0.29 |
注:上表中坐标为UTM坐标
表5.4-3 本项目面源参数调查清单
面源名称 |
面源起始点 |
海拔
高度/ m |
面源
长度/ m |
面源
宽度/ m |
与正北夹角/ o |
面源初始排放高度/ m |
年排放小时数/ h |
源强 |
X坐标/ m |
Y坐标/ m |
粉尘/ kg/h |
Name |
Xs |
Ys |
H0 |
L1 |
Lw |
Arc |
H |
Hr |
QTSP |
全封闭储库 |
|
|
|
|
|
|
|
|
|
(4)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对环境空气预测结果的分析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5)估算模型及参数
本次评价使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模型AERSCREEN进行评价等级的估算,估算模型预测参数见表5.4-4。
表5.4-4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
取值 |
城市/农村选项 |
城市/农村 |
农村 |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
- |
最高环境温度/℃ |
37.7 |
最低环境温度/℃ |
-40.4 |
土地利用类型 |
耕地 |
区域湿度条件 |
平均湿度(中等湿度) |
是否考虑地形 |
考虑地形 |
是R 否£ |
地形数据分辨率/m |
90m |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
考虑岸线熏烟 |
是£ 否R |
岸线距离/km |
- |
岸线方向/° |
- |
(6)评价等级确定
本次评价采用估算模型ARESCREEN的计算结果见表5.4-5、表5.4-6,根据评价等级的判定依据,确定了评价等级,详见表5.4-7。
表5.4-5 主要点污染源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
表5.4-6全封闭储库无组织粉尘估算结果一览表
表5.4-7 环境空气评价等级判定
序号 |
污染源 |
污染物 |
最大落地浓度
(μg /m3) |
最大浓度落
地点 (m) |
最大浓度占标率
Pmax(%) |
D10%
(m) |
评价等级 |
1 |
筛分车间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PM10 |
|
|
|
|
|
2 |
全封闭储煤库无组织排放 |
TSP |
|
|
|
|
|
由以上ARESCREEN估算模型对各污染源污染物的计算可知,最大占标率因子为全封闭储煤库的无组织粉尘TSP,Pmax为8.37%,属于1%≤Pmax<10%之间,因此,本项目评价等级为二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二级评价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边长取5km,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工业场地全封闭储煤库为中心,边长5km的矩形区域。
5.4.3.2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技术评价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本项目为二级评价,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工作,本次评价以估算模型的计算结果进行分析:
①筛分车间排气筒有组织粉尘:下风向PM
10最大地面浓度为3.099µg/m
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0.69%,距源最远距离D
10%为下风0m,最大浓度落地点100m。本项目所在区域常年风向为东风,筛分车间下风向100m范围内无敏感点。因此筛分车间粉尘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②全封闭储煤库无组织排放无组织粉尘:下风向TSP最大地面浓度为75.359µg/m
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8.37%,距源最远距离D
10%为下风0m,最大浓度落地点165m。本项目所在区域常年风向为东风,全封闭储煤库下风向100m范围内无敏感点。因此全封闭储煤库无组织排放粉尘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因此,评价认为本项目运营期大气环境环境影响可接受。
5.4.3.3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本项目评价等级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工作,本次评价对污染排放量进行了核算,详见下表。
表5.4-8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
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 |
核算排放浓度/(μg/m3) |
核算排放速率/(kg/h) |
核算年排放量/(t/a) |
主要排放口 |
/ |
/ |
/ |
/ |
/ |
/ |
主要排放口合计 |
/ |
|
一般排放口 |
1 |
DA001 |
粉尘 |
10000 |
0.29 |
1.531 |
一般排放口合计 |
粉尘 |
1.531 |
有组织排放总计 |
有组织排放总计 |
粉尘 |
1.531 |
表5.4-9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
排放口编号 |
产污环节 |
污染物 |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年排放量/(t/a) |
标准名称 |
浓度限值/(μg/m3) |
1 |
-- |
全封闭储煤库 |
TSP |
全封闭储库内洒水抑尘 |
《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 |
1000 |
2.09 |
无组织排放总计 |
无组织排放总计 |
粉尘 |
2.09t/a |
表5.4-10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
污染物 |
年排放量/(t/a) |
1 |
有组织粉尘(颗粒物) |
1.531 |
2 |
无组织粉尘(颗粒物) |
2.09 |
合计 |
颗粒物 |
3.621 |
5.4.4.4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不达标区环境可接受性
本项目位于朔州市右玉县,属于环境质量达标区。根据《环境影响技术评价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本项目为二级评价,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工作,本次评价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了核算,并以估算模型的计算结果进行了分析:
①筛分车间排气筒粉尘:下风向PM
10最大地面浓度为3.099µg/m
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0.69%,距源最远距离D
10%为下风0m,最大浓度落地点100m。本项目所在区域常年风向为东风,筛分车间下风向100m范围内无敏感点。因此筛分车间粉尘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②全封闭储煤库无组织排放无组织粉尘:下风向TSP最大地面浓度为75.359µg/m
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8.37%,距源最远距离D
10%为下风0m,最大浓度落地点165m。本项目所在区域常年风向为东风,全封闭储煤库下风向100m范围内无敏感点。因此全封闭储煤库无组织排放粉尘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因此,评价认为本项目运营期大气环境环境影响可接受。
(2)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结果
根据《环境影响技术评价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本项目为二级评价,本次评价进行了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核算,详见表5.4-10。
(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与结论进行自查,见表5.4-12。
表5.4-1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
自查项目 |
评价
等级与范围 |
评价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评价范围 |
边长=50km□ |
边长=5~50km |
边长=5kmR |
评价
因子 |
SO2+NOx排放量 |
≥2000t/a□ |
500~2000t/a□ |
<500t/aR |
评价因子 |
基本污染物(PM10、PM2.5、SO2、NO2、CO、O3)
其他污染物(TSP) |
包括二次PM2.5□
不包括二次PM2.5√ |
评价
标准 |
评价标准 |
国家标准√ |
地方标准√ |
附录D□ |
其他标准□ |
现状
评价 |
评价功能区 |
一类区□ |
二类区√ |
一类区和二类区□ |
评价基准年 |
( 2020)年 |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数据来源 |
长期例行监测数据 |
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R |
现状补充监测R |
现状评价 |
达标区√ |
不达标区 |
污染
源调查 |
调查内容 |
本项目正常排放源√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源□
现有污染源R |
拟替代的污染源□ |
其他在建、拟建项目污染源□ |
区域污染源□ |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预测模型 |
AERMODR |
ADMS□ |
AUSTAL2000□ |
EDMS/AEDT□ |
CALPUFF□ |
网格模型□ |
其他 |
预测范围 |
边长≥50km□ |
边长5~50km□ |
边长=5km√ |
预测因子 |
预测因子(PM10) |
包括二次PM2.5□
不包括二次PM2.5√ |
正常排放短期浓度贡献值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
正常排放年均浓度贡献值 |
一类区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
二类区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 |
非正常1h浓度贡献值 |
非正常持续时长
( )h |
C非正常占标率≤100%□ |
C非正常占标率
>100%□ |
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叠加值 |
C叠加达标□ |
C叠加不达标□ |
区域环境质量的整体变化情况 |
k≤-20%□ |
k>-20%□ |
环境监测计划 |
污染源监测 |
监测因子:(TSP 、PM10) |
有组织废气监测R
无组织废气监测√ |
无监测□ |
环境质量监测 |
监测因子:() |
监测点位数() |
无监测R |
评价结论 |
环境影响 |
可以接受√ 不可以接受 □ |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
距( )厂界最远( )m |
污染源年排放量 |
SO2:( )t/a |
NOx:( )t/a |
颗粒物:(3.621)t/a |
VOCs:( )t/a |
注:“□”为勾选项,填“√”;“()”为内容填写项 |
5.5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5.1生产、生活废水对地表水水体影响评价
根据工程分析计算结果,本矿运营期生活污水、矿井水经相应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2.3-2018)表1中的判定依据,本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B,可不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只进行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有效性评价分析。
5.5.2废水不外排保证性分析
(1)生活污水不外排保证性分析
目前在主井工业场地建有一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附录B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各项目最高标准限值要求,全部回用于绿化用水、道路洒水及黄泥灌浆用水等,不外排。
事故情况下,将生活污水暂存于事故调节池,待设备修复后进行处理,以避免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2)矿井水不外排保证性分析
目前,主井工业场地已经建成矿井水处理站1座,能满足本次生产能力核定的要求,处理后水质达到《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T18920-2020)水质指标要求,回用于黄泥灌浆用水以及煤层注水。
事故状态下,生活污水和矿井水分别储存在各自的调节池,确保生活污水和矿井水不外排。
5.5.3地表水评价自查表
表5.5-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
自查项目 |
影响识别 |
影响类型 |
水污染影响型 √□;水文要素影响型 □ |
水环境保护目标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取水口 □;涉水的自然保护区 □;涉水的风景名胜区 □;重要湿地 □;
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 □;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其他 □ |
影响途径 |
水污染影响型 |
水文要素影响型 |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其他 □√ |
水温 □;径流 □;水域面积 □ |
影响因子 |
持久性污染物 □;有毒有害污染物 □;非持久性污染物 √□;pH值 □;热污染 □;富营养化 □;其他 □ |
水温 □;水位(水深) □;流速 □;流量 □;其他 □ |
评价等级 |
水污染影响型 |
水文要素影响型 |
一级 □;二级 □;三级A □;三级B □√ |
一级 □;二级 □;三级 □ |
现状调查 |
区域污染源 |
调查项目 |
数据来源 |
已建 □;在建 □;拟建 □;其他 □ |
拟替代的污染源 □ |
排污许可证 □;环评 □;环保验收 □;既有实测 □;现场监测 □;入河排放口数据 □;其他 □ |
受影响水体水环境质量 |
调查时期 |
数据来源 |
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 □;冰封期 □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 |
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补充监测 □;其他 □ |
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 |
未开发 □;开发量40%以下 □;开发量40%以上 □ |
水文情势调查 |
调查时期 |
数据来源 |
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 □;冰封期 □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 |
水行政主管部门 □;补充监测 □;其他 □ |
补充监测 |
监测时期 |
监测因子 |
监测断面或点位 |
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 √□;冰封期 □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 |
( ) |
监测断面或点位个数( )个 |
现状评价 |
评价范围 |
河流:长度( )km;湖库、河口及近岸海域:面积( )km2 |
评价因子 |
( ) |
评价标准 |
河流、湖库、河口: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
近岸海域: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第四类 □
规划年评价标准( ) |
评价时期 |
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 □;冰封期 □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 |
评价结论 |
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 :达标 □;不达标 □
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状况 :达标 □;不达标 □
水环境保护目标质量状况 :达标 □;不达标 □
对照断面、控制断面等代表性断面的水质状况 :达标 □;不达标 □
底泥污染评价 □
水资源与开发利用程度及其水文情势评价 □
水环境质量回顾评价 □
流域(区域)水资源(包括水能资源)与开发利用总体状况、生态流量管理要求与现状满足程度、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空间的水流状况与河湖演变状况 □
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评价 □ |
达标区 □
不达标区 □ |
影响预测 |
预测范围 |
河流:长度( )km;湖库、河口及近岸海域:面积( )km2 |
预测因子 |
( ) |
预测时期 |
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 □;冰封期 □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
设计水文条件 □ |
预测情景 |
建设期 □;生产运行期 □;服务期满后 □
正常工况 □;非正常工况 □
污染控制和减缓措施方案 □
区(流)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情景 □ |
预测方法 |
数值解 □:解析解 □;其他 □
导则推荐模式 □:其他 □ |
影响评价 |
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 |
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替代削减源 □ |
水环境影响评价 |
排放口混合区外满足水环境管理要求 □
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 □
满足水环境保护目标水域水环境质量要求 □
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 □
满足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重点行业建设项目, 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
满足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 □
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同时应包括水文情势变化评价、主要水文特征值影响评价、生态流量符合性评价 □
对于新设或调整入河(湖库、近岸海域)排放口的建设项目,应包括排放口设置的环境合理性评价 □
满足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管理要求 □ |
污染源排放量核算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量/(t/a) |
排放浓度/(mg/L) |
( ) |
( ) |
( ) |
替代源排放情况 |
污染源名称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量/(t/a) |
排放浓度/(mg/L) |
( ) |
( ) |
( ) |
( ) |
( ) |
生态流量确定 |
生态流量:一般水期( )m3/s;鱼类繁殖期( )m3/s;其他( )m3/s
生态水位:一般水期( )m;鱼类繁殖期( )m;其他( )m |
防治措施 |
环保措施 |
污水处理设施 √□;水文减缓设施 □;生态流量保障设施 □;区域削减 □;依托其他工程措施 □;其他 □ |
监测计划 |
|
环境质量 |
污染源 |
监测方式 |
手动 □;自动 □;无监测 □ |
手动 □;自动 □;无监测 □ |
监测点位 |
( ) |
( ) |
监测因子 |
( ) |
( ) |
污染物排放清单 |
□ |
评价结论 |
可以接受 √□;不可以接受 □ |
注:“□”为勾选项,可打√;“( )”为内容填写项;“备注”为其他补充内容。 |
5.6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6.1建设期声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噪声污染源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
①施工场地噪声
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活动噪声,各施工阶段(按照拆除阶段、土石方阶段、基础阶段、结构阶段、安装阶段划分)主要声源及声级类比情况见表5.6-1。因为施工阶段一般为露天作业,无隔声与降噪措施,故传播较远,影响范围较大。
表5.6-1 各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源强
施工阶段 |
主要噪声源 |
噪声级[dB(A)] |
拆除阶段 |
推土机、挖掘机等 |
100~110 |
②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
主要是各施工阶段物料运输车辆引起的噪声,各阶段的车辆类型及声级见表5.6-2。
表5.6-2 交通运输车辆声级
施工阶段 |
运输内容 |
车辆类型 |
声级[dB(A)] |
拆除阶段 |
垃圾清运 |
载重车 |
80~85 |
(2)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
由工程污染源分析可知,施工场地噪声源主要为各类高噪声施工机械,且各施工阶段均有大量的机械设备于现场运行,而单体设备场源声级一般均高于80dB(A),部分设备声源高达115dB(A)。
由于施工场地内施工设备位置不断变化,同一施工阶段不同时间设备运行数量不同,因此很难确切地预测施工场地各场界噪声值。根据类比各类环评资料汇总估算,对主要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强度和距声源不同距离处的等效声级衰减值估算结果见表5.6-3。
表5.6-3 各施工阶段主要噪声强度及其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 单位:dB(A)
阶段 |
主要噪声源 |
声级 |
距声源距离(m) |
20 |
40 |
60 |
80 |
100 |
200 |
500 |
土石方 |
推土机、挖掘机等 |
100~110 |
66~76 |
60~70 |
56~66 |
54~64 |
52~62 |
46~56 |
35~45 |
由表中数据可见,在500m处除基础阶段外,都符合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标准。根据G12523-2011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规定,基础阶段应禁止夜间施工。
(3)交通噪声
运输车辆途经村庄时产生的流动噪声可能引起扰民现象,施工期物料运输沿线经过村庄时,交通噪声属暂时性噪声源,其对环境的影响不大。但运输噪声则可能在夜间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应禁止夜间运输物料。
5.6.2运营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6.2.1预测模式
为了准确的预测噪声源对厂界环境噪声强度以及对关心点造成的影响,需要考虑从声源到关心点的传播途径特性,影响传播途径的主要因素是:距离衰减和屏蔽效应可根据理论公式求出,其它则需要以实测值为基础,为了简化计算条件,此次噪声计算根据工程特点,考虑了噪声随距离的衰减,建筑物围护结构的隔声和建筑物屏蔽效应,其他因素则不考虑,噪声的实际值比预测值要低,这样能保证实际噪声影响优于预测结果。
本评价将噪声源按点声源处理,预测模式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中的工业噪声预测模式,表达式为:
L(r)=L(r0)-20L(r/r0)-△L
式中:L(r)——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dB(A);
L(r0)——参考位置r0处的倍频带声压级,dB(A);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
△L——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包括屏障,遮挡物引起的衰减量)。
5.6.2.2预测计算步骤
(1)先计算出单个车间的噪声源对某一点影响大小;
(2)把各车间噪声源传到某一点的噪声级按噪声合成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混合噪声级;
(3)噪声合成计算式为:L总=10Lg( )
(4)若噪声在传播途径中有建筑物遮挡时,要考虑受其影响的衰减量;
(5)对工业场地以外的噪声影响预测也用上述方法同样计算。
5. 6.2.3噪声源及源强分析
主井场地高噪设备有:压风机房的压风机、坑木加工的电锯、泵类等;风井场地的高噪声设备有:风机房的轴流风机、灌浆站的泵类等。
5. 6.2.4环境噪声评价
本次生产能力核定,地面生产系统不发生变化,不增加大的产噪设备,本项目主井场地、风井场地监测时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因此目前噪声监测值代表现有噪声水平,本次评价分析达标的可行性。
根据《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污染源自行监测》中于2022年11月对主井工业场地周边进行的声环境现状进行的监测可以看出,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生产能力核定后,玉岭煤业需进一步提高噪声治理水平,对现有的产噪设备加强维护,提高场地绿化率,保证全矿噪声治理水平不下降。
5.7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5.7.1建设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为废弃土方、结构阶段的废渣土、废建筑材料、装修阶段的废料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5.7.2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5.7.2.1固体废物来源及处置
本矿井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有:矸石、矿井水处理站污泥、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矿物油、生活垃圾、除尘灰等。
1、固废成分分析
①煤矸石成份分析与工业分析
煤矸石中除含有大量的碳、硅、铝、铁、钙等微量元素外,还含有各种痕量的重金属元素,它们经过长期风化淋溶,有的可能转移到水系污染水体,有的可能随自然挥发污染大气。本次评价对玉岭煤业9号煤及11号煤进行了矸石成分检验,其检验结果见表5.7-2。
表5.7-2 煤矸石化学成分分析结果
样品
名称 |
基 本 成 分 (%) |
SiO2 |
Fe2O3 |
TiO2 |
P2O5 |
CaO |
MgO |
Al2O3 |
S |
K2O |
Na2O |
MnO2 |
灼减量% |
9# |
32.0 |
0.99 |
0.48 |
0.03 |
0.07 |
0.07 |
26.55 |
0.92 |
0.18 |
0.06 |
0.002 |
39.14 |
11# |
12.55 |
5.82 |
2.44 |
0.3 |
0.16 |
0.17 |
63.05 |
0.08 |
0.2 |
0.1 |
0.004 |
14.58 |
②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可分为有机垃圾和无机垃圾。据类比,其成分大致如表5.7-3。
表5.7-3 生活垃圾主要成分
分类 |
无 机 类 |
有 机 类 |
成分 |
金属类 |
玻璃类 |
沙土类 |
其它类 |
纸类 |
塑料类 |
厨房类 |
其它类 |
0.6 |
0.45 |
24.56 |
33.44 |
3.19 |
0.24 |
36.72 |
0.82 |
③危险废物
废矿物油主要成分有C15-C36的烷烃、多环芳烃(PAHs)、烯烃、苯系物、酚类等,是由多种物质组成的复杂混合物,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编号为HW08.废矿物油。
④除尘灰
筛分车间除尘灰,主要成分为煤灰,为无毒性物质。
⑤污水处理站污泥成分分析
矿井水处理站产生污泥的主要成分为煤尘,为无毒性物质。
通过类比分析,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接近中性,并含有植物生长所需的营养物质和多种微量元素,如:P、N、Mg、K、Ca、Mn、Fe等,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供肥潜力较大,为无毒性物质。
2、固废类别判定
本次环评对玉岭煤业9号煤及11号煤层的矸石淋溶试验结果。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7—2007),9#、11#煤矸石所属类别均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表5.7-4 矸石淋溶浸液试验结果
项目 |
单位 |
含量 |
浸出允许最高浓度,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类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
9# |
11# |
PH |
无量纲 |
8.16 |
6.75 |
-- |
6-9 |
6.5-8.5 |
铍(以总铍计) |
mg/L |
0.0042 |
ND0.0003 |
0.02 |
- |
0.002 |
总 铬 |
mg/L |
ND 0.0009 |
ND0.0009 |
15 |
- |
- |
镍(以总镍计) |
mg/L |
0.0102 |
0.0156 |
5 |
- |
0.02 |
铜(以总铜计) |
mg/L |
0.0158 |
0.0006 |
100 |
0.5 |
1.0 |
锌(以总锌计) |
mg/L |
0.5259 |
0.0109 |
100 |
2.0 |
1.0 |
镉(以总镉计) |
mg/L |
0.0016 |
ND0.0005 |
1 |
- |
0.005 |
钡(以总钡计) |
mg/L |
0.1622 |
0.1166 |
100 |
- |
0.70 |
汞(以总汞计) |
mg/L |
ND 0.0002 |
ND0.0002 |
0.1 |
- |
0.001 |
铅(以总铅计) |
mg/L |
0.002 |
ND0.0006 |
5 |
- |
0.01 |
无机氟化物
(不包括氟化钙) |
mg/L |
0.4014 |
0.6767 |
100 |
10 |
1.0 |
氰化物(以CN-计) |
mg/L |
0.022 |
0.018 |
5.0 |
0.5 |
0.05 |
砷(以总砷计) |
mg/L |
0.0013 |
0.0006 |
5 |
- |
0.01 |
由上表可见,矸石浸出液检出项目浓度值均远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类别》(GB5085.3-2007)中的浓度值,表明矸石是无浸出毒性的固体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矸石浸出液检出项目浓度值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标准值,且pH值在6-9之间,说明该矿矸石属于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对比《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矸石浸溶成分远远小于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废物均能做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5.8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8.1建设期土壤环境影响
建设期施工活动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废等污染物,可能会对土壤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其中废水可能通过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途径污染土壤环境,废气可能通过大气沉降途径污染土壤环境,固废可能通过垂直入渗途径污染土壤环境。
本项目建设期污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少量生活污水和建筑施工废水,其中生活污水利用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少量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降尘洒水不外排,项目建设期无污废水外排;建设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评价要求施工过程严格落实“6个100%”控尘措施,起尘量较小;供热管线建设过程,无剩余土石方等固废产生,生活垃圾与场地生活垃圾一同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少量废水、扬尘等基本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5.8.2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
5.8.2.1土壤环境影响识别
根据项目特点及各场地建筑物设置情况,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分为建设期、运营期、服务期满三个阶段。影响途径识别见表5.8-1。
表5.8-1 土壤污染途径识别
场地 |
类型
时段 |
大气沉降 |
地表漫流 |
垂直入渗 |
工业场地、
风井场地 |
建设期 |
—— |
√ |
√ |
运营期 |
—— |
√ |
√ |
服务期满后 |
—— |
— |
— |
5.8.2.2垂直入渗预测与评价
1、土壤盐化综合评分法
根据附录F1选取各项影响因素的分值与权重,采用下列公式计算土壤盐化综合评分值(Sa)。
式中:Sa——影响因素指标数目;
Ix
i——影响因素i指标评分;
Wx
ii——影响因素i指标权重。
土壤盐化影响因素赋值表见表5.8-2。
表5.8-2 土壤盐化影响因素赋值表
影响因素 |
分值 |
权重 |
0分 |
2分 |
4分 |
6分 |
地下水位埋深(GWD)/(m) |
GWD≥2.5 |
1.5≤GWD<2.5 |
1.0≤GWD<1.5 |
GWD<1.0 |
0.35 |
干燥度(蒸降比值)(EPR) |
EPR<1.2 |
1.2≤EPR<2.5 |
2.5≤EPR<6 |
EPR≥6 |
0.25 |
土壤本底含盐量(SSD)/(g/kg) |
SSD<1 |
1≤SSD<2 |
2≤SSD<4 |
SSD≥4 |
0.15 |
地下水溶解性总固体(TDS)/(g/l) |
TDS<1 |
1≤TDS<2 |
2≤TDS<5 |
TDS≥5 |
0.15 |
土壤质地 |
黏土 |
砂土 |
壤土 |
砂壤、粉土、砂粉土 |
0.10 |
土壤盐化预测表见表5.8-3。
表5.8-3 土壤盐化预测表
土壤盐化综合评分值(Sa) |
Sa<1 |
1≤Sa<2 |
2≤Sa<3 |
3≤Sa<4.5 |
Sa≥4.5 |
土壤盐化综合评分预测结果 |
未盐化 |
轻度盐化 |
中度盐化 |
重度盐化 |
极重度盐化 |
2、土壤盐化预测结果分析
根据地下水监测及调查结果,地下水水位埋深≥15m,右玉县平均蒸发量1777.3mm,平均降水量420mm,干燥度为4.23,土壤监测结果壤本底含盐量(SSD)0.47-0.92g/kg;土壤质地大部分为砂土,根据分值和权重,计算得Sa=1.2,土壤盐化程度为轻度盐化。
土壤盐化评价结果见表5.8-4。
表5.8-5 土壤盐化评价结果表
影响因素 |
本项目特征 |
分值 |
权重 |
 |
地下水位埋深(GWD)/(m) |
≥15m |
0 |
0.35 |
0 |
干燥度(蒸降比值)(EPR) |
玉县平均蒸发量1777.3mm,平均降水量420mm,干燥度为4.23 |
4 |
0.25 |
1 |
土壤本底含盐量(SSD)/(g/kg) |
监测结果表明SSD为0.47-0.92g/kg |
0 |
0.15 |
0 |
地下水溶解性总固体(TDS)/(g/ L) |
地下水监测结果,最大值0.765g/L |
0 |
0.15 |
0 |
土壤质地 |
砂土 |
2 |
0.1 |
0.2 |
Sa |
|
|
|
1.2 |
煤炭开采造成地表沉陷深度14315mm,本区为低山丘陵区,地表沉陷以沉陷裂缝为主,不会形成积水区,不会导致土壤盐化影响因素的变化,土壤盐化综合评分值(Sa)基本维持不变,维持轻度盐化。
3、运行期土壤污染影响预测与评价
土壤污染源主要有油脂库及危险废物暂存间、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
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见表5.8-6。
表5.8-6 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
污染源 |
工艺流程节点 |
污染途径 |
全部污染物指标 |
特征因子 |
备注 |
危险废物暂存库 |
危废暂存区 |
垂直入渗 |
石油烃 |
石油烃 |
事故 |
地表漫流 |
事故 |
矿井水处理站 |
污水处理装置 |
垂直入渗 |
氟化物、铁、锰、COD、SS、石油烃等 |
石油烃 |
连续 |
油脂库 |
油品贮存 |
垂直入渗 |
石油烃 |
石油烃 |
事故 |
地表漫流 |
事故 |
生活污水处理站 |
污水处理装置 |
垂直入渗 |
COD、BOD5 、SS 和NH3-N、总磷、石油烃 |
石油烃 |
连续 |
4、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①预测评价范围
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类型为污染影响型和生态影响型,污染型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本项目生态影响型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中相关规定,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占地范围外扩0.2km区域。
②预测评价时段
根据土壤环境影响识别结果,本次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时段重点为运营期。
③情景设置及预测因子
根据土壤环境影响识别过程及结果,本次土壤环境影响预测情景设置选取“矿井水处理站调节池池底泄漏”,选取石油烃作为本次预测的关键预测因子。本次评价的的预测情景和预测因子见表5.8-7。
表5.8-7 情景设置及预测因子
污染源 |
情景设置 |
关键预测因子 |
矿井水水处理站 |
矿井水水处理站调节池废水渗漏,从破损、破裂的地面入渗,污染土壤。 |
石油烃 |
④预测评价标准
选取《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进行评价。
⑤预测与评价方法
本项目污染影响型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中相关要求,本次评价预测方法选取附录E推荐的土壤环境影响预测方法二。
根据污染物在土壤环境中的迁移特性,本次模拟预测运用HYDRUS-1D软件中水分运移及溶质运移两大模块模拟石油烃在土壤中的垂向运移。
(1)一维非饱和溶质运移方程
HYDRUS-1D软件中使用经典对流-弥散方程描述一维溶质运移。公式如下:
式中,
c——为污染物介质中的浓度,mg/L;
D——为弥散系数,m
2/d;
q——为渗流速率,m/d;
z——为沿z轴的距离,m;
t——时间变量,d;
θ——土壤含水率,%。
(2)水流运动方程
土壤水流数学模型选择各向同性的土壤、不可压缩的液体(水)、一维情形的非饱和土壤水流运动的控制方程,即HYDRUS-1D中使用的经典Richards方程描述一维平衡水流运动。公式如下:
式中,
h——为压力水头,m;
θ——为体积含水率,cm
3/cm
3;
t——为模拟时间,d;
S——为源汇项,cm
3/(cm
3·d);
α——为水流方向为纵轴夹角,°;
K(h,x)为非饱和渗透系数函数,可由方程
K(h,x)= Ks(x) Kr(h,x)计算得出。其中,
Ks为饱和渗透系数;
Kr为相对渗透系数,cm/d。
HYDRUS-1D软件中对土壤水力特性的描述提供了8种土壤水力模型,本次评价选用目前使用最广泛的van Genuchten-Mualem模型计算土壤水力特性参数
θ(h)、
K(h),且不考虑水流运动的滞后现象。公式如下:
式中,
θr——为土壤的残余含水率,cm
3/cm
3;
θs——为土壤的饱和含水率,cm
3/cm
3;
α、
n——为土壤水力特性经验参数;
l——为土壤介质孔隙连通性能参数,一般取经验值。
(3)边界条件、模型参数设置
水分运移模块边界条件:上边界条件选取定通量(Constant flux),下边界条件选取自由排水(Free drainage)。溶质运移模块边界条件:上边界条件选取定通量边界(Concentration flux boundary condition),上边界石油烃通量取12960L,浓度值15mg/L(0.015mg/cm
3),下边界条件选取零通量边界((zero gradient)。详见表5-54。
表5.8-8 HYDRUS-1D边界条件选取
模块 |
上边界条件 |
下边界条件 |
水分运移 |
定通量(Constant flux) |
自由排水(Free drainage) |
溶质运移 |
定通量边界(Concentration flux boundary condition),石油烃通量取12960L,浓度取15mg/L(0.015mg/cm3) |
零通量((zero gradient) |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项目占地范围内的土壤质地为砂质粘土。HYDRUS-1D程序数据库中包含2500种不同土壤层水力参数的经验数值,本次评价选用数据库中“砂质粘土”土壤层水力参数的经验数值,详见表5.8-9。
表5.8-9 HYDRUS-1D水分运移模块中土壤水力参数选取
土壤类型 |
残余含水率θr(cm3/cm3) |
饱和含水率θs(cm3/cm3) |
经验参数α(1/cm) |
曲线形状参数n |
渗透系数Ks(cm/d) |
经验参数l |
砂质粘土 |
0.1 |
0.38 |
0.027 |
1.23 |
2.88 |
0.5 |
注:经验参数
l为HYDRUS-1D默认经验值
石油烃入渗溶质运移模块脉冲周期选为2d,即假定矿井水泄露后,未及时清理,滞留破损、破裂的地面时间为2d;溶质运移模块种土壤密度选用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中数据,其它特定参数选用HYDRUS-1D土壤数据库种经验数值,详见表5.8-10。
表5.8-10 HYDRUS-1D溶质运移模块中土壤特定参数选取
土壤密度ρ(g/cm3) |
弥散系数DL(cm) |
Frac |
吸附系数Kd |
吸附等温线系数β |
溶解相的一级速率常数μw |
固相的一级速率常数μs |
1.5 |
10 |
1 |
0 |
1 |
0 |
0 |
(4)土壤剖面图形设置
剖面离散:本次评价取表层土壤240cm,本次土壤环境影响预测重点关注第四系土壤层,土壤剖面分散时按1cm步长将240cm第四系土壤分为240个节点单元(层),并假设每个节点单元(层)土壤密度均一致。
岩性分布:仅分析第四系,岩性均为粉质粘土,数值为1。
尺度因子:包含水力渗透系数、压力水头、含水量,本次预测默认为1,即假设第四系土壤水分特征曲线因子具有均匀性、一致性。
初始条件:全部为软件默认经验值。
观测点:在土壤剖面10cm、30cm、50cm各设置1观测点。
(5)筛选值、背景值单位转换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石油烃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单位为mg/kg;根据土壤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石油烃监测值单位也为mg/kg。预测过程需要对单位进行转换,以方便比较。转换公式为:
式中:
X1——转换后污染物浓度限值,mg/L;
X0——转换前污染物质量比限值,mg/kg;
Gs——土壤比重;
e——土壤孔隙比。
土壤的比重取1.5kg/L,土壤孔隙度取0.55;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石油烃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为4500mg/kg;本次评价土壤背景值取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中石油烃最大监测值37mg/kg,即假设不同深度土壤中石油烃背景值均为23mg/kg。评价用上述公式进行转换,结果见下表。
表5-.8-11 石油烃筛选值、背景值单位转换结果表
标准 |
转换前(mg/kg) |
转换后(mg/cm3) |
筛选值 |
4500 |
12.28 |
背景值 |
23 |
0.063 |
(6)预测结果
本次评价利用HYDRUS-1D进行预测,设置了100d、365d、1000d共计3个输出时间点,分别用T1、T2、T3表示,预测结果见表5-42,石油烃随时间在垂向运移距离(深度)见图5.8-1;在土壤剖面5cm、10cm、20cm各设置1观测点,分别用N1、N2、N3表示,各观测点石油烃浓度随时间变化情况见图5.8-2。
根据模拟预测结果,理想状态下:
◆污染物石油烃进入土壤100d后,垂向最远运移距离(深度)约66cm,石油烃浓度在土壤0~66cm深度的分布呈半个波形,石油烃浓度最大值为土壤深度8cm处的8.104×10
-5mg/cm
3;365d后,垂向最远运移距离(深度)约130cm,石油烃浓度在土壤0~130cm深度的分布呈半个波形,石油烃浓度最大值为土壤深度27cm处的3.692×10
-5mg/cm
3;1000d后,垂向最远运移距离(深度)约236cm,石油烃浓度在土壤0~236cm深度的分布呈半个扁平波形,石油烃浓度最大值为土壤深度68cm处的2.057×10
-5mg/cm
3。
◆污染物石油烃进入土壤后,N1观测点(土壤深度5cm)在12d左右时达到最大浓度2.123×10
-4mg/cm
3;N2观测点(土壤深度10cm)在49d左右时达到最大浓度1.015×10
-4mg/cm
3;N3观测点(土壤深度20cm)在150d左右时达到最大浓度为5.394×10
-5mg/cm
3。
总体来看,污染物石油烃进入土壤垂向运移过程中,浓度随运移距离呈先逐渐增大,到达最大值后,逐渐变小的趋势;各观测点污染物石油烃浓度随时间变化呈同样的趋势。污染影响较大的土壤层为0~236cm区域,污染影响较大的时间段为0~150d。模拟预测的100d、365d、1000d三个时间点,污染物石油烃垂向最远运移距离(深度)分别为8cm、27cm、68cm,土壤中污染物石油烃最大浓度分别为8.104×10
-5mg/cm
3、3.692×10
-5mg/cm
3、2.057×10
-5mg/cm
3,叠加背景值0.063mg/cm
3后也远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石油烃第二类用地筛选值12.28mg/cm
3(4500mg/kg转换值)。由此可见,在预设情景下,石油烃泄露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质量影响可以接受。
5.8.3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对本项目的土壤环境影响途径和影响因子的识别,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中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依据,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和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污染型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本项目生态影响型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①危险废物暂存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危险废物暂存间可能发生地表漫流情景为危废储罐破损后,物料随地形流出厂房,污染厂房周边的土壤。危废间库房内设置导流槽和集液池,并设置截堵泄漏的裙角,确保泄露的油品和危险废物控制在厂房内。
同时本次评价要求,将危废间作为本项目的重点防渗区进行管理,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0
-7cm/s;或参照GB18598 执行。
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危废间原料泄露不会对厂房下部的土壤造成污染,事故状态下防渗层破损,有污染厂房下部土壤的可能。
②矿井水处理站
本项目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800m
3/d,可确保矿井水全部处理。本次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在矿井水处理站布置土壤柱状样(土壤6#样),取样深度为0~0.5m、0.5~1.5m、1.5~3.0m;监测因子为:PH、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
分析可知土壤污染特征因子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要求。
本次评价以运营期“矿井水水处理站调节池废水渗漏”为重点预测评价时段,选取石油烃作为关键预测因子,利用HYDRUS-1D软件中水分运移及溶质运移两大模块模拟污染物石油烃在土壤中的垂向运移,预测结果表明,理想状态下,模拟预测的100d、365d、1000d三个时间点,污染物石油烃垂向最远运移距离(深度)分别为8cm、27cm、68cm,土壤中污染物石油烃最大浓度分别为8.104×10
-5mg/cm
3、3.692×10
-5mg/cm
3、2.057×10
-5mg/cm
3,叠加背景值0.063mg/cm
3后也远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石油烃第二类用地筛选值12.28mg/cm
3(4500mg/kg转换值);污染影响较大的土壤层为0~236cm区域,污染影响较大的时间段为0~150d。
本次评价将矿井水处理站确定为一般防渗区,要求池体、管道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
-7cm/s”的防渗技术要求,并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和土壤污染监控点,一旦发现污染立即采取修复措施,避免污染扩大。严格运行期土壤监测计划和地下水监测计划、加强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率、完善事故水收集措施在运营过程中,加强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率、完善事故水收集措施。
③油脂库和机修车间
本项目油脂库位于机修车间内,油脂库可能发生地表漫流情景为液态原料储罐破损后,物料随地形流出厂房,污染厂房周边的土壤。本次评价要求油脂库厂房内设置导流槽和集液池,并设置截堵泄漏的裙角,确保泄露的油品控制在厂房内。
同时本次评价要求,油品库作为本项目的重点防渗区进行管理,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0
-7cm/s;或参照GB18598 执行。
因此,在正常情况下,油脂库原料泄露不会对厂房下部的土壤造成污染,事故状态下防渗层破损,有污染厂房下部土壤的可能。
在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和跟踪监测等污染防控措施后,可有效降低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与运营对各场地及周围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5.8.4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表5.8-6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
完成情况 |
备注 |
影响识别 |
影响类型 |
污染影响型;生态影响型¨;两种兼有¨√ |
|
土地利用类型 |
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 |
土地利用
现状数据 |
占地规模 |
hm2 |
|
敏感目标信息 |
无 |
|
影响途径 |
大气沉降√;地表漫流;垂直入渗¨√;地下水¨;其他() |
|
全部污染物 |
/ |
|
特征因子 |
石油烃 |
|
所属土壤环境影响
评价项目类别 |
Ⅰ类;Ⅱ类√;III类;Ⅳ类。¨ |
|
敏感程度 |
敏感;较敏感√;不敏感¨ |
|
评价工作等级 |
一级¨;二级√;三级¨√ |
|
现状调查 内容 |
资料收集 |
a)√;b)√;c);d)√ |
|
理化特性 |
√ |
同附录 C |
现状监测点位 |
|
占地范围内 |
占地范围外 |
深度 |
|
表层样点数 |
4 |
6 |
0-20cm |
柱状样点数 |
3 |
/ |
0-0.5m
0.5-1.5m
1.5-3m |
现状监测因子 |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表1中的45项,石油烃 |
|
现状评价 |
评价因子 |
同监测因子 |
|
评价标准 |
GB15618;√GB36600√;表 D.1;表 D.2;其他() |
|
现状评价结论 |
各监测点各监测项目均满足 GB/36600-2018、 GB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 |
|
影响预测 |
预测因子 |
|
|
预测方法 |
附录 E;附录 ¨F;其他() |
|
预测分析内容 |
影响范围()
影响程度() |
|
预测结论 |
达标结论:a);b);c)
不达标结论:a)¨;b)¨ |
|
防治措施 |
防控措施 |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保障√;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其他 |
|
跟踪监测 |
监测点数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
1 |
pH、砷、镉、铬、铅、铜、汞、镍、氰化物、钒、锰。 |
5年监测一次 |
信息公开指标 |
监测点位及监测值 |
评价结论 |
采取环评提出的措施,影响可接受。 |
|
注 1:”¨“为勾选项,可√;“()”为内容填写项;“备注”为其他补充内容。
注 2:需要分别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级工作,分别填写自查表。 |
5.9环境风险评价
5.9.1风险调查
本项目矿井生产工艺为煤矿机械化采掘业,产品、中间产品、原辅料以及生产过程中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易燃易爆物质主要为矿物油;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机械设备和车辆使用的油类物质泄露或燃烧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风险源为工业场地的油脂库和危废暂存间。
5.9.2环境敏感目标概况
与本次环境风险评价相关建设项目环境敏感特征表见表5.9-1,环境敏感目标分布见图5.9-1。
表5.9-1 建设项目环境敏感特征表
类别 |
环境敏感特征 |
环境空气 |
厂址周边5km |
序号 |
敏感目标名称 |
相对方位 |
距离/km |
属性 |
人口数 |
1 |
红寺洼 |
NW |
1.9 |
居住区 |
248 |
2 |
观音堂村 |
NE |
2.8 |
989 |
3 |
东石人坡村 |
SW |
1.7 |
528 |
4 |
西石人坡村 |
SW |
2.1 |
478 |
5 |
北祖村 |
SE |
3.7 |
554 |
6 |
王坪沟村 |
S |
2.1 |
568 |
7 |
口前村 |
S |
4.7 |
850 |
厂址周边500m范围内人口数小计 |
0 |
厂址周边5km范围内人口数小计 |
4215 |
大气环境敏感程度E值 |
E3 |
地表水 |
受纳水体 |
序号 |
受纳水体名称 |
排放点水域环境功能 |
24h内流经范围/km |
1 |
源子河 |
Ⅲ类 |
受纳河流最大流速时0.4m/S,24 h流经范围34.56km,本点距离桑干河80km,不涉及跨省界, |
内陆水体排放点下游10km范围内敏感目标 |
序号 |
敏感目标名称 |
环境敏感特征 |
水质目标 |
与排放点距离/m |
1 |
无 |
S3 |
|
|
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E值 |
E2 |
地下水 |
序号 |
环境敏感区名称 |
环境敏感特征 |
水质目标 |
包气带防污性能 |
与下游厂界距离/m |
1 |
北祖村水井 |
较敏感,G2 |
Ⅲ类 |
渗透系数>1.0x10-4cm/s,分级—D1 |
2200 |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E 值 |
E1 |
5.9.3环境风险潜势初判和评价等级
1、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建设项目Q值确定见表5.9-2。
表5.9-2 建设项目Q值确定表
序号 |
风险源 |
危险物质名称 |
CAS号 |
最大存在总量qn/t |
临界量Qn/t |
该种危险物质Q值 |
项目Q值∑ |
1 |
工业场地油脂库 |
油类
物质 |
/ |
10 |
2500 |
0.004 |
0.012 |
2 |
工业场地危废暂存间 |
油类
物质 |
/ |
20 |
2500 |
0.008 |
2、环境风险潜势划分、评价等级
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0.012,Q<1,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5.9.4环境风险识别
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重点为油脂库和危废暂存间泄露的环境风险以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工业场地设置一个油脂库,最大储量为10t;危废暂存间最大储量为20t,不涉及重大危险源。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结果见表5.9-3。
表5.9-3 环境风险识别结果表
序号 |
风险源 |
主要危险物质 |
环境风险类型 |
环境影响途径 |
可能受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 |
1 |
油脂库 |
油类物质 |
危险物质泄露 |
漫流、下渗 |
工业场地下游地下水、地表水水质 |
2 |
工业场地危废暂存间 |
油类物质 |
危险物质泄露 |
漫流、下渗 |
工业场地下游地下水、地表水水质 |
5.9.5.环境风险分析
1、 油脂库泄漏环境风险分析
①、油脂库、危废暂存间泄露源项分析
本项目工业场地油脂库容量为10t,危废暂存间容量为20t,在发生油脂库、危废暂存间损坏破裂后会在短时间内泄漏出大量的油品。
②、风险影响分析
油脂泄漏进入地表水后,在水面易形成油膜,影响水体动植物的生存,同时导致水体溶解氧下降,恶化水质。另一方面,油品将严重影响水体水质,进而影响到了水体的灌溉或饮用水功能,甚至危害人体健康。
油品下渗进入地下水,对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产生严重异味,并具有较强的致畸致癌性,根本无法饮用。
同时油品一旦发生大量泄漏,可能进入周围土壤,会引起土壤理化特性的变化,如堵塞了土壤的孔隙结构,破坏土壤结构,使土壤的透水性降低;其富含的反应基能够与土壤中的无机氮、磷结合并限制硝化作用和脱磷酸作用,从而使土壤的有效磷、氮含量减少,导致土壤有机质的碳氮比(C/N)和碳磷比(C/P)的变化,由于这些变化,一方面恶化了土壤微生物的生存环境,另一方面石油自身对土壤中微生物也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进而导致了反映土壤活性的微生物数量减少,微生物群落和微生物区系发生变化,使得未污染的土壤环境中微生物的五大功能明显降低,土壤的活性降低甚至没有活性,破坏土壤微生态环境。
但一般情况下,油脂库发生泄漏事故而成品油泄漏于地表的数量有限,如果处理及时得当,则可有效地控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评价要求建设单位:
①为了防患于未然,防止或减缓环境风险及其危害,煤矿首先应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以便在突发事故出现时,有计划、有步骤的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必要时进行环境风险事故演习,通过演习,增强员工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意识,同时对预案进行必要的修订,使预案更加切合实际,便于操作。
②矿井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时,本预案与《矿井重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一并执行。矿调度室及相关抢救单位要做好抢救记录和演练记录,并按一体化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③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及时通知周边群众,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周围环境和群众生命财产的危害。
④矿物油储存场地地面硬化,设置防渗围堰,矿物油储存场地设禁止明火标志,定期检查油桶储罐,油类物质泄露或燃烧的几率很小。
采取以上措施可以大大降低风险事故的概率,防止事故状态下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9.6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为油类物质泄露对环境造成影响,上述环节为风险控制主要环节,敏感目标主要为周围的村庄、农田等。根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本项目(Q)=0.012,Q<1 ,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的基础上风险事故危害较小。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措施可行。
本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见表5.9-4。
表5.9-4 本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15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
建设地点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区 |
(右玉)县 |
()园区 |
地理坐标 |
经度 |
112°36′20.325″-112°37′11.441″ |
纬度 |
39°42′01.347″-39°43′30.315″ |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 |
主要危险物质为油脂(润滑油、机油、液压油),储存于油脂库 |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 |
最不利情况下,油脂库发生泄漏事故造成油脂泄漏于进入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如果处理及时得当,则可有效地控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
1、遵守安全法规,加强管理、及时发现水处理设施存在的隐患;2、编制应急预案;3、出现事故及时反映,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设立标志,加强巡检,防止人为破坏。要提髙操作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防止或减少事故风险的发生,确保油脂库的正常运行 |
填表说明(列出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
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按照I考虑判定项目风险评价级别为“简单分析”。 |
5.10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
5.10.1核算边界
本项目碳排放评价主体以玉岭煤业为边界,核算报告其生产系统产生的温室气体。生产系统包括该矿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
针对本项目特点,玉岭煤业碳减排核算和报告范围包括井工开采、矿后活动的甲烷和二氧化碳逃逸排放,以及建设单位消费的购入电力所对应的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5.10.2核算过程
根据《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11部分:煤炭生产企业》,煤炭生产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等于化石燃烧二氧化碳排放、甲烷和二氧化碳逃逸排放量、购入的电力和热力对应的排放之和,减去输出的电力和热力对应的排放。
E
GHG = E
燃烧+ECH
4_逃逸+ECO
2_逃逸+ E购入电+ E购入热- E
输出电- E
输出热
式中:
E
GHG: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
2e);
E燃烧:报告主体的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CO
2;
ECH
4_逃逸:报告主体的甲烷逃逸排放量,单位为吨CH
4;
ECO
2_逃逸:报告主体的二氧化碳逃逸排放量,单位为吨CO
2;
E
购入电:报告主体购入电力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CO
2;
E
购入热:报告主体购入热力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CO
2;
E
输出电:报告主体输出电力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CO
2;
E
输出热:报告主体输出热力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CO
2。
本项目电力外购,采暖采用煤矸石砖厂余热等清洁能源,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
E = E
CH4_逃逸 + E
CO2_逃逸 + E
购入电+ E
购入热
5.10.3甲烷逃逸排放(ECH4_逃逸)
煤炭生产企业甲烷的逃逸排放总量等于井工开采和矿后活动甲烷逃逸排放量之和,减去甲烷火炬燃烧或催化氧化销毁量和甲烷的回收利用量,本项目为井工开采,无甲烷火炬燃烧和催化氧化等生产环节,因此项目井工开采甲烷逃逸排放量、甲烷火炬燃烧或催化氧化销毁量和甲烷的回收利用量为0,
本项目E
CH4_逃逸为:
E
CH4_逃逸 =(Q
CH4_井工+ Q
CH4_矿后)×0.67×10×GWPCH
4
式中:
E
CH4_逃逸——煤炭生产企业的甲烷逃逸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
Q
CH4_井工——井工开采的甲烷逃逸排放量,单位为万立方米(常温常压下);
Q
CH4_矿后——矿后活动的甲烷逃逸排放量,单位为万立方米(常温常压下);
GWPCH
4——甲烷相比二氧化碳的全球变暖潜势(GWP)值,缺省值为21。
1.QCH
4_井工
煤炭生产企业井工开采甲烷逃逸排放量按下式计算:
QCH
4_井工 = ΣiAD井工i×q相CH
4i ×10
-4
式中:
i ——以井工方式开采的各个矿井的编号;
AD井工i——矿井i当年的原煤产量,单位为吨(t);
q相CH
4i——矿井i当年的相对瓦斯涌出量(本部分中相对瓦斯涌出量指甲烷的折纯量),单位为立方米甲烷每吨原煤(m
3CH
4/t)。
活动数据及排放因子获取:本项目的原煤产量为150万t/a;根据瓦斯涌出量鉴定报告,本项目相对瓦斯涌出量为0.46m
3/t,相对瓦斯涌出量(甲烷折纯量)为0.02m
3CH
4/t。
因此,本项目QCH
4_井工 = 150万×0.02=2.4(万立方米)
2.Q
CH4_矿后
矿后活动甲烷的逃逸排放仅考虑井工煤矿的排放:
QCH
4_矿后 = ΣiAD矿后i×EF矿后i ×10
-4
式中:
i——煤炭生产企业井工矿的瓦斯等级,含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
AD矿后i——瓦斯等级为i的所有矿井的原煤产量之和,单位为吨(t);
EF矿后i——瓦斯等级为i的矿井的矿后活动甲烷燃烧排放因子,单位为立方米每吨原煤(m
3/t)。
活动数据及排放因子获取:本项目的原煤产量为150万t;本项目为低瓦斯矿井,排放因子缺省值为0.94m
3/t。
因此本项目QCH
4_矿后 =150万×0.94×10
-4=112.8(万立方米)
则,本项目的甲烷的逃逸排放总量为:
ECH
4_逃逸 =(2.4+ 112.8)×0.67×10×21=16208.64(tCO2e)
5.10.4 二氧化碳逃逸排放(ECO2_逃逸)
煤炭生产企业二氧化碳逃逸排放总量等于井工开采的二氧化碳逃逸排放量与甲烷火炬燃烧或催化氧化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之和,本项目无甲烷火炬燃烧或催化氧化生产环节,该环节二氧化碳排放量为0,因此本项目E
CO2_逃逸为:
E
CO2_逃逸 = Q
CO2_井工×1.84×10
式中:
ECO
2_逃逸——煤炭生产企业的二氧化碳逃逸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QCO
2_井工——井工开采的二氧化碳逃逸排放量,单位为万立方米(常温常压下)。
井工开采的二氧化碳逃逸排放量(Q CO
2_井工)按下式计算:
QCO
2_井工 = ΣiAD井工i×q相CO
2i ×10
-4
式中:
i ——以井工方式开采的各个矿井的编号;
AD井工i——矿井i当年的原煤产量,单位为吨(t);
q相CO
2i——矿井i的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单位为立方米二氧化碳每吨原煤(m
3CO
2/t)。
活动数据及排放因子获取:本项目的原煤产量为150万t;根据瓦斯涌出量鉴定报告,2021年度煤层中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1.68m
3CO
2/t。
因此本项目QCO
2_井工 = 150万×1.68=201.6万立方米
则,本项目的二氧化碳的逃逸排放总量为:
ECO
2_逃逸 =201.3×1.84×10=3709.44(tCO
2)
5.10.5 购入电力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E购入电)
本项目购入电力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
E购入电=AD购入电×EF电
式中:
E购入电——购入电力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AD购入电——核算报告期内购入电力量,单位为兆瓦时(MWh);
EF电——电力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兆瓦时(tCO
2/ MWh)。
活动数据及排放因子获取:根据设计,本项目年耗电量及购入电量约30432MWh;电力的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选用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对应年份(若无对应年份则选最近年份)的电网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山西属于国家西北区域电网,查询得2019年西北区域电网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为0.4407。
本项目购入电力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
E购入电=30432×0.4407=13412(tCO
2)
5.10.6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结果
根据以上计算,本项目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
E = ECH
4_逃逸 + ECO
2_逃逸 + E购入电=16208.64+3709.44+13412=33330.08(tCO
2e),统计见表5.10-1。
表5.10-1 企业温室气体预计排放量汇总表
源类别 |
排放量
(单位:吨) |
排放量
(单位:吨二氧化碳当量) |
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 |
0 |
|
甲烷逃逸排放 |
|
16208.64 |
二氧氧化碳逃逸排放 |
3709.44 |
|
购入电力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
13412 |
|
购入热力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
0 |
|
输出电力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
0 |
|
输出热力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
0 |
|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
不包括净购入电力和热力的隐含CO2排放 |
19918.08 |
包括净购入电力和热力的隐含CO2排放 |
33330.08 |
5.10.7数据质量管理
玉岭煤业为生产矿井,建设单位应加强温室气体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规章制度,包括负责机构和人员、工作流程和内容、工作周期和时间节点等,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
2、根据各种类型的温室气体排放源的重要程度对其进行等级划分,并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源一览表,对于不同等级的排放源的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的获取提出相应的要求;
3、对现有监测条件进行评估,不断提高自身监测能力,并制定相应的监测计划,包括对活动数据的监测和对化石燃料低位发热量等参数的监测; 定期对计量器具、检测设备和在线监测仪表进行检定或校准,并做好维护管理和记录存档;
4、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数据记录管理体系,包括数据来源、数据获取时间以及相关责任人等信息的记录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有可溯源的原始记录;
5、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定期对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进行交叉校验,对可能产生的数据误差风险进行识别,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6、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6.1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6.1.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山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的通知》、《右玉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针对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本报告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A、施工单位应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等;
B、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围挡,围挡必须由硬质材料制作,任意两块围挡以及围挡与防溢座间间距不能有大于0.5cm的缝隙,围挡不得有明显破损的漏洞;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围栏及防溢座的,应设置警示牌。
C、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施工现场定期喷洒,保证地面湿润,不起尘;
D、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设置专门的堆蓬,并使用防尘布对原料进行遮盖;
E、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有砂石、灰土、灰浆所有易扬尘物料都必须以不透水的隔尘布完全覆盖或放置在顶部和四周均有遮蔽的范围内;
F、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进行洒水,晴朗天气时每日洒水二至七次,扬尘严重时应加大洒水频率;对于施工工地道路积尘,可采用水冲洗的方法清洁施工工地道路积尘,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每一块独立裸露地面必须采取覆盖措施;覆盖措施可采用防尘网、化学抑尘剂等。
G、实施建筑施工全过程控制:确保建筑施工扬尘达到“6个100%”,即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2)运输扬尘措施
A、施工场地内道路使用炉渣铺设,道路清扫时必须采取洒水措施。
B、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
C、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对车身、车槽、轮胎等部位进行清理或清洗以保证清洁上路;洗车喷嘴静水压不得低于0.5MPa;洗车废水经处理后重复使用,回用率不低于90%,回用水悬浮物浓度不应大于150mg/l。
另根据本项目的施工特点,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在采取以上措施以后,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6.1.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区的冲洗与设备清洗废水以及施工队伍排放的生活污水及管道施工清洗废水。环评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应设置生活污水临时集中收集池,经过除油、沉淀等简易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得随地泼洒。施工人员集中居住地应设防渗旱厕,并经常喷洒灭蝇药剂。
(2)此外,施工单位要对露天堆放的施工材料、土堆、沙堆等要用棚布覆盖,避免在下雨天物料随雨水流失,产生不必要的污染。
(3)根据建设施工废水处置的实际情况,有效处理和利用的问题不大,但存在着施工单位施工随意性强,操作管理不规范的情况,使部分不应排放的废水流失,而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对此,评价要求施工期应重点加强监督管理,且应在业主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当地环境保护主管单位的配合下进行。
6.1.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由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结果来看,施工场地噪声较大,因此评价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a、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首先,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减少夜间施工量,打桩机等禁止在夜间施工;
b、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c、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振捣器采用高频振捣器等;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机构,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维修不良的设备常因构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声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禁止鸣笛;
d、降低人为噪音: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尽量少用哨子、钟、笛等指挥作业;
e、建立施工围墙:建设前,按照目前成熟的施工办法,在场界四周建设围墙,既可防尘又可降噪;
f、运输要采用车况良好的车辆,并应注意定期维修、养护;在沿线敏感区段要禁止鸣笛;一般情况应禁止夜间运输量;
g、加强监督管理:加强管理是以上减噪措施有效实施的保证,同时,还应与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联系,对受施工干扰的单位和居民应在作业前予以通知,求得大家的共同理解。此外,施工期间应设热线投诉电话,接受噪音扰民投诉,并对投诉情况进行积极治理或严格地限制作业时间。施工期和运营期,应依法使用排放合格的机械设备,优先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机械;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汽车。
6.1.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a.首先,施工期产生的可回收废料,如钢筋头、废木板等,应责定施工单位回收。
b.需外排生活垃圾应按照环境保护的规范要求,运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c.管道敷设的剩余土方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合理处置。
按上述措施处理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将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2运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6.1.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1)原煤输送、转载、储存颗粒物治理措施
原煤在工业场地内输送、转载、储存、装载等过程中均有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目前皮带输送机及皮带走廊均为封闭式,在转载点设置有喷雾抑尘装置;
(2)原煤储存使用封闭式储煤库,满足规范要求。
(3)筛分粉尘
本次评价要求筛分系统除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进行,采用覆膜滤袋材质,过滤风速0.6m/s,确保有组织排放环节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
3。
6.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6.2.2.1井下涌水处理与回用
目前主井工业场地已经建有一座矿井水处理站,能满足本次生产能力核定的要求,通过监测结果可以看出,矿井水处理站出口浓度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要求,铁、锰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2中新建(改、扩)生产线标准限值要求,选煤用水的水质指标符合《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16)的规定。处理后的矿井水全部用于井下洒水、选煤补充水及黄泥灌浆等,不外排。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是一种较为成熟的水处理工艺,可以有效的去除水中的悬浮物质,常常用于给水处理,本项目矿井水中主要污染物是SS、COD,其中COD伴随悬浮煤粒产生,只要能有效的去除矿井水中的SS,COD也一并能够去除。根据现状监测结果,矿井水处理站出水水质可以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也满足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SS<30mg/L的要求;因此设计选用的处理工艺处理本项目矿井水从技术方面可行。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矿井水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叙述如下:
①技术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矿井水处理站采用的矿井水处理措施技术成熟,广泛应用于各地煤矿的矿井水处理,且根据项目现有的矿井水处理站出口监测数据可知,采用此处理方案,矿井水能够稳定达到回用标准的要求,若在事故状态下,矿井水可以暂存在调节池等水池,保证了未经处理的矿井水不会外排至地表水体,从而实现外排矿井水长期稳定达标,同时做到不外排。
矿井水由井下提升至调节池调节水量、均和水质,矿井水进入加药搅拌反应池,再进入集水池。通过预处理后的矿井水,由引水泵及水上式止回阀进行提升水量进入矿井废水分离装置,同时投加凝聚剂(PAC)经管式混合器混合,使原水中小颗粒煤灰颗粒凝聚成较大颗粒的煤灰颗粒通过煤水分离装置去除。
矿井水由井下中央泵房提升经加药后进入预沉调节池进行初步沉淀,再通过提升进入反应沉淀池(折板反应池+斜板沉淀池)进行二次加药处理,原水中的悬浮颗粒物经过絮凝生成颗粒较大的絮凝体,在沉淀区和过滤区进行沉淀和过滤,清水自流进入中间水池,污泥沉入净水器底部被去除。中间水池出水提升进入多介质过滤(石英砂+活性炭)处理后进入中间水池,中间水池出水再提升进入超滤系统,超滤设备由多支超滤膜及控制部分组成。超滤是一种低压膜分离技术,过滤过程是以膜两侧压力差为驱动力,以膜孔径的大小对料液中不同分子量的物质截留率不同的一种纯机械筛分过程。超滤使用的压力通常为0.01-0.3Mpa,筛分孔径大约为0.1-0.002微米范围内,截留分子量大约为1000-500000道尔顿。超滤过程的分离机理主要是粒径大于膜孔的溶质在膜表面的机械截留即筛分。筛分是超滤过程的主要机理。溶解物质和尺寸小于膜孔径的物质将随透过液透过超滤膜,不能透过的物质被逐渐浓缩于排放液中。因此产水(透过液)中含有水、离子和小分子的物质,而胶体物质、颗粒、细菌、病毒和原生动物将被膜去除。超滤膜可反复使用并可用化学清洗剂清洗。
深度处理装置为经前段处理后的矿井水通过超滤进水泵进入石英砂过滤器和活性炭过滤器,可以去除水中的浊度、嗅味、色度。原水通过活性炭过滤器处理后进入保安过滤器,保安过滤的主要作用是:截留原水中大于5μm的颗粒,因为反渗透膜的厚度约为10μm,原水中较大的颗粒经过高压泵加速后极易划伤反渗透的脱盐表面层,甚至可能击穿反渗膜组件,因而一般反渗膜的前面都要安装5μm精密过滤器,以保证反渗透不被大颗粒的悬浮物划伤;另外一个作用是通过滤芯处的湍流体,使投入的阻垢剂能够很好地与原水混合,更好地防止反渗透结垢后的作用。
经过保安过滤器,矿井水在高压泵的作用下,进入反渗透处理装置,进行脱盐处理,处理后的水储存在RO清水池,可以回用于各用水单元等,反渗透装置产生的浓水进入浓水池,可以回用于井下、选煤厂补水等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场所。最终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Ⅲ类标准,可满足回用要求。
②经济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矿井水处理站已经建成运行,不属于本次投资建设内容,因此不再进行经济合理性分析。
现阶段,目前主井工业场地建成矿井水处理站一座,33.33m
3/h(800m
3/d),采用“调节→混凝反应→协管沉淀池→中间水池→多介质过滤→活性炭过滤→超滤→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完全满足防火灌浆、煤层注水等用水水质要求,不需再进行超滤及反渗透等深度处理,故环评建议,对上述用水点的用水取消深度处理,降低能耗,减少电量消耗。
③长期稳定运行的可靠性性分析
2022年11月14日,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晋环天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司对右玉玉岭煤业矿井水处理站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矿井水处理站出口监测因子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的标准;可以满足回用标准要求。
为了保证该矿井水处理站可实现长期稳定达标,评价要求加强管理,定期维护检修,及时更换老旧零部件,确保本项目矿井水处理站正常稳定运行,实现长期稳定达标回用。
④处理能力满足生产能力核定要求的合理性分析
根据山西桢干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水稳地质类报告》(2021.2)可知,矿井产能达到150万t时,开采11号煤层矿井正常涌水量为42m
3/d(1.8m
3/h),最大涌水量84m
3/d(3.5m
3/h),能满足矿井水处理要求。
6.2.2.2生活污水处理与回用
目前在主井工业场地建有一座生活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生活污水出水水质满足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附录B、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矿井水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叙述如下:
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可靠性性分析
2022年11月,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晋环天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司对右玉玉岭煤业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处理站出口水质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附录B、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水质标准。
为了保证该生活污水处理站可实现长期稳定达标,评价要求加强管理,定期维护检修,及时更换老旧零部件,确保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站正常稳定运行,实现长期稳定达标回用。
6.2.2.3初期雨水处理与回用措施
本项目已在工业场地建设有1座容积约400m
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现有雨水收集池满足生产能力核定后初期雨水收集的需要,收集的雨水用于绿化及降尘洒水或黄泥灌浆,不外排。
6.2.2.4洗车废水
现有洗车平台为露天式系统,针对采暖季该系统洗车效率低的现状需对其进行改造,改造后洗车台采用站房式建设,安装供暖设施,满足冬季正常使用,洗车台前有抖车台,洗车台后有风干系统,防止洗车平台管路不结冰,保证其正常运行。进出车辆进行车身和轮胎的清洗。
6.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项目运营期产噪设备主要有:风机、泵类、坑木加工房电锯及物料运输等。主要的是由于机械的撞击、摩擦、转动等而引起的机械性噪声以及由于气流的起伏运动或气体动力引起的空气动力性噪声。
目前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1)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布设,两区有辅助建筑相隔,并考虑地形、声源方向性、噪声强弱和绿化等因素,利用地形、辅助厂房、树木等阻挡噪声的传播;
(2)高噪声设备如空压机、真空泵、电锯、泵类、振动筛等设备置于室内,利用建筑物隔声。
(3)水泵、风机基础选用高隔振系数材料,选用钢弹簧与橡胶复合串联式隔振基础,减少向楼板等支承结构传振。
(5)现有的空气加热器将水泵等设于专门的房间内,水泵进出口管道端用柔性接头取代钢性接头等。
(6)通风机房在排风道风道内安装消声器,并安装扩散器,在出风口处加隔声罩降低通风机房噪声影响。
(7)在厂界四周、高噪声车间周围、场区道路两侧种植灌木、乔木和林带绿化,起到阻止噪声传播的作用。在场地内空地及生活区布置花坛、种植草坪美化环境。
(8)水泵房各种水泵进出口连接管采用柔性连接方式,防止振动传播造成危害。
6.2.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矸石、生活垃圾、矿井水处理站煤泥、危险废物等。
(1)矸石
本工程煤矸石主要为掘进工程中少量夹矸。统一送往送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100%。
(2)水处理站污泥
本项目矿井水处理站污泥主要为煤泥,具有一定的热值,可以作为燃料使用,,经压滤机压滤成泥饼后掺入原煤外售;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污泥池,经压滤机压滤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措施可行。
(3)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在工业场地内设置垃圾收集箱,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除尘灰
筛分车间将产生一定量的除尘灰,其为煤尘,具有一定利用价值,产生量约为863.0t/a,集中收集后掺入原煤一同送洗。
(5)危险废物
本项目废机油等废矿物油产生量约为2.0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a、暂存间建设措施
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性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地面及裙脚防渗、设集液槽和集液池,防渗性能满足“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0
-7cm/s”的要求。
危险废物暂存间设防盗门、窗;暂存间按照不同危废种类设置分区。
基础防渗:黄土压实采用C15混凝土垫层,垫层厚度100mm, C30防渗层200mm,混凝土防渗等级P8,面层采用2道环氧树脂涂刷。
裙角围堰防渗:C30混凝土高度为200mm,厚度200mm,混凝土防渗等级为P8;面层采用环氧树脂漆涂刷2道;
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贮存场所设计收集沟及收集井,收集渗滤液,防止外溢流失现象;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缝隙。
围堰做法:C30混凝土,高度200mm,厚度200mm,商品混凝土抗渗等级,P8,面层采用2层环氧树脂漆涂刷。
完善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防溢散、防流失措施,设置标志、标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b、管理方面改进措施: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五号)的要求,本报告对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的贮存、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废油必须装入符合标准的容器内。
(2)装载废油的容器内必须留有足够的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
(3)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标签。危险废物贮存房不得接受未粘贴上述标签或标签填写不规范的危险废物。
(4)必须作好危险废物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收后继续保留三年。
(5)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6)危险废物贮存库房设置灭火器等防火设备,做好火灾的预防工作。
(7)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建设单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联单。并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达到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必须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6.2.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为有效保护项目区的地下水环境,除了按照环评要求处理矿井水及生活污水,还需要建设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并按期进行监测和采样测试分析。下面结合拟建项目特点和当地自然环境特征,提出地下水环境保护管理的原则和措施,并对措施的经济成本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1)地下水环境保护管理遵循原则
1)预防为主、标本兼治;
2)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
3)优先考虑项目可研阶段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针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进行改进和完善;
4)新补充措施应注重其有效性、可操作性、经济性、适用性。
6.2.5.1源头控制
1)矿井水
矿井水经收集后全部处理,处理后回用于井下洒水和黄泥灌浆用水等,不外排。
2)生活污水
工业场地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黄泥灌浆、绿化等,全部回用不外排。
3)非正常工况
矿井水处理站建设有一座足够容积的调节池,生活污水处理站设有一座足够容积的调节池,同时本矿设有蓄水池,当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时可临时储存生活污水和矿井水,水处理站排除故障后由泵打回处理站处理,保证非正常工况下污废水和矿井水也能经过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4)管理措施
①设备采购中严格把好质量关;
②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关,施工期管道投产前应按要求试压、检查焊缝质量,以保证施工质量;
③对管道采取防腐措施和定期防腐检测;
④定期检查各设备、管线及连接部位是否存在漏损隐患,减少废水及淋溶液的跑、冒、滴、漏,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
⑤规范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把生产事故隐患降低至最低;
⑥防治地面污染源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包括各固体堆放点。
6.2.5.2水资源保护
1)建立地下水观测网系统
结合观测区地质、水文地质、地表、地下条件,以用最少点控制较大面积为原则,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网,以掌握地下水位动态变化规律,有效预测疏干涌水量,指导疏干工作。若实际开发中造成区域地下水水位严重下降,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水文地质专家查找原因,针对性地制定工程防治措施和配套补救措施,对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的给以经济补偿,并根据建设项目可能诱发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制定相应的监测方案。
2)做好雨季或非正常状态下的矿坑防排水工作
在雨季或非正常状态下,矿井涌水量会再很短时间内突然增大,如果防排水系统不合理或者不通畅,涌水量超过排水能力,会造成淹没煤层,污染煤系地层的地下水水质,甚至会影响煤矿安全生产。因此,为了保证煤矿的正常安全生产,矿方应提前建立好相关的地下水疏干计算机控制系统、地下水位监测计算机控制系统、地面防排水、地下水疏干系统,根据需要进行预先疏干。
6.2.5.3分区防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划分为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简单防治区,主井场地及风井场地分区防渗见图6-8 、图6-9。
(1)场地分区与防渗要求
工业场地可能发生地下水污染的分区为危废暂存间、油脂库、维修车间、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网等。
据地勘报告,工业场地整体上为薄土层及人工回填土层,土层之下为第四系冲积层,由砂砾石和亚砂土组成,结构松散,利于降水入渗及地下水扩散,不利于污染控制。下部地层为二叠系上统上石盒子组泥岩、砂质泥岩,分布连续稳定,据经验数值包气带渗透系数约:1.0×10
-5cm/s~1.0×10
-4cm/s。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属:弱;污染控制难易程度按属:地上易、地下难;污染物类型属:有机物、其他类型。
据此得出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如下:
表6.2-1 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及防渗要求
场 地 |
防渗
分区 |
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 |
污染控制难易程度 |
污染物
类型 |
防渗技术要求 |
危废暂存间
油脂库与机修车间 |
重点
防渗区 |
弱 |
易 |
石油类
有机物 |
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 K≤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
工业场地生活污水调节池、矿井水调节池、事故水池等所有地下、半地下水池、污水管网等 |
一般
防渗区 |
弱 |
难 |
其他
类型 |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0m,K≤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
工业场地其他位置 |
简单
防渗区 |
弱 |
易 |
无 |
除绿化区外
一般地面硬化 |
(2)场地分区已完成防渗工作及需补充防渗工艺
1)已完成防渗工作
根据现场调查,工业场地已建成,水处理站地下、半地下池体已用防渗水泥进行处理。本项目场地为湿陷性黄土场地。地基处理:将工程基础范围内不良土层去处,用三七灰土分层夯填至基础底标高,垫层平面范围超出基础边缘线0.5m,垫层应分层夯填至设计标高。垫层压实系数不得小于0.96,灰土垫层换厚土不应小于500mm。据实地调查走访,工业场地危废库、油脂库及维修车间、生活污水调节池、矿井水调节池、事故水池等所有地下、半地下水池及污水管网等均已采用水平防渗工艺,采取高标号防渗水泥砂浆进行施工,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K≤1×10
-7cm/s”的防渗技术要求。
工业场地其他位置为简单防渗区,评价要求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绿化、水泥铺砌、一般地面硬化处理等,符合简单防渗区的防渗技术要求。
2)需补充防渗工艺
对比防渗技术要求及现有防渗工程,需补充防渗工艺如下:
表6.2-2 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已完成防渗工作及需补充防渗工艺
场 地 |
防渗
分区 |
防渗技术要求 |
现有防渗工程 |
需补充防渗工艺 |
危废暂存间
油脂库与机修车间 |
重点防渗区 |
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
底部混凝土防渗,防渗等级约P8 |
加强防渗处理,采用喷涂防水涂料措施加强,在场内设置引流槽收集系统 |
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池、矿井水处理池等所有地下、半地下水池、污水管网等 |
一般
防渗区 |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0m, K≤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
底部混凝土防渗,防渗等级约P8,管网为品牌优质管材 |
池体可喷涂防水涂料措施加强防渗;生产阶段需加强检修,防范跑冒滴漏现象。 |
工业场地其他位置 |
简单
防渗区 |
一般地面硬化 |
除绿化区外均已采用水泥地面硬化 |
无 |
6.2.5.3跟踪监测措施
为保护周边居民饮水安全,对开采导致的地下水位下降或水质污染及时预警,并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相关要求,地下水监测的对象应围绕工业场地、风井场地进行,具体监测详见第八章监测计划。
6.2.5.4应急响应
针对应急工作需要,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治理程序。
本项目矿区赋存浅层孔隙水,当发生污染事故时,污染物迁移速度相对较快,因此建议采取如下污染治理措施。
①停止生产并迅速组织人员对全厂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结合监测井超标因子,查明并切断污染源,如废水收集地坑渗漏,应迅速将地坑中的废水抽出并送处理站处理,以防事故影响增大。
②利用布设的跟踪监测井进一步探明地下水污染深度、范围和污染程度。
③依据探明的地下水污染情况和污染场地的岩性特征,合理布置抽水井的深度及间距,并进行试抽工作;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应优先使用现有跟踪监测井及村庄水井,可尽快开展抽水工作,降低地下水环境影响范围及程度。
④依据抽水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抽取被污染的地下水体,并依据各井孔出水情况进行调整。
⑤将抽取的地下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并送实验室进行化验分析。
⑥当地下水中的特征污染物浓度满足地下水功能区划的标准后,逐步停止井点抽水,并进行土壤修复治理工作。
⑦修复厂内污染源
地下水污染的治理相对于地表水来说更加复杂,在进行具体的治理时,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在具体的地下水污染治理中,往往要多种技术结合使用。一般在治理初期,先使用物理法或水动力控制法将污染区封闭,然后尽量收集纯污染物,最后再使用抽出处理法或原位法进行治理。
因为污染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和地球化学特性都会影响到地下水污染的治理,因此地下水污染的治理通常要以水文地质工作为前提。
受污染地下水的修复往往还要包括土壤的修复。地下水和土壤是相互作用的,如果只治理了受污染的地下水而不治理土壤,由于雨水的淋滤或地下水位的波动,污染物会再次进入地下水体,形成交叉污染,使地下水的治理前功尽弃。
在地下水污染治理过程中,地表水的截流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要防止地表水补给地下水,以免加大治理工作量。
6.2.6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
6.2.6.1生态综合整治目标
根据《右玉县生态功能区划》、《右玉县生态经济区划》、《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文)、《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GB651-2013)、《山西省生态示范矿井生态保护标准》及大同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有关要求,按照不同的生态建设分区、分阶段提出具体的生态综合整治目标、措施具体如下:
①破坏土地复垦率≥90%;
②裂缝处理率≥100%;
③采掘区绿化率每年递增1%;
④水土流失治理率≥60%。
⑤工业广场绿化率≥20%
6.2.6.2生态影响综合整治措施
根据《山西省晋北煤炭基地大同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对塌陷区土地总的整治思路“矿区地表沉陷对土地的破坏的影响控制和减缓措施,应立足于土地复垦工作的大力开展,实施的土地复垦规划,采取合理的土地复垦模式”,本评价针对玉岭煤业井地表沉陷特征,制定了塌陷区的土地复垦措施。
1、土地整治原则
根据塌陷特征及上述土地利用规划,提出塌陷区土地复垦原则:
1)土地整治与矿井开采计划相结合,合理安排,边实施、边开采、边整治、边利用。
2)土地整治与当地生态功能区划相结合,与气象、土壤条件相结合;进行地区综合治理,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3)沉陷区整治以非填充复垦为主,对塌陷区进行综合整治,充填堵塞裂缝、平整土地,恢复土地的使用能力。
4)塌陷区的利用方向与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抓好封山育林,提高植被覆盖率。
5)按“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治理,建立起新的土地利用系统,提高土地的生产力。
2、生态影响综合整治措施
1)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建设单位组织专门队伍,结合开采进度,对采区上方出现的塌陷台阶或地表裂缝及时整平、填充;
坚决执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政策,做到边采矿、边整治、边复垦。将塌陷区治理与矿井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在制定采矿计划的同时,同步做好塌陷区治理规划设计。建设单位应组织专门队伍,掌握不同开采时段采区地表出现的塌陷台阶或裂缝情况、井田地表移动变形规律和岩层移动参数,按照塌陷区整治原则,及时对塌陷、裂缝进行整平、填充,为制定地表塌陷综合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指导矿方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实现矿区可持续发展。
2)结合山西省及右玉县生态功能区划,从矿区开发、地表塌陷实际情况、生态环境以及人口特点,全方位对塌陷区进行合理规划,根据原平市土地利用规划,确定封育区、退耕还林区和复垦恢复区。本区人口密度较小,水资源相对贫乏,水量受自然影响程度较大,区内植被覆盖率较高、动植物种类少、土壤贫瘠、水土流失轻微,生态系统抗人为干扰能力较强。同时,伴随着煤炭资源开采力度的加大,引起地表塌陷和部分地段地下水位的下降,使得生态系统趋于稳定。
对井田内的林地,以封谷、禁牧为主,人工造林为辅,充分利用植被的自我修复能力,基本恢复自然植被景观;对于农业开发区,宜农则农,宜草则草,适宜耕作的地区,通过土地平整恢复土地功能,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求得最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3)针对评价区人口密度小和生态系统好的现状,结合国家对退耕还林及右玉县土地利用规划有关要求,对宜自然恢复的区段封育恢复。有关研究表明,封禁多年的不同典型表明,即使干旱、半干旱地区,只要封山禁牧,在一定时期内植被就能自然修复。评价区现有林地和草地通过封禁自然恢复植被是生态建设的主要途径,人工建设是有效的辅助行为。
4)永久占地区及连接道路周围实施绿化,以补偿项目建设的植被损失。工业场地、公路建设等辅助系统等工程的建设,将造成直接施工区域地表植被的完全破坏,施工区域一定范围内的植被也回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为了补偿项目建设的植被损失,项目在建设初期将绿化设计与工业场地美化相结合,选择适应本区气候特点的耐干旱、防风能力强的树种,采用草灌乔植物相搭配的方式对工业场地、进场公路两侧进行绿化美化。
5)土地复垦的方法
对不同类型的沉陷土地应采取不同的治理方法进行综合整治。教场坪井田以低山丘陵地貌为主,沉陷表现形式主要是地表裂缝,分为拉张裂缝和台阶裂缝。地表裂缝主要集中分布在煤柱、采区边界的边缘地带,以及煤层浅部和地表较陡的土坡边缘地带。生态恢复与综合整治主要是地表裂缝填堵与整治,以恢复原土地功能,提高项目区植被覆盖度,防止水土流失为目的。
教场坪井田沉陷土地复垦的重点是耕地,项目区全部为旱地,对于原坡度大于15°的破坏耕地,根据《右玉县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退耕还林,土地复垦可按林业复垦进行,以减轻当地水土流失的程度,有利于当地生态环境的快速恢复,对于林草地一般保持原地貌,以自然恢复为主,适当予以补植。
6)、地表沉陷和地表扰动治理
目前对于沉陷裂缝的处理主要有简易裂缝处理措施和机械治理措施。鉴于本矿井所处地形、地貌类型以及沉陷裂缝的破坏程度,环评提出以下裂缝处理措施:
(a)10cm 以下的裂缝以自然恢复为主
10cm 以下的裂缝对地表植被影响有限。裂缝宽度小于10cm,以自然恢复为主,借助风沉积、雨水冲击等自然动力,自然不能回复时进行简易的填土、夯实、整平,这类裂缝在较短时间内可以恢复。
(b)10cm 以上的裂缝进行人工治理辅助机械设备治理
裂缝宽度大于10cm,该宽度范围的裂缝为塌陷区内主要裂缝,损毁的土地面积大。拟采用人工就近挖取高处土石方直接充填,并将田地挖高填低进行平整。这种方法土方工程量小,土地类型和土壤的理化性质不变。
具体处理工艺如下:①裂缝处表层土剥离和存放。项目区裂缝复垦须剥离表土层,方法为在裂缝两侧剥离宽0.5m,厚0.3m 的耕植土,临时堆放在裂缝两侧,剥离方法为人工剥离。②裂缝充填。按反滤的原理去填堵裂缝、孔洞。首先用粗砾石填堵孔隙,其次用次粗砾石填堵,小平车或手推车向裂缝中倾倒,当充填高度距剥离后的地表1m 左右时,开始用木杠进行第一次捣实,然后每充填0.4m 捣实一次,直到与剥离后的地表基本平齐为止。对于裂缝分布密度较大的区域,可在整个区域内剥离表土并深挖至一定标高,再用废土石统一充填并铺垫,每填0.3~0.5m 夯实一次,夯实土地的干容量达到1.40t/m
3 以上,用反滤层填堵后,可防止水土流失。③ 表土回覆。将裂缝两侧和平整范围周边剥离的土,均匀覆盖在已完成回填的地表上进行铺整,厚度达到植树的要求。
为减少对土壤理化性质的影响,裂缝处理应尽量采取简易的人工裂缝填充方法,以避免机械裂缝填充造成土壤紧实度加大。对无法采取简易人工裂缝处理的区域,可以对机械复垦后的土地采取土地深翻、土壤熟化等措施减缓、恢复和提高土壤肥力。
7)、耕地土地复垦措施
井工煤矿开采过程中,由于地表沉陷过程的延续性,由开采沉陷造成的地表裂缝既是地表形态的主要表现形式,也是影响农业生产的主要障碍因素。故土地复垦的首要任务是裂缝填充。裂缝填充采取随沉随填、及时复垦。
(a) 沉陷区轻度损毁旱地复垦
轻度塌陷区耕地塌陷深度小,塌陷形成的坡度较缓,基本不影响耕作,不需要进行土壤剥覆,通过简单平土,使地面尽可能平坦避免出现高低不平的地段,坡度一般不超过5°,区内配套设施不受影响。裂缝充填措施见“沉陷裂缝治理措施”章节。
(b) 沉陷区中度损毁旱地复垦
此类耕地塌陷程度中度,地表会出现因不均匀塌陷产生的拉张裂缝与台阶裂缝,对农田的正常耕作有一定影响,复垦主要以表土剥离、土地平整、田坎蓄水埂修复、表土回覆、土壤培肥及区内配套道路修复工程。
i.裂缝填充
剥离裂缝地周围和需要削高垫低部位的表层土壤并就近堆放,剥离30cm厚表层土壤;在整治区附近上坡方向就近选取土作为回填物;将回填物对沉陷裂缝进行填充,在充填部位或削高垫低部位回填剥离的表土。对于还未稳定的沉陷区域,应略比周围田面高出5-10cm,待其稳定沉实后可与周围地面基本齐平; 对于表层土壤质量较差的地块,就近生土充填裂缝,不进行表土剥离。
ii.平整土地
充填裂缝结束后对田块进行适当平整,田块整成向内略倾斜倒流水的形式,在田坎顶部修建蓄水埂,蓄水埂内侧高度0.3m,顶宽0.3m,内坡1:1,所需的土方量应从田面内侧挖方部位由里向外减厚取土,使整平的田面形成沿等高线垂直方向略为内倾的田面,同时在等高线延伸方向的田面倾角不超过3°。
iii.田坎蓄水埂修筑工程
沿等高线修筑蓄水埂,收集降雨增加入渗,减少冲刷引起的水土流失。
iv.土壤改良
增肥改土:主要指增加有机肥料如沤肥、土杂肥、人畜粪尿等。复垦区土壤有机质含量较低,增施有机肥有助于改良土壤结构及其理化性质,提高土壤保肥保水能力。在施肥时,可把有机肥与化学改良剂、化肥等结合起来,注意肥料的交叉作用,避免混施时造成肥效降低或失效。
土壤培肥:本方案设计每公顷地尿素360kg 和磷肥200kg。并且随拌随播,培肥时最好种子和肥料分耩,避免肥料和种子接触。施肥时采用犁底施或撒施后耕翻入土,或起垄包施等方法。施肥深度一般6-10 厘米在无法深施的情况下,施肥要立即浇水随水施用。
(c)沉陷区重度损毁旱地复垦
此类耕地塌陷程度重度,需要进行坡改梯工程。复垦主要以表土剥离、坡改梯、田坎蓄水埂修筑、表土回覆、土壤培肥及区内配套道路修复工程。
裂缝填充、田坎蓄水埂修筑、表土回覆、土壤培肥及区内配套道路修复工程按照中度影响进行治理。
i.表土剥离
平整前剥离50cm厚表土层,采用 “条带式”剥离堆存回覆工艺,即将复垦区域采用剥一条留一条的方法,条带宽度视剥离工具而定,先将剥离出的表土堆存于相邻条带表面,待回覆后再将受压覆的条带剥离,及时回覆表土。施工过程中不需要设立表土堆放场。施工采用74kw 推土机推土,平均推距确定为40m。待土地平整后,将剥离的耕植土均匀覆盖在平整后的土地上。因为堆贮时间过长也会造成土壤损失贫化导致肥力下降,表土被剥离后又接连捣运和转载,土壤速效养分(主要为速效氮和速效磷含量)以及有机质含量会有一定流失,因此要尽快利用剥离的表土。平整土地之前应均匀剥离表面耕层熟土,剥离厚度为0.5m。
ii.坡改梯工程
坡耕地改建为梯田工程顺序为:坡改梯挖(填)方、修筑田坎坎坡和坎顶蓄水埂。坡地改梯田的整地采用半挖(填)方式在耕层熟土剥离之后进行。将推平的田面修整为外高里低的内倾式逆坡,坡度为1~3°;并于棱坎顶部筑一拦水埂,其顶宽25cm左右,埂高20cm 左右。
图6.2-2 重度影响区耕地复垦工艺流程
8)林地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措施
地表沉陷对林地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在地表出现陡坡处和裂缝处的林木将产生歪斜,进而对局部地区的林业生产力构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受影响的各林业工程参照林地的复垦措施复垦。
(a)受轻度影响林地的整治措施
主要措施包括:主要进行树木的扶正、地裂缝充填工作、撒播草种等措施。
i.填充裂缝
①在整治区附近上坡方向就近选取土作为回填物;② 将回填物对沉陷裂缝进行填充,在充填部位或削高垫低部位回填剥离的表土。对于还未稳定的沉陷区域,应略比周围田面高出5-10cm,待其稳定沉实后可与周围地面基本齐平。
ii.撒播草种
由于裂缝填充区域土壤裸露,会引起水土流失,因此,需撒播草种增加植被覆盖率,同时可以保水保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草种筛选原则:生长快,适应性强,抗逆性好;抗旱、耐瘠薄、抗病虫;可选择目前本地区生长状况较好的披碱草等草类。灌木还可在低洼地处雨水聚集区选择柠条。灌木栽植方式为穴栽,草类播种方式为撒播,需种量为50kg/hm
2。
(b)受中度和重度影响林地的整治措施
主要措施包括:填充裂缝、补植树木、撒播草种、抚育管理等。
i.填充裂缝
主要以人工回填裂缝为主,同中度影响耕地填充裂缝。
ii.植被恢复
林地生态恢复措施包括两种方案:一是对受损的树木及时扶正树体,适时进行管理,包括浇水等措施,保证其正常生长;二是对已枯死的树木进行人工补种。根据矿区所处的位置及气候、立地条件等因素,补栽树种主要考虑适应能力强、根系发达、有较高生长速度、种植较容易、成活率高的树种进行补栽。
采用穴状栽植,每坑平面呈矩形,穴径0.4m,深0.4m,穴面与原坡面持平或稍向内倾斜。各坑沿等高线布设,上下两行坑口呈“品”字形错开排列,坑深度约0.5m,土埂中间部位填高约0.2~0.3m,内坡1∶0.5,外坡1∶1,坑埂半圆内径约1~1.5m,坑两端开挖宽深各约0.2~0.3m的倒“八”字形截水沟(见图6.6-3)。补植树木品种乔木可选山杨或油松等,灌木可选择柠条。
iii.撒播草种
灌木种应选择柠条、草种应选择披碱草。草种播种方式为撒播,需种量为30kg/hm
2。
iv.抚育管理
主要通过人为的措施创造比较优越的环境,以满足苗木幼树对光照、温度、水份、养份、空气和空间等方面的需求。通过控制环境条件,保证苗木正常生长,形成良好的干形。
v 生态公益林恢复措施
根据教场坪井田公益林分布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特征,同时参照《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T/B 18337.3-2001)对受地表沉陷影响的林地制定恢复措施,保证生态公益林面积和质量恢复到地表沉陷前水平。公益林恢复措施如下:
(1)、受轻度和中度影响的公益林保护及恢复措施
对受轻度影响、中度影响以自然恢复为主,并辅以包括:裂缝填充、夯实土地、撒播草种等措施。填充裂缝措施同轻度耕地治理措施。
由于裂缝填充区域土壤裸露,会引起水土流失,因此,需撒播草种增加植被覆盖率,同时保水保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草种筛选原则:生长快,适应性强,抗逆性好;抗旱、耐瘠薄、抗病虫,经济价值高;可选择目前本地区生长状况较好的针茅等草类。灌木还可在低洼地处雨水聚集区选择沙棘和柠条。灌木栽植方式为穴栽,草类播种方式为撒播,需种量为30kg/hm
2。
(2)、受重度影响的公益林保护及恢复措施
重度影响区内裂缝表现形式主要为:裂缝粗深,密度相对较大。主要措施包括:填充裂缝,整地,扶正树体、支护和培土,补植树木,撒播草种,抚育管理等措施。
i.整地
根据《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T/B18337.3-2001)4生态公益林营造中4.1.1水土保持林4.1.1.5.1整地,禁止采用全面整地方法。具体视立地、树种等情况确定是否整地或适宜的局部整地方式,一般采用:
鱼鳞坑整地:适用于陡坡、沟头或沟坡造林。鱼鳞坑为半月形坑穴,外高内低,长径0.8 -1.5 m,短径0.5-1.0m,埂高0.2~0.3m。坡面上坑与坑排列成三角形,以利蓄水保土。
水平沟或竹节沟整地:适于土层浅薄的丘陵、沟壑山地。沿等高线布设,品字形或三角形配置。沟长4~6m,沟底宽0.2~0.4m,沟口宽0.5~1.0m,深0.4~0.6m。沟内留档,档距2m。种植点设在沟埂内坡的中部。
反坡梯田:适于地形破碎程度小、坡面平整的造林地。田面向内倾斜3~15°反坡;宽1~3m,长度不限,每隔一定距离修筑土埂,预防水流汇集;横向比降保持在1%以内。
两次整地:适宜于降雨量稀少、土层薄、半风化母质的山地。在上年的干早季节,先整成一个浅坑,等到浅坑内积存了雨水,使土壤和半风化母质变松软时,再进行第二次整地达到要求深度。
ii.对于受沉陷影响歪斜的树体采取人工扶正、三脚木架支护,树体周围就近取土并对树基进行培土压实以稳固树体。
iii.补植树木
树种选择:选择适应性强,生长旺盛、根系发达、固土力强,具有穿人深层土壤根系,耐阴薄、抗干早,可增加土坡养分、恢复土壤肥力,能形成疏松柔软、具有较大容水量和透水性死地被凋落物的树种。
本地区乔木可选择油松、杨树等物种;灌木可选择沙棘、柠条等;草类可选择针茅等。
营造方式:采用穴状栽植,每坑平面呈矩形,穴径0.4m,深0.4m,穴面与原坡面持平或稍向内倾斜。各坑沿等高线布设,上下两行坑口呈“品”字形错开排列,坑深度约0.5m,土埂中间部位填高约0.2~0.3m,内坡1∶0.5,外坡1∶1,坑埂半圆内径约1~1.5m,坑两端开挖宽深各约0.2~0.3m的倒“八”字形截水沟。补植树木品种乔木可选油松、杨树等,灌木可选择沙棘、柠条。
撒播草种:根据区域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和本地区退耕还林还草经验,裂缝填充区域灌木种应选择沙棘、柠条、草种应选择针茅。播种方式为撒播,需种量为30kg/hm
2。
(3)、沉陷草地的复垦
玉岭煤矿所在区域草地不具备畜牧业价值,利用价值较低,生态价值主要是具有保持水土功能,加之草地植被群落生态系统抗逆性较强,采煤塌陷对其他草地的影响相对不明显。
轻度影响区草地主要包括沉陷人工牧草地的充填塌陷裂缝。沉陷裂缝处理,主要以人工回填裂缝为主。
对于中度和重度影响的草地,根据草地的地形和地势条件,选择不同的土地整治(黄土层较厚的缓坡地段,可修水平梯田、反坡梯田和隔坡梯田;黄土层较薄的陡坡地段,可多修水平阶等)方式,然后进行补播,改造劣质植被,增加地表植被覆盖度,防治水土流失。
6.2.4.3居民住宅、地面重要基础设施保护措施
根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矿井工业场地、居民住宅其他地面设施保护煤柱是在其边线外留出保护等级围护带宽度,然后按照松散层的移动角取45°,基岩移动角72°,采用垂直剖面法计算煤柱宽度。
地面构建筑物煤柱留设见表6.2-3。
表6.2-3 地面构建筑物煤柱留设一览表
序号 |
保护目标 |
保护等级 |
维护带宽度(m) |
保护煤柱(m) |
9-1号煤 |
9号煤 |
11号煤 |
1 |
主工业场地 |
Ⅱ级 |
15 |
78 |
80 |
94 |
注:“/”表示位于无煤区,不布置采区 |
6.2.4.5文物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文物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6.2.4.6地表河流保护措施
井田内地表水体主要为通过井田北部由东北向西南流的源子河,为季节性河流,平时干枯无水。
本项目煤层开采产生的导水裂隙带不会导通地表及源子河下部隔水层造成影响,不会对其产生直接影响。
煤炭开采后造成的地表沉陷形式主要是地表裂缝,受沉陷影响,可能在地表形成塌陷等地表变形,且沉陷区地表形态变化为渐变形态,不会改变源子河的流向,评价要求在雨季到来前要及时对沟谷中因煤矿采掘造成的地表裂缝等破坏及时填补,减少因煤矿开采对地表汇水的影响。煤矿开采对源子河地表水产、汇流条件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6.2.6.9服务期满生态恢复措施
矿井服务期满后,煤矿生产已基本停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的废气、废水排放量已明显减少,随着生产设备和人员的撤离,最终消除对环境的影响。井下采动引起的地表移动、变形具有延迟性、废弃的工业场地对生态环境及当地景观将造成明显的影响,如不采取有效恢复措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是长期的。因此,服务期满后的生态恢复及废弃地的再利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生态环境恢复措施
地表移动变形影响,仍采用运营期的土地复垦和水土保持措施,使被破坏的土地、农田得到治理,植被得以恢复,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地表塌陷恢复治理期按矿井停产后2年计。
(2)废弃煤矿工业场地再利用措施
对工业场地内各种建筑设施可根据当地需要双方协商妥善处理,如办公楼、食堂、灯房浴室、库房等。
对不能利用场地,宜进行林业复垦,条件较好、投资差异不大时可进行农业复垦。
废弃地再利用治理期按1年计。
(3)费用列支
矿井服务期满后的治理费用从矿井产量下降期的利润中需先留出。
地表塌陷治理费按常年所花费用列支,废弃地治理费按预算列支。
本项目对评价区生态环境会产生局部不利影响,因此项目采取了较为完善的污染物防治措施、水土保持和绿化复垦措施。只要在加强工程施工、运营管理,保证各项环保措施到位的前提下,严格执行水土保持及土地复垦方案,项目减少与运营对评价区的生态影响可以降低到最低程度,带来的环境影响是区域自然体系可以承受的。
6.3环保措施及环保投资估算
见表6.3-1。
表6.3-1 环境保护措施及环保投资估算表
类别 |
污染源 |
环保措施 |
投资估算/万元 |
备注 |
大气污染防治 |
锅炉烟气 |
锅炉已拆除,改建为空气能热泵机组提供热能 |
200 |
|
筛分废气 |
对现有筛分楼除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筛分楼设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
20 |
|
运煤运输转载 |
建设全封闭皮带走廊,原煤转载点设置喷雾洒水抑尘 |
/ |
利用现有 |
原煤储存 |
设置一座全封闭-50mm末煤煤库、一座+50mm~100mm籽煤储煤场、一座100mm~300mm块煤储煤场,储煤场采用挡风抑尘网抑尘 |
/ |
利用现有 |
运输道路扬尘 |
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道路两侧绿化,定期洒水抑尘,厂区门口设置洗车平台 |
/ |
利用现有 |
水污染防治 |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经一座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工业场地绿化、降尘用水及黄泥灌浆用水 |
/ |
利用现有 |
生产废水 |
矿井水采用一体化净水器处理 |
/ |
利用现有 |
初期雨水池 |
设置1座600m3初期雨水池 |
/ |
利用现有 |
噪声污染防治 |
风机泵、机械设备 |
室内放置、减振、消声器 |
/ |
利用现有 |
空压机 |
厂房封闭、室内放置 |
/ |
利用现有 |
风井场地 |
风机房封闭,安装隔声门窗,风机基础减振、出气口安装消声器,风道内衬吸声材料 |
/ |
利用现有 |
固体废物防治 |
矸石 |
与山西京玉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矸石综合利用协议,综合利用率为100% |
/ |
利用现有 |
炉渣 |
本项目燃煤锅炉已拆除,采用空气能热泵组进行采暖,无炉渣产生 |
/ |
/ |
矿井水污水处理站污泥 |
经压滤机压滤成泥饼后掺入原煤外售 |
/ |
利用现有 |
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 |
经压滤机压滤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 |
利用现有 |
废矿物油、废油桶 |
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利用现有 |
生活垃圾 |
送右玉县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
/ |
利用现有 |
生态恢复 |
沉陷区生态恢复措施 |
及时观测采空区形成的裂缝、沉陷,并进行治理。对破坏的旱地进行裂缝填充、土地平整、修筑梯田和土壤培肥,对破坏的林地等采取进行地裂缝填充、整平,对损毁的林地进行补植,植树种草,恢复地形地貌和植被景观 |
/ |
利用现有 |
工业场地硬化、绿化 |
按需取土,剥离表土就近妥善保存,分台阶取土,边取土,边进行生态恢复 |
/ |
利用现有 |
取土场生态恢复措施 |
分段取土,及时绿化 |
/ |
利用现有 |
其他 |
环境监测 |
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自行监测 |
/ |
现有 |
合计 |
220 |
/ |
6.4环境影响经济损益
6.4.1建设项目环境代价分析
环境代价指工程污染和破坏所造成的环境损失折算成经济价值。本次矿井建设工程投产后产生的污染对环境的经济代价按下式估算:
环境代价=A+B+C
式中:A 为资源和能源流失代价;
B 为对环境生产和生活资料造成的损失代价;
C 为对人群、动植物造成的损失代价。
(1)资源和能源流失代价(A)
式中:Qi——某种排放物年累计量;
Pi——排放物作为资源、能源的价格。
结合项目特点,本部分主要分析估算外排的污染物中资源价值较高的污染物流失的损失代价,主要是水资源的流失。
本次工程煤尘排放量3.621t/a,估算年损失0.145万元/年(按400元/吨计),即:A=0.145万元/年。
(2)生产生活资料损失代价(B)
本项目虽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排污量很少,但需缴纳一定的排污费,按6万元/年估算。另外对生产生活资料其它损失代价按照2万元/年估算。因此生产生活资料损失代价为8万元/年。
(3)人群损失(C)
由报告书对环境要素影响评价的结论,结合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现状可以看出,按照本环评报告所规定的环保措施实施后,本项目工程污染的排放会得到有效的控制,可以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对人体的影响轻微,但对采煤工人、车间操作工人有一定的影响,应加强操作工的劳动保护,以减小其健康损失,劳保所需费用按5万元/年估算。因此人群损失代价为5万元/年。
(4)生态环境损失(D)
本工程投产后,煤炭开采将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损失,按开采每吨煤2元计算,生态环境损失代价为240万元。
综上所述,工程环境代价为:253.145万元/年。
6.4.2建设项目环境成本分析
建设项目环境成本主要包括两部分: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投资和环保设施运行及管理费用(两部分费用不具有可加性)。
(1)环保工程建设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为1200万元,新增环保投资约为220万元,占建设项目总投资的0.18%。
(2)环保工程运行管理费用
环境成本是指环保工程运行管理费用C。它包括折旧费和运行费用:
C=C1+C2
a、折旧费C1
环保设备折旧率按环保投资3%计算,费用为6.6万元/年。
b、运行费用C2
包括设备维修费、材料消耗费、环保人员工资福利费、科研咨询费、管理费等。
设备维修费取环保投资的1.5%,为3.3万元/年。
材料消耗主要是电力,其次为絮凝剂、消毒剂等化学药物及生化处理费用,估算费用约为6万元/年。
环保人员工资、福利费按煤矿职工平均工资20000元/人·年计算,由于投产后需相应专职环保人员2人,因此共计4万元。
科研咨询费及环保设施管理费取3万元/年。
本项目的全部运行费用C2为16.3万元/年。
综上,本技改项目的环保工程运行管理费用为C=C1+C2=22.9万元/年;
6.4.3环境经济效益
环境经济效益是指采取环保治理措施获取的直接经济效益。本项目在“三废”治理的过程中注重了对资源、能源的回收利用,从而大大减少了生产过程中的资源流失。结合本工程特点,应包括提高水重复利用率的节水经济效益、减少煤尘排放的经济效益、一定时期内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经济效益。
根据评价各要素结论,估算工程采取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可获得环境经济效益约103万元(节水量21.5万t/a,以每吨2元,节约资金43万元,少排放尘、SO
2,减少了高浓度废水的排放污染环境,节省排污、赔偿费等60万元)。
6.4.5建设项目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1)环保建设费用占总建设投资比例
环保建设费用/总投资=(220/1200)×100%=0.18%
(2)环境成本比率
环境成本比率是指工程单位工程总经济效益所需的环保运行管理费用:
环境成本比率=环保运行管理费用/工程总经济效益=(22.9/5822.7)×100%=0.39%
(3)环境系数
环境系数指单位产值所需的环保运行管理费用:
环境系数=环保运行管理费用/总产值=(22.9/7622)×100%=0.54%
(4)环境代价比率
环境代价比率是指单位经济效益所需的环境代价:
环境代价比率=环境代价/工程总经济效益=(253.145/5822.7)×100%=3.32%
(5)环境投资效益
环境投资效益是指环境经济效益与环保运行管理费用的比值:
环境投资效益=环境经济效益/环保运行管理费用=103/22.9=4.49
6.4.5小结
玉岭煤业积极响应我山西省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采用较先进的设备和技术。项目通过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节约了能源消耗、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降低了生产成本,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本项目市场前景良好、具有较好的赢利能力、清偿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因此从经济上本项目是可行的。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了对环保工程设施的投资力度,但是在建设和运行中仍不可避免会对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企业在施工和运行阶段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本项目从环境影响损益角度看,本工程的环境代价比率为3.32%,说明本项目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后,所有的资源、能源均得到了很好的利用。虽然本项目工程的环境成本比率、环境系数较低,环境投资效益却为4.49,说明本项目建成后,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基本可以做到保本运行,在减轻环境污染的同时还可取得经济效益。这完全符合我国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一贯坚持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统一的原则,同时也符合经济与环境协调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综上所述,本建设工程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个方面均是可行的。
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7.1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是以环境科学为基础,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教育等手段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施加给环境的破坏和污染进行控制,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
随着我国环保法规地完善及严格执法,环境污染问题将极大地影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环境管理应作为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积极并主动的预防和治理污染,提高全体员工的环境意识,避免因管理不善而产生的环境风险,为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右玉县矿产资源丰富,境内蕴藏有丰富的煤炭等资源,尤其是以煤炭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是本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目前已设置环保管理机构。
为保证本次的建设能够从较高的层次上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评价重申此项工作,规定企业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完善企业的环境管理。
依据评价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问题,本评价环境管理工作主要针对以下三方面的内容进行。
一、环境计划管理:包括企业现有工程淘汰计划、企业污染防治计划、企业日常环境管理工作计划、环境保护投资计划等,还包括完成区域环境污染控制所确定的目标计划;
二、环境质量管理:企业的环境质量管理工作应根据上级环境管理部门的具体意见及企业改造后的实际情况,对企业范围内的污染排放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积极组织进行日常的环境监测,保证区域环境质量的建设目标;
三、环境技术管理:确定防止企业污染和破坏的技术路线,积极执行有关的污染控制政策,组织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服务,促进企业环境科学技术手段的提升。
上述工作内容要以“长远”的观点为出发点,最终形成协调、良好的企业环境管理体制。
7.1.1环境管理体系
7.1.1.1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原则和重要性
(1)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要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进行,使其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做到与生产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
(2)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要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相适应的企业管理制度以及企业标准。
(3)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要与地方环保局的有关环境管理体系相衔接,做到信息的及时反馈。
(4)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中要充分重视宣传教育的功能,使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和保护环境的概念深入人心,树立企业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
(5)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应体现经济杠杆的作用。将责任分解到每道工序,再使企业降低经营成本,获得较好的利润的同时,使各项制度得以充分落实。
7.1.1.2环境管理体系与职责
(1)企业内部的环境管理体系
环评规定企业建立以矿长负责,生产副矿长兼管环保工作,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职的环境管理体系,煤矿设置环保科,设科长一名,科员2名,负责全矿的环境管理工作。企业环境管理网络见图7.1.1。
(2)管理机构设置
施工建设期,环保科应指派专人负责相关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可与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协同对此阶段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控制。
生产运行期,环境管理工作由环保科具体负责。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综合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环保科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持证上岗。此外,企业内部须设环境监测机构,负责企业的环境日常监测工作。
(3)职责和任务
A. 矿长
总体负责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各级部门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
负责上报和批准企业环境保护相关的规章制度;
从企业管理、人事、计划、生产等方面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支持;
从全局、长远的角度对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拓展性的要求,并协调资金支持;
B. 副矿长(生产及环保)
协同工作,领导和指挥制定各部门的环保方案,同时在环保行动的实施中担任协调、维持、评审和深化的工作;
在企业内部推广和宣传环保方案,收集员工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监督环保方案的进度和实施情况;
负责与地方环保部门保持联系,及时了解、传达有关环保信息。
C. 环保科
全面贯彻落实环保政策,监督工程项目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制定本企业环境保护的近、远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并检查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根据环保部门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本企业的环境保护目标和实施措施,并在年度中予以落实;
负责建立企业内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协助企业完成围绕环境保护的各项考核指标;
做好环保设施管理工作,建立环保设施档案,保证环保设施按照设计要求运行,定期检查、定期上报,杜绝擅自拆除和闲置不用的现象发生;
负责企业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和环保法规的宣传,树立环保法制观念;
定期组织当地环境监测部门对污染物进行监测检查;
负责与地方各级环保部门的联系,按要求上报各项环保报表,并定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环保工作情况。
组织、进行企业日常环境保护的管理、基础设施维护等方面的工作,包括工业场地的管理、绿化维护、环境保护设施日常检查、场地内污染防治设施的操作监督等。
D. 具体生产单位与生产人员
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防止生产意外事故发生;
保证环保设备正常、高效运行,按规定进行日常的维护;
积极执行上级领导和环保管理部门提出的相关决定;
鼓励提出新方法、新思路、建设议,提倡参与企业环境保护决策;
特殊情况、特殊问题要及时汇报,并及时进行解决。
7.1.1.3环境管理制度与环境管理计划
1、环境管理制度
企业在健全了环境管理体制与管理机构的基础上,还必须健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保证环保工作健康、持续的运转。各项规章制度应体现环境管理的任务、内容和准则,使环境管理的特点和要求渗透到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中。
本工程除应执行规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外,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包括:
(1)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 环境管理的经济责任制;
(3) 环保设施运行与管理制度;
(4) 环境管理岗位责任制;
(5) 环境管理技术规程;
(6) 环境保护的考核制度;
(7) 环境保护奖惩办法;
(8) 污染防治控制措施实施方法;
(9) 环境污染事故管理规定;
(10)清洁生产审计制度;
(11)环境保护质量管理规程;
2、环境管理计划
针对本工程不同的工作阶段,制定有关的环境管理计划。见表7.1-1。
表7.1.1 各阶段环境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各阶段 |
环境管理工作计划的具体内容 |
企业环境
管理总要求 |
①可研阶段,委托评价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④生产运行阶段,定期请当地环保部门监督、检查,协助作好环境管理工作,对不达标装置及时整改;
⑤配合当地环境监测站搞好监测工作,及时交纳排污税。 |
设计阶段 |
对设计单位提出下述要求并督促其实施:
①本项目的总图布置,在满足主体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宜将污染较大的设施布置在远离非污染设施的地段,然后合理确定其余设施的相应位置,避免互相影响和污染;
②本项目的主要废气排放筒等宜布置在场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与居民区保留必要的卫生防护距离,并采取绿化隔声等防护措施;
③完善工艺方案。设计应尽量采用新技术工艺、新设备,采用节约资源、能源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使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减少到最低限度。 |
施工阶段 |
①督促施工单位按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落实环保工程的施工计划与进度,保证工程质量,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使用;
②与施工单位签定有关环保合同。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是否按有关要求进行,防止其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③施工活动总平面布置要合理,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干扰周围群众的正常生活;
④对施工造成的地表破坏、土地、植被毁坏应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
竣工
验收 |
①检查施工项目是否按设计规定全部完工;
③组织检查试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④检查操作技术文件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⑤整理技术文件资料档案;
⑥建立环保档案。 |
生产
运行
阶段 |
①把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纳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从计划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到经济成本核算都要有控制污染的内容和指标,并且要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岗位;
②企业主要领导负责实行环保责任制,指标逐级分解,做到奖罚分明;
③建立健全企业的污染监测系统,为企业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④建立环境保护信息反馈和群众监督制度,监察企业生产和管理活动违背环保法规和制度的行为;
⑤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操作规则,并有效监督实施,严防跑、冒、滴、漏;
⑥定期向环保部门汇报情况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
3、环境管理重点
本次工程建设与运行过程中环境管理的重点部位和内容有:
( 1 ) 建设过程相应的环境管理;
① 建设施工过程的污染治理与施工管理;
② 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
(2)生产运行过程相应的环境管理,包括:
① 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防治;
② 除尘器及井下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③ 各工段污染控制设施(气、水、声、渣)的管理与维护;
④ 矸石等固体废物的堆存管理;
⑤ 厂址区内外绿化管理;
⑥地表塌陷的防治。
此外,本工程的环境管理工作还应从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对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分项控制。
7.1.2施工期环境管理要求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工程承包合同中,应包括有关工程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条款,包括工程施工生态环境保护、施工期间环境污染控制,污染物排放管理,施工人员环保教育及相关奖惩条款。
2.施工单位应提高环保意识,加强驻地和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切实做到组织计划严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逐项落实到位,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实施、同时运行,环保工程费用专款专用,不偷工减料,延误工期。
3.施工单位应特别注意工程施工中的水土保持,尽可能保护好沿线土壤,植被,弃土、弃渣须运至设计中指定地点弃置,严禁随意堆置,防止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4.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驻地及其他施工临时设施,应加强环境管理,施工污水避免无组织排放,尽可能集中排放到施工期设立的旱厕,施工结束后集中处理;扬尘大的工地应采取降尘措施,工程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及时清理和恢复施工现场,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与施工弃碴,减少扬尘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达到“6 个100%”,即:施工现场围挡率达到100%;进出道路硬化率达到100%;工地物料篷盖率达到100%;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出入车辆清洗率达到100%。喷雾除尘机除尘应用率达到100%,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施工现场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5.认真落实各项补偿措施,做好工程各项环保设施的施工监理与验收,保证环保工程质量,真正做到环保工程“三同时”。
7.1.3运营期环境管理要求
(1)负责贯彻国家和地方的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公司环保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制定和完善企业的环境管理办法、规章和制度。
(2)管理本单位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工作,建立环保档案,提出加强环保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3)调查污染事故和研究治理对策,负责编制环保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环保事故的处理;参与环保设施质量的检查和竣工验收。
(4)监督检查本单位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负责环境监测站管理和污染源监测;负责厂区绿化工作。
(5)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和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环境教育、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6)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护
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护,掌握事故隐患的发展状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对已确认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本着治理与监护运行的原则进行处理。
在管理上要加强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巡回检查和制定事故预案。
(7)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系统
制定突发事故的环境应急预案;建立环境应急预案指挥中心,掌握了解事故现状,向上级报告事故动态,制定抢险救援的实施方案,组织救援力量,并指挥具体实施。其次是利用已有通讯设备,建立重大恶性事故快速报告系统,保证在事故发生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报告事故救援指挥中心,使抢救措施迅速实施。
7.1.3.1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对厂区各类排污口应进行相应的规范,包括:在厂区“三废”及噪声排放点,设置明显标志,标志的设置应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GB15562.1-1995)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中有关规定。排放口图形标志见表7.1-1。
表7.1-1 排放口图形标志
排放口 |
噪声源 |
废气排放口 |
图形
符号 |
|
|
背景颜色 |
绿色 |
图形颜色 |
白色 |
排放口 |
危险废物 |
图形
符号 |
|
7.1.3.2定期信息公开
根据《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第31号),本项目应当采取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两种方式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
(1)主动公开
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地址、联系方式、排污信息(污染源名称、监测点位名称、监测日期,监测指标名称、监测指标浓度、排放浓度限值)和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等。主动公开的环保信息,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环保部门网站公开,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辅助方式公开。
(2)依法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当地生态环境局及其直属机构申请主动公开以外的环境信息。
7.2环境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中提出的要求,排污单位应查清所有污染源,确定主要污染源及主要监测指标,制定监测方案。
表7.2-1 自行监测方案
序号 |
污染源类型 |
污染源名称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测试要求 |
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 |
1 |
有组织废气 |
DA001原煤筛分 |
排气筒 |
颗粒物 |
1次/年 |
记录流速、浓度、废气量 |
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2 |
无组织废气 |
厂界 |
厂界四周 |
颗粒物 |
1次/季 |
记录风速、风向、气温、气压等 |
无组织排放至大气 |
3 |
噪声 |
/ |
厂界四周 |
Leq |
1次/季,昼夜各一次 |
/ |
/ |
表7.2-2 地表变形观测计划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观测范围 |
受采动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
2 |
观测项目 |
经纬度坐标、标高等 |
3 |
观测频率 |
观测一个地表移动变形延迟周期 |
4 |
观测设备 |
利用矿方测量科观测设备 |
表7.2-3 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计划一览
编号 |
监测点位置 |
监测点位 |
监测层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率 |
备注 |
地下水 |
工业场地水井 |
对照点 |
/ |
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石油类共计22项。 |
丰水期、枯水期各监测1次 |
水泥砂浆结构 |
北祖村水井 |
污染监控点 |
/ |
丰水期、枯水期各监测1次 |
水泥砂浆结构 |
土壤 |
工业场地外下游50m |
污染影响监测点 |
表层土(0-0.2m) |
pH、砷、镉、铬(六价)、铜、汞、镍、铅、锌、石油烃 |
5年监测一次 |
/ |
采煤沉陷区每种土壤类型设1个监测点 |
生态影响监测点 |
/ |
pH值、土壤含盐量2项 |
每年 |
/ |
表7.2-4 生态环境监测计划
序号 |
监测项目 |
主要技术要求 |
报告制度 |
实施单位 |
1 |
植被 |
1.监测项目:植被类型,植物种类、高度、盖度、生物量。
2.监测频率:每年1次。
3.监测点:共5个点。
非沉陷区1个对照点;专运线附近。 |
报建设单位 |
矿地测科 |
2 |
土壤环境 |
1.监测项目:pH、有机质、全N、有效P、K。
2.监测频率:每年1次。
3.监测点:每个采区一个点位。 |
同上 |
同上 |
3 |
地表沉陷及治理效果 |
1.采空区设置岩移观测点
在首采工作面工作面和主要生态保护目标周边500m范围内设立岩移观测站,应在工作面布置前1周设置完;在工作面走向和倾向布置垂直的观测线上布置观测点;保护目标面向工作面一侧,在两者中心点连线,自保护目标边界外延100m位置上设立观测点。观测点连线应垂直于两者中心点连线,延伸长度应大于保护目标边界。观测点间距一般在30~50m。
2.沉陷治理区监管
1)监管内容
①形态观测:植株、树体形态,长势和植被覆盖度;
②巡查观测:对于裂缝治理区充填、平整效果及时巡查,
③管护工作:对植被恢复区做好人工管护工作;
2)监管区域
各采区沉陷影响区分别布点 |
同上 |
同上 |
8、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8.1项目概况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右玉县东南元堡子镇红寺洼村南,行政区划隶属元堡子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2°35′35″~112°38′13″;北纬39°43′43″~39°45′00″。
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晋煤重组办发[2009]18号文“关于朔州市右玉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由山西右玉玉岭山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右玉喜鹊沟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而成,整合后矿井生产能力为0.9Mt/a。在现有两矿井田面积的基础之上,新增原喜鹊沟煤业有限公司南、西、北部1.0347km2空白资源,兼并重组整合后的井田面积为6.5514km
2,批准开采9、11号煤层,矿井产能为0.9Mt/a。
2010年12月,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0.9 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11月,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0】1295号“关于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1.2 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
2013年8月,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0.9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2013年11月,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3】1484号“关于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0.9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
2018年9月27日,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委托编制了《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0.9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对神头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018年9月27日,山西省水利厅以“晋水资源函[2018]856号”出具了对报告的批复。
2021年9月,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委托太原华煤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报告(90万吨/年-150万吨/年)》。2021年10月21日,山西省能源局以“晋能源煤技发[2021]480号”文《关于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同意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由90万吨/年核定为150万吨/年。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隶属于于山西教场坪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12年11月30日颁发的证号为C1400002009111220042839的采矿许可证,批准井田面积6.56km2,批准开采5-11号煤层,生产规模为90万t/a,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有效期限2012年11月6日至2032年11月6日。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2020年04月20日为其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晋)MK安许证字[2020]X124Y2B4,批准开采9号煤层,有效期自2019年11月05日~2022年11月04日,设计生产能力0.9Mt/a。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09月16日为该矿井换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054181601T,营业期限自2012年08月02日至2032年11月06日。
2019年12月11日,山西省能源局公告[2019]第341号: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0.9Mt/a。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井筒数量4个,开采水平+1330m,现采煤层9号,采煤工艺为综采放顶煤,低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中等;自燃倾向性为自燃。
根据矿方提供资料,从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动用储量为68.3万t,经计算,截止2021年7月底,本井田范围内剩余设计开采的9、11号煤层设计可采储量合计为24.659Mt,生产能力核定为1.5Mt/a后,矿井剩余服务年限为11.74a。
8.2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引用2021年右玉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统计:SO
2、NO
2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及第98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CO(24小时平均第95 百分位数质量浓度)、PM
2.5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及O
3(8小时最大平均第90百分位数)平均质量浓度、PM
10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及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相关限值要求,因此,右玉县为达标区;
为进一步了解项目厂区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次评价于2022年11月委托山西晋环天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周边环境空气进行了补充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TSP日平均浓度均能够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周边地表水满足(GB/T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3、声环境:项目工业场地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土壤环境:本次评价委托山西晋环天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对项目厂区内外进行了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本项目占地范围内各项土壤指标均可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中的风险筛选值标准;占地范围外各项土壤指标均可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18-2018)中表1标准限值。
8.3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严格落实生态修复和监控措施,做好公益林保护、修复、补偿以及跟踪监测,确保其生态功能不降低。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和生态影响长期跟踪监测,采取必要优化措施,减缓不利生态影响。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使用原生表土及乡土物种,重建与当地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恢复和保护生物多样性,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
2、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建立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对井田内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留设足够的防(隔)水煤(岩)柱,切实保护奥灰水资源,确保不对神头泉域造成不利影响。对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水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开展主要污染源下游地下水水质、水位跟踪监测计划。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利用现有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加强相关设施运行维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非正常工况、事故状态下,各类污(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置。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原煤采用全封闭储煤场贮存,输煤采用全封闭措施,筛分楼全封闭,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采暖供热采用集中供热热源。
5、其他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达标。污水处理站污泥掺入原煤进行洗选,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环境影响可接受。
8.4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略
8.5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本矿已按照环评要求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设环保科。根据环保管理的工作内容和特点,明确环保机构的职责,并制订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环境监测机构,负责日常监测工作。监测项目、监测计划、监测点位及频次等按照本报告执行。
8.6评价结论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15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要求,符合大同矿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井田开采范围、各类占地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采矿和占用的区域。项目的建设运营对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在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之后,并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的前提下,可以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达标、减缓生态影响的要求,使项目的环境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评价认为: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